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把手轉動的聲音讓我指尖一緊,琴鍵發出半聲悶響。林宇也抬起了頭,目光落在門上。可那扇門隻是輕輕晃了晃,隨即傳來拖把桶滾輪碾過走廊的聲響——是保潔阿姨推著清潔車從門口經過,腳步沒停。
我鬆開按在琴鍵上的手,掌心有些發潮。
林宇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手機,屏幕亮了一下又暗下去。他沒去點開,隻是把它反扣在吉他包上,動作很輕,像是怕驚擾什麼。
“我們彆再躲了。”我說。
他抬頭看我,眼神裡有片刻的遲疑。
我把樂譜翻到清唱段落那一頁,手指壓在第八小節的休止符上。“這個部分,我不想改。不是為了讓人記住,也不是想顯得特彆。是因為……它本來就應該這樣存在。”
房間裡安靜了幾秒。
他慢慢點頭。“我也是。”聲音不高,但說得清楚,“昨晚我們改了十七遍,不是為了誰點讚,也不是為了被轉發。是因為每一次調整,都更接近我們心裡的那個聲音。”
我看著他,忽然覺得胸口那塊壓了很久的東西鬆了些。
“那就繼續。”我說,“像之前那樣,一點一點來。”
他重新背好吉他,坐到我斜後方的位置。我們沒有再提熱搜,也沒說那些流言。它們還在外麵飄著,也許會越傳越遠,但我們已經決定不再讓它們進來。
節拍器重新啟動。
前奏由鋼琴單音切入,兩遍循環後,吉他的泛音輕輕浮起。這一次,林宇的進入穩得像呼吸自然落下。主歌部分我放慢語速,每一個字都試著貼著旋律走,不搶,也不拖。他配合得很細,弦與鍵之間幾乎沒有空隙。
可到了第二段銜接處,節奏還是卡了一下。
我停下來。“是不是哪裡不對?”
他撥了下琴弦,沒急著回答。“你剛才唱‘風吹散迷霧’那句的時候,氣息往上提了,像是在等一個反應。”
我怔了下。
他說得對。那一瞬間,我確實下意識地期待著什麼——也許是掌聲,也許是認可。哪怕隻是排練,我也在等一個回音。
“其實……”我低聲說,“我第一次站上舞台時,根本不知道什麼叫表現力。我隻是害怕。怕站太久沒人理我,怕唱完台下一片安靜。”
林宇沒說話,靜靜聽著。
“那天我穿的是快遞公司發的製服,沾了灰也沒換。燈光照下來,我覺得自己像個闖入彆人世界的外人。可當我開口,有人開始聽,有人轉過頭……那一刻我才明白,原來聲音真的能穿過距離。”
他點點頭。“我在地下樂隊演出的時候,台下最多三十個人。有次演完,主辦方說票房太差,以後不請我們了。那天夜裡我們在橋洞下重錄了一遍現場音頻,傳到網上,三個月後,有人私信我說,那首歌陪他熬過了化療。”
我看著他。“所以你也知道那種感覺。”
“知道。”他說,“被人聽見,比被記住更重要。”
我們都沒再說話,各自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我說:“再來一次吧,這次我不看譜子,也不數拍子。我就當是在講一件事。”
他調整了下坐姿,手指搭在弦上。“好,我也跟著你的氣口走。”
音樂再次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