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著麵碗從廚房出來時,他正站在陽台上翻速寫本。
鍋裡的水汽還在往上飄,糊在玻璃上一層白霧。我沒急著叫他吃飯,隻把碗輕輕放在桌上,順手拉開陽台門。風從縫隙鑽進來,吹得紙頁嘩啦作響。
他沒抬頭,手指卻停在某一頁上,像是被什麼釘住了視線。
“吃麵了。”我說。
他應了一聲,聲音比平時低。
我靠在門框邊看他,發現他的睡衣領口有些皺,袖口還沾著一點洗不掉的鉛筆灰——那是昨天晚上畫護手霜標簽時蹭上的。可現在他整個人的狀態,和昨夜那個被我一句玩笑堵得說不出話的人完全不同。
他太靜了。
這三天都是這樣。每晚醒來,床單都濕一塊,他說是做夢出汗,可我知道不是。我聽見他在黑暗裡喘氣,像被人按著胸口壓進水底,猛地掙出來。有一次我伸手去碰他手臂,皮膚冷得嚇人。
我沒問。他不想說的事,逼也沒用。
但今天早上整理床鋪時,我在枕巾底下摸到了一片硬物。
那不是紐扣,也不是拉鏈頭。
是玻璃。
很小的一塊,邊緣帶著弧度,像是從車窗上掰下來的。我把它攥在掌心看了很久,直到指腹被劃出一道淺痕。
它原本掛在車鑰匙上。
現在鑰匙在他褲子口袋裡,而玻璃……不見了。
我走過去,輕聲說:“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他緩緩合上速寫本,轉過頭看我。眼神不像從前那樣乾淨透亮,反而蒙著一層霧,像是在努力抓什麼東西,又怕一用力就碎了。
“沒什麼。”他把本子放回椅子上,“剛在找一張畫。”
我沒提玻璃的事。隻是接過他手裡的本子,隨手翻開。
第一頁是我送外賣時蹲在路邊啃包子的樣子,第二頁是我在廚房踮腳夠調料罐,第三頁……是我昨晚笑著把護手霜蹭到他唇角的瞬間。
再往後翻,筆觸變了。線條更重,畫麵也亂了些。
有一張畫的是雨夜街道,路燈昏黃,一輛車停在路中央,後視鏡裂開一道縫。
我沒說話,悄悄把本子合上。
“我去給你熱麵。”
回到客廳,我打開抽屜,從最裡麵取出那片玻璃。它躺在一塊舊布上,像一枚沒人認領的遺物。我盯著它看了會兒,起身從針線盒裡翻出一團灰色羊毛線,剪下一段,繞了幾圈打了個結,做成一個毛茸茸的小球,掛上鑰匙鏈,替下了空缺的位置。
做完這些,我才坐下來吃飯。
他吃得很少,幾乎沒動筷子。臨睡前也沒畫畫,隻是坐在床邊發呆。我假裝睡著,聽見他半夜起身,去了洗手間。
水聲停了之後,他沒立刻出來。
我睜眼看向虛掩的門縫,看見他低頭看著掌心的東西,指腹一遍遍摩挲著。
是那個羊毛小球。
他看了很久,然後輕輕把它塞回口袋,轉身時動作很輕,像怕驚醒誰。
第二天傍晚,他又去了陽台。
這次我沒跟出去,隻隔著玻璃看他。夕陽落在他肩上,把他整個人染成橘紅色。他從褲兜裡掏出鑰匙,一根根拆下上麵的小掛件,最後隻剩下那片玻璃。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什麼時候拿回去的?
我推開門走出去,腳步放得很輕。
他聽見動靜,抬眼看我,沒說話,隻是把手裡的玻璃舉起來,對著光。
“你換掉了它。”他說。
我站住,沒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