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停了。
我坐在沙發上,腳邊是那袋冷凍食品。屋子裡很安靜,隻有水滴從窗框邊緣落下的聲音,一滴一滴砸在地板上。阿辭靠在牆角的椅子上,頭低著,手握著一支鋼筆,指節發白。他沒再說話,從我們躲進這棟老樓後,他就一直這樣。
我低頭看著茶幾上的書。
一本《經濟學原理》,封麵濕了一角,邊沿卷了起來。這是他在超市裡順走的,那天他把它塞進購物袋時,動作很輕,像是怕弄壞了什麼重要的東西。現在它就躺在那裡,灰撲撲的,像這個屋子一樣舊。
我伸手翻開第一頁。
紙頁有些受潮,翻動時發出輕微的響聲。我一頁一頁地看,不是為了讀內容,隻是想確認這本書有沒有被雨水泡壞。翻到中間位置時,指尖碰到一張硬紙片,卡在夾層裡。
我抽出來。
是一張照片。
被撕去了半邊,隻剩右邊的部分。畫麵裡有個少年,穿著深色校服,站姿挺直,一隻手搭在一個女孩的肩上。他們站在紅毯旁,身後是還未建好的大樓骨架,塔吊高高聳立。背景橫幅寫著“霖氏大廈奠基儀式”,日期是2018年6月7日。
少年的臉我沒認錯。
是阿辭。
可那個女孩……我看不見了。她的臉連同大半個身子都被撕掉了,隻留下一隻伸向鏡頭的手,手指修長,指甲塗著淡粉色。
我盯著那空缺的地方,心跳慢慢變重。
他記得這個地方。他曾指著電視裡的新聞說,那棟樓的設計圖是他畫的。他還說,頂樓的觀星台是他唯一堅持加進去的部分。
我抬頭看他。
他仍蜷在椅子裡,眼睛閉著,呼吸很淺。但他的左手一直在動,拇指反複摩挲著鋼筆帽,像是在數刻度。
我站起來,走到他麵前,把照片舉到他眼前。
“這個女孩,”我說,“是誰?”
他的身體猛地僵住。
手指一下子掐進了窗框的木縫裡,指甲邊緣滲出一點血絲。他沒有睜眼,也沒有抬頭,隻是低聲說:“我不知道。”
“可你記得這裡。”我聲音沒提高,也沒壓低,“你說過,這棟樓是你設計的。”
他忽然睜開眼,一把奪過照片。動作太快,差點帶倒桌上的鋼筆盒。他低頭看著那殘缺的一角,眼神變了,像是透過裂痕看見了什麼不該看的東西。
屋裡靜得能聽見呼吸聲。
他抓起桌上的鋼筆,在照片背麵寫了一行字。
寫得很用力,墨水幾乎劃破相紙。
“2018年6月7日,我在這裡弄丟了我的太陽。”
寫完,他鬆開手,鋼筆掉在桌上,滾了一下,停在書頁邊緣。他把照片攥在手裡,指節泛白,整個人往後縮了縮,像是要把自己藏進陰影裡。
我沒有去搶照片。
也沒有問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我隻是看著他。看他把頭抵在膝蓋上,肩膀微微發抖。那支鋼筆還躺在桌上,筆尖沾了一點墨,像乾涸的淚痕。
我走回沙發,把書放回茶幾,然後把照片夾進書頁中間。合上封麵時,手指停了一下。
他說“弄丟了太陽”。
不是“失去了某人”,也不是“錯過了誰”。他說的是“太陽”。
我忽然想起那天晚上,暴雨中,他在冷凍庫裡用速凍水餃拚出一個“蘇”字。他明明冷得說不出話,卻還是堅持把最後一個餃子擺正。
那時我以為他是想告訴我他還記得我。
現在我才明白,他是在拚命留住光。
我坐下來,雙手放在膝上,盯著那本書。
外麵天快亮了,灰白色的光從窗簾縫隙透進來,照在地板上。空氣裡有灰塵的味道,混合著舊木頭和潮濕的牆皮。我很久沒洗澡了,頭發貼在臉上,衣服也皺巴巴的,但我一點都不在意。
我在等。
等他開口,哪怕隻是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