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字,輕得像風吹過,卻重得砸在地上。
然後他轉身,一手摟住我的肩膀,另一隻手握緊我冰冷的手,“走,我們去隻有我們的地方。”
我不明白這話的意思,但身體先於意識靠進了他懷裡。他知道我在想什麼,低頭在我耳邊說:“不是逃,是搬家。”
“搬哪去?”
“隔壁。”他嘴角揚起一點,“我已經讓律師去談租約了。明天開始,這棟樓的三零二也歸我們。”
我愣住。三零二,就是我們現在住的這間對麵。兩扇門,中間隔著一條窄走廊。他要把鄰居的房子也租下來?
“你想乾嘛?”
“打通。”他說,“做個廚房,再安個熱水器。你不用再跑去公共水房打熱水,我也能給你煮麵。”
我鼻子一酸。他記得我抱怨過多少次嗎?冬天洗碗手裂口子,燒水要下三層樓,洗衣機老是跳閘……
這些瑣碎的小事,他全都記著。
“可他們不會讓你好過的。”我說,“斷水斷電隻是開始,接下來可能是房東逼遷,物業清人,甚至……”
“那就全買下來。”他打斷我,“整棟樓。”
“你瘋了。”
“對。”他點頭,“我從決定為你對抗整個霖氏那天就瘋了。”
他低頭看我,眼神亮得驚人,“可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麼嗎?不是他們撤資,不是封殺令,不是董事會投票。是有一瞬間,我怕你也覺得我該回去。”
我心頭一震。
“我不是那個非得坐在辦公室裡才算完整的男人。”他聲音沉下來,“我是那個記得你喝奶茶一定要加雙份珍珠的人,是那個因為你咳嗽半夜爬起來找藥的人。我是你的阿辭。”
我仰頭看他,風刮得眼睛發澀。
“那你答應我,”我抓住他的手腕,“不管以後發生什麼,彆為了護我把自己逼到絕路上。”
他沒立刻回答。而是抬起手,輕輕捏了捏我的耳垂——這個動作他做過很多次,每次我都覺得像在確認什麼。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他說,“你要記得,我選擇的從來不是犧牲。是得到。”
我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他忽然笑了,從口袋裡摸出一張折疊整齊的紙,遞到我眼前。
“這是什麼?”
“租房合同。”他說,“三零二的。押金昨天就付了,就等你點頭。”
我怔住。他居然早就安排好了?
“所以,”他盯著我,語氣認真,“你要不要搬個家?幾步路的事。”
我還來不及反應,樓下又傳來動靜。這次不止一個人,腳步雜亂,還有金屬碰撞聲。
“安保隊換班了。”他冷笑一聲,把我往身後帶了半步。
我沒躲,反而上前握住他的手,“我不怕。”
他側頭看我,眼神變了變,隨即抬手撫過我的發絲,“好。那我們就站在這兒,讓他們看清楚——”
“誰也彆想把我們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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