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擦著門框呼嘯而過,木屑紛飛。
我早已借力閃到門側牆壁後,心臟在胸腔裡沉重地擂鼓。
媽的,興華這隻老狐狸!
他顯然料到了肥佬超可能搞鬼,不僅門外安排了四個,包廂裡麵,至少還藏著兩到三個槍手!
“裡麵的人不想死的,都把槍放下!”我靠在牆後,厲聲大喝。
回應我的,是更加密集的“砰砰砰”幾聲槍響,子彈打在門框和牆壁上,留下彈孔。
“操!”
刀疤罵了一聲,眼神裡凶光畢露,彎腰猛地從地上拎起一具保鏢屍體,低吼著,朝著包廂門口衝進去!
“砰砰砰——!”
包廂內的槍手立刻調轉槍口,子彈如同疾風驟雨,瞬間傾瀉在那具屍體上。
噗噗噗,是彈頭鑽入肉體的沉悶聲響,血花和碎肉從屍體的後背不斷炸開,場麵血腥。
刀疤憑借著肉盾,硬是頂著子彈撞入了包廂之內!
我緊跟在刀疤魁梧的身影後,瞬間突入包廂,內部情況一目了然。
包廂正中央,一個看起來四五十歲,穿著深色西裝的男人僵在主位上,臉色煞白的人就是興華。
而他帶來的三個槍手反應極快,早已找到了掩體。
一個閃身躲在了厚重的實木餐椅後,一個利用牆角的裝飾柱作為屏障,第三個則半蹲在巨大的液晶電視櫃側麵,三支黑洞洞的槍口正對著門口。
“砰——!”
刀疤將屍體猛地朝前一摜,同時手中那杆雷明頓***鋼珠噴射,直接將興華麵前那張圓桌轟得木屑紛飛,湯汁四濺。
槍聲未落,“砰砰!”我手中的槍也響了,兩顆子彈精準地射向那個剛從電視櫃側方探頭欲射的槍手。
那人悶哼一聲,身體失控地向前傾倒。
就在這電光火石之間,絡腮胡如同煞神般衝了進來。他沒有舉槍,而是右手高高舉起,手指緊扣著一枚軍綠色的卵形手雷,保險杆已然彈開!
“來啊!狗雜種!”他額角青筋暴起,聲如洪鐘,震住了整個包廂,“誰想死,就朝這兒開槍!大家一起上路!”
刹那間,時間仿佛凝固。
另外兩名原本要扣動扳機的槍手,動作硬生生僵住,眼睛死死盯著絡腮胡手中那枚即將引爆的手雷,瞳孔裡充滿了恐懼。
在這種狹窄的密閉空間裡,手雷爆炸的後果無人能夠生還。
興華更是嚇得雙手高舉,嘴唇哆嗦著,連話都說不出來。
硝煙彌漫的包廂裡,隻剩下粗重的喘息聲。
絡腮胡手中那顆手雷,鎮住了包廂裡所有的人,手雷比任何槍口都更有說服力。
我知道,這幾名殺手,果然沒有找錯。
這種不要命的打法,這種麵對槍林彈雨和同歸於儘威脅時的絕對冷靜,絕非普通江湖混混所能擁有。
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幾個,就是當年憑幾杆破槍就敢跟香港本地字頭硬撼,闖下赫赫凶名的“大圈幫”成員。
後來香港待不下去了,他們便流竄到柬埔寨、緬甸那片更無法無天的三不管地帶,是真真正正在血火裡淬煉過的老兵。
最終,是被盧新華在緬甸經營的賭場收編,成了他藏在暗處最鋒利也最聽話的幾把刀,以為所用。
“華哥。”
我推開擋在身前的半張破椅子,走到癱坐麵無人色的興華麵前,一把抓住他的頭發,“聽說…你在找我,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