張偉輕笑一聲,搖了搖頭。
“但很遺憾,法庭不是菜市場,不是誰嗓門大、誰講‘規矩’就能贏的地方。這裡,隻講法律!”
張偉的氣勢陡然一變,從剛才的溫文爾雅瞬間變得鋒芒畢露。
“既然趙律師喜歡講‘事實’,那我就用法律條文,來告訴你什麼是真正的‘法律事實’!”
“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分包單位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實名製管理和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
張偉的聲音鏗鏘有力。
“這條法律解讀起來很簡單:宏圖建設作為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分包單位,它是法定的、唯一的工資支付主體!”
“而我的當事人包國興,作為一個自然人包工頭,他不具備獨立用工資質,他隻能作為分包公司的代理人管理工人!”
沒等趙德柱反應過來,張偉緊接著拋出了第二個法條。
“再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張偉伸出手,直指被告席。
“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即便宏圖建設違法將工程轉包給了包國興,宏圖建設依然要對工資支付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工資發放的法定責任人,始終是宏圖建設,而不是包國興!”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趙律師口口聲聲說的‘行業慣例’,說分包公司為了轉移風險,讓包工頭墊付工資,後期再用工程款抵扣。我承認,這確實是工程行業裡一種畸形且普遍的‘約定俗成’。”
“但是!”
張偉話鋒一轉。
“慣例,不代表法律義務!”
“既然法律明確規定了支付主體是宏圖建設,那麼包國興的墊付行為,就沒有任何法定義務作為支撐!”
“沒有義務而為之,這就是‘無因管理’!這就是‘借款救急’!”
張偉拿起那份執法記錄儀的證據光盤,在手中晃了晃。
“剛才出示的證據一,已經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包國興是在被逼無奈、在工人們跪地求助的情況下,才抵押房產拿出的錢!”
“這筆錢,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是包國興基於善良和道義的救助!絕不是包工頭對農民工的法定義務履行!”
“所以,宏圖建設的欠薪債務,從未消滅!它隻是換了一個債主!”
這一番連珠炮般的法理輸出,邏輯嚴密,法條精準,直接將趙德柱所謂的“行業慣例”轟成了渣。
被告席上,趙德柱的臉漲成了豬肝色。
他聽懂了一件事:張偉在說他不懂法!
“你……你這是強詞奪理!”
趙德柱猛地站起來,指著張偉吼道:“什麼法定非法定!錢是從包國興手裡出去的,這就是發工資!這就是事實!審判長,您彆聽他……”
“咚!!!”
一聲震耳欲聾的法槌聲,生生打斷了趙德柱的咆哮。
審判長沉著臉,目光嚴厲地盯著被告席。
“被告代理人!”
“請注意你的言辭!這裡是法庭,不是你撒潑打滾的地方!”
審判長顯然已經失去了最後的耐心。
“上訴方已經引用了明確的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對法律關係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如果你方不能從法律層麵,針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及‘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提出有效的反駁意見……”
審判長冷冷地說道:
“那就請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拖延法庭時間!”
“有新觀點就說,沒有新觀點,就不必重複述說那些毫無意義的車軲轆話了!”
喜歡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請大家收藏:()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