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那片玻璃放進抽屜最底層,動作很輕,像是安放一件不能見光的秘密。抽屜合上的聲音很小,卻像落了一塊石頭在我心口。
我沒說話,隻是看著他轉身去拿速寫本。他的手指在封麵上停了幾秒,才慢慢翻開。
暮色從窗外漫進來,照在他低垂的側臉上。他一頁頁往後翻,那些畫過的日常一張張掠過——我蹲在路邊吃包子、踮腳夠調料罐、笑著把護手霜蹭到他唇角……畫麵裡的我總是皺著眉或咧著嘴,頭發亂糟糟地紮成一團,圍裙上沾著油點,鞋底還帶著泥。
他翻到最後一頁,停住了。
那裡貼滿了照片。有些是我沒注意時拍的:便利店門口咬紅薯笑出眼淚,廚房裡搶雞蛋時發絲飛起來,蹲著修水管背影被夕陽鍍上金邊。每張下麵都有一行字,是他工整又略顯笨拙的筆跡:
“這是我的早晨。”
“這是我的家。”
“這是我活著的理由。”
我喉嚨一緊,想後退一步,腳卻被釘在地上。
他在空白處寫了最後一句話:“遺忘時,我記住了光。”
然後他合上本子,站起來,朝我走來。
“你打算一直躲著嗎?”他站在我麵前,聲音不高,也不低,像是終於找到了該說的語氣。
“我沒有躲。”我說。
“那你為什麼不敢看我?”他問。
我沒答。不是不想,是說不出。我知道他在等一個回應,可我怕這隻是一個夢的餘溫。怕他記住的,是那個還不知道自己是誰的阿辭,而不是現在這個清楚自己身份卻仍選擇留下的人。
“你是在懷念那時候的我,還是現在的我?”我終於開口,聲音比想象中更啞。
他沒解釋,也沒急著辯解。隻是輕輕拿回速寫本,再次翻到最後一頁,指著那行字。
“‘光’不是過去的影子。”他說,“是你每天早上煮麵時哼跑調的歌,是你罵我笨還肯教我洗衣的耐心,是哪怕我知道自己是誰之後,仍想回來的地方。”
他頓了頓,目光沒有離開我。
“我不是因為忘了自己是誰才喜歡你。我是因為遇見你,才明白我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話音落下,他忽然單膝跪地。
我沒反應過來,隻看見他雙手捧起速寫本,像捧著某種誓約。
“我不用鑽戒,不用豪宅,也不用總裁的身份——我用這一本畫滿你的日子告訴你:現在,我不想隻記住光,我想記住未來。”
屋裡一下子靜得能聽見鐘表走動的聲音。
我盯著他,眼眶發熱,卻沒有哭出來。太多次了,他說要留下,說不想走,可每一次都帶著不確定,像是風裡搖晃的燈,亮著,卻不知道哪陣風就會吹滅。
可這一次不一樣。
這次他跪在這裡,不是失憶的阿辭,也不是高高在上的顧總。他是那個學會煮麵會燒糊鍋、洗衣服分不清顏色、半夜偷偷往我護手霜裡加精華液的男人。
“你說過很多次‘留下’。”我低聲說,“可這一次……好像真的不一樣了。”
他抬頭看我,眼神很穩,沒有閃躲。
“如果未來有風雨,我也不會再逃。”他說,“我不是顧晏辭,也不是阿辭——我是那個為你學會煮麵、為你畫下每一寸笑容的人。”
我還是沒立刻扶他起來。
我隻是伸手,撫過速寫本封麵磨損的邊角。那裡有鉛筆蹭過的痕跡,有水漬暈開的小圈,還有指甲不小心劃出的一道淺痕——都是我們共同生活留下的印記。
然後我彎下腰,指尖觸到他微涼的臉頰。
“彆跪了。”我說,“以後的日子,我們要一起站著走。”
他閉了閉眼,再睜開時,眼角有些紅。
我把他拉起來,他沒鬆手,反而握得更緊。我把速寫本接過來,翻到最後一頁,在“遺忘時,我記住了光”下麵,用筆寫下一行小字:
“而現在,光也記住了你。”
寫完,我把本子遞還給他。
他低頭看著那句話,很久沒動。窗外夜色漸濃,屋內燈光柔和,照在他肩頭,也照在我手上。
我們並肩坐在沙發邊緣,誰都沒再說話。
他知道我在等什麼。
我也知道他已經給了答案。
半小時前,他還攥著那片玻璃,像攥著通往過去的鑰匙。現在它躺在抽屜深處,而他坐在我身邊,手裡拿著一本裝滿瑣碎日常的速寫本,像是終於看清了什麼才是值得守護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