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想念糖醋排骨的夜晚_我們比他們多一個世界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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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想念糖醋排骨的夜晚(1 / 2)

巴黎的深夜像一塊浸了月光的絨布,柔軟地蓋在城市上空。埃菲爾鐵塔的燈光早已熄滅,塞納河的水波在暗夜裡泛著細碎的銀光,隻有公寓三樓的書房還亮著一盞暖黃的台燈——陸沉趴在書桌前,手指在平板電腦上滑動,屏幕上是“恐龍剪紙鐵塔”存錢罐的最終打樣圖,龍鱗的拚接卡扣設計剛修改完第三版,旁邊放著半杯早已涼透的咖啡,杯壁上的水珠順著杯身滑下,在設計圖的邊角洇出一小片淡痕。

淩晨一點的鐘聲從遠處的教堂傳來,沉悶的“咚咚”聲剛落,書房門外就響起了細碎的腳步聲,緊接著是壓抑的啜泣,像被雨打濕的小獸在嗚咽。陸沉立刻抬起頭,指尖還停留在“鳶尾花圖案比例”的標注上,他輕手輕腳地拉開門,就看到硯硯抱著一個洗得發白的恐龍抱枕站在走廊裡,枕頭套上是血蹄去年親手繡的霸王龍,綠色的絲線已經有些磨損,卻依舊是硯硯睡覺時離不開的寶貝。

“怎麼了,小男子漢?”陸沉蹲下身,借著書房的燈光看清硯硯的臉——孩子的眼睛紅得像兔子,睫毛上掛著的淚珠還沒掉下來,鼻尖皺巴巴的,連呼吸都帶著顫抖。他伸出手,剛碰到硯硯的肩膀,孩子就“哇”地一聲撲進他懷裡,把臉埋在他的襯衫上,眼淚瞬間浸透了布料。

“爸爸……我想吃排骨……”硯硯的聲音悶悶的,帶著濃重的鼻音,“血蹄叔叔做的糖醋排骨,帶點甜,又有點酸,肉一咬就脫骨的那種……”他抬起頭,手指緊緊攥著抱枕上的龍角,“巴黎的肉都是甜膩膩的,昨天爺爺做的燉牛肉,放了好多奶油,我咬了一口就想吐……”

陸沉這才想起,自從來到巴黎,孩子們的餐桌就被法餐填滿了——杜邦麵包店的可頌、街角餐廳的奶油燉菜、市集買的奶酪拚盤,這些在遊客眼裡精致的美食,在兩個吃慣了上海家常菜的孩子嘴裡,卻總少了點“踏實”的味道。珩珩年紀大些,嘴上不說,卻總在視頻時盯著血蹄網咖後廚的灶台發呆;硯硯年紀小,情緒藏不住,今天終於在深夜爆發了。

“乖,不哭了,”陸沉輕輕拍著硯硯的背,指腹擦去他臉頰上的淚珠——孩子的皮膚嫩,眼淚泡得臉頰都泛了紅,“我們想想辦法,一定讓你吃到排骨。”他突然想起什麼,掏出手機按下開機鍵,屏幕亮起的瞬間,硯硯的眼睛也跟著亮了一下,小手緊緊抓住陸沉的手腕:“爸爸,是要找血蹄叔叔嗎?”

上海和巴黎有六個小時的時差,此刻的上海正是清晨七點,星塵網咖剛結束通宵營業,後廚的抽油煙機還在嗡嗡作響。陸沉撥通視頻電話時,手指有些猶豫——他知道血蹄最近為了趕恐龍桃酥的模具,每天隻睡四個小時,可看著硯硯期待的眼神,還是按下了撥通鍵。

電話隻響了兩聲就被接起,屏幕裡先出現的是一片氤氳的水汽,接著是血蹄帶著胡茬的臉,他的額頭上滿是汗珠,深藍色的網咖工作服搭在肩膀上,領口沾著點麵粉,顯然剛從後廚出來。“阿沉?這麼晚了怎麼還沒睡?”血蹄的聲音帶著剛睡醒的沙啞,他抬手擦了擦汗,身後突然傳來王雪的聲音:“是孩子們想我了嗎?我剛改完剪紙課的教案,正準備去買早餐。”

“蹄哥,救急。”陸沉把手機轉向硯硯,孩子立刻把眼淚擦乾,對著屏幕用力吸了吸鼻子,剛想說話,眼淚又掉了下來:“血蹄叔叔……”他張了張嘴,後麵的話被哭聲堵在喉嚨裡,隻能舉起手裡的恐龍抱枕,“你的霸王龍……我想吃你做的糖醋排骨,我都快忘了它是什麼味道了……”

屏幕裡的血蹄瞬間清醒了,他一把抓過搭在肩膀上的外套,轉身就往後廚走,聲音都提高了八度:“彆慌!叔叔現在就教你爸爸做!硯硯你聽著,這排骨啊,關鍵在炒糖色,一步都不能錯!”他的身影在屏幕裡晃動,很快就出現在後廚的灶台前,不鏽鋼的鍋碗瓢盆擦得鋥亮,牆上掛著的圍裙還是硯硯畫的恐龍圖案,“阿沉,家裡有排骨嗎?新鮮的最好,凍的也能湊活,先拿出來化凍!”

陸沉連忙點頭:“昨天爺爺從市集買了豬小排,放在冰箱冷藏裡了。”他把硯硯抱起來,讓他坐在書房的椅子上,“你當爸爸的小助手,我們一起跟血蹄叔叔學,好不好?”硯硯立刻點頭,眼淚還掛在臉上,卻已經蹦蹦跳跳地跟著陸沉往廚房走,路過珩珩的房間時,輕輕推開門看了一眼——哥哥睡得正香,眉頭卻微微皺著,枕頭邊放著上海的英語課本。

巴黎公寓的廚房不大,卻被爺爺收拾得井井有條。陸沉打開冰箱,取出用保鮮盒裝好的豬小排,粉紅色的排骨帶著新鮮的肌理,硯硯湊過來聞了聞,小聲說:“沒有血蹄叔叔買的排骨香。”陸沉笑著刮了刮他的鼻子:“等我們做好了,就一樣香了。”他把手機架在廚房的置物架上,調整好角度,讓血蹄能看清整個灶台。

“第一步,焯水!”血蹄的聲音從屏幕裡傳來,他已經係好了恐龍圍裙,手裡拿著一把菜刀正在切薑片,“冷水下鍋,放薑片、蔥段,再倒點料酒去腥——阿沉,巴黎沒有料酒吧?”陸沉剛點頭,血蹄就一拍大腿:“用紅酒!你們公寓裡不是有爺爺喝的波爾多嗎?紅酒的果香能代替料酒,還能讓排骨帶點回甘,更特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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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我知道在哪!”硯硯立刻跑到餐廳的酒櫃前,踮著腳夠最下層的紅酒——那是爺爺上次和皮埃爾吃飯時剩下的,瓶身上的標簽都快掉了。他抱著酒瓶跑回來,差點被地毯絆倒,陸沉連忙扶住他,接過酒瓶時,發現孩子的手指已經沾了點瓶身上的灰塵。

陸沉往鍋裡倒了半鍋冷水,把排骨放進去,硯硯則按照血蹄的指示,從抽屜裡拿出生薑和大蒜。他搬來一個小板凳,站在水槽前,學著媽媽的樣子給薑蒜去皮,生薑的皮不好剝,他用小牙齒輕輕咬著,眉頭皺成了川字,剝下來的薑皮都小心翼翼地放進垃圾桶裡,像在完成什麼重要的任務。

“薑片放五片就行,大蒜拍扁,不用切太碎!”血蹄在屏幕裡指導著,他的灶台上已經燒起了水,旁邊放著調好的醬汁,“阿沉,水開後撇去浮沫,記住,浮沫一定要撇乾淨,不然燉出來的排骨會有腥味。”陸沉點頭,看著鍋裡的水漸漸泛起水花,白色的浮沫浮在水麵上,他用勺子輕輕撇著,硯硯則拿著筷子,幫著把漏網的浮沫挑出來。

“第二步,炒糖色!這是糖醋排骨的靈魂,成敗就在這一步!”血蹄的聲音突然變得嚴肅,他往鍋裡倒了兩勺白砂糖,小火慢慢攪動,“糖要炒到融化,變成深琥珀色,不能糊,一糊就苦了!阿沉,你家的鍋是平底鍋,受熱均勻,剛好適合炒糖色。”

陸沉按照指示,往平底鍋裡倒了三勺白砂糖——他特意多放了一勺,因為硯硯喜歡吃甜的。小火慢慢加熱,白砂糖漸漸融化,從白色變成淡黃色,再變成深琥珀色,空氣裡彌漫開一股焦甜的香氣。硯硯踮著腳,鼻子湊到鍋邊聞了聞,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好香啊,像過年時的糖畫。”

“快放排骨!”血蹄在屏幕裡大喊,“翻炒均勻,讓每塊排骨都裹上糖色!”陸沉立刻把焯好水的排骨倒進鍋裡,鐵鏟和鍋底碰撞發出“嘩啦”的聲響,排骨在糖色裡翻滾,很快就被染上了誘人的紅棕色。硯硯站在旁邊,手裡拿著一個小勺子,幫著把角落裡的排骨推到中間,小臉被爐火映得通紅。

“現在放調料!”血蹄舉起手裡的醬油瓶,“生抽兩勺,老抽一勺提色,醋要分三次放,第一次放一勺,去腥味,第二次在燉的時候放,第三次出鍋前放,這樣酸香味更濃!”陸沉一一照做,生抽和老抽倒進鍋裡,發出“滋滋”的聲響,香氣瞬間更濃鬱了,硯硯忍不住咳嗽了兩聲,卻還是舍不得離開灶台。

“最重要的一步來了——倒紅酒!”血蹄的眼睛亮了起來,“倒小半瓶就行,沒過排骨的三分之一,紅酒的單寧能讓肉質更嫩,還能中和糖的甜膩。”陸沉打開紅酒瓶,暗紅色的酒液倒進鍋裡,和醬汁混合在一起,泛起細密的泡沫,空氣裡的焦甜中多了一絲果香,格外特彆。

“蓋上鍋蓋,中小火燜四十分鐘,”血蹄擦了擦額角的汗,身後的王雪端著一杯豆漿走過來,遞到他手裡,“燜的時候彆開蓋,讓香味都鎖在肉裡。硯硯,你幫爸爸看著時間,四十分鐘後提醒他,好不好?”硯硯立刻點頭,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恐龍造型的電子表,按下計時鍵:“保證完成任務!”

燜排骨的間隙,陸沉才發現廚房門口站著一個身影——爺爺披著外套,手裡拿著老花鏡,顯然是被廚房的香味吵醒的。“我就說怎麼聞到香味了,”爺爺笑著走進來,拿起勺子嘗了嘗鍋裡的醬汁,“紅酒放得好,比料酒更醇厚,就是糖再少放一點就好了,硯硯牙齒不好。”

“爺爺,血蹄叔叔說這樣才好吃!”硯硯立刻反駁,把電子表舉到爺爺麵前,“還有三十二分鐘就好了,到時候你嘗一口,肯定比巴黎的牛肉好吃!”爺爺笑著點頭,從冰箱裡拿出一根玉米:“我早上買的甜玉米,切成段放進去,硯硯不是最喜歡吃排骨燉玉米嗎?”

玉米剛切好,走廊裡就傳來了腳步聲,珩珩揉著眼睛走過來,頭發亂糟糟的:“爸,你們在做什麼?好香啊。”他看到屏幕裡的血蹄,立刻清醒了,湊過來說:“血蹄叔叔,你什麼時候來巴黎?我想吃你做的桃酥了,爺爺買的可麗餅太甜了。”

“等你們體驗店開業,我就帶著桃酥模具過去!”血蹄笑著說,“我剛做好了一批三角龍造型的模具,到時候在巴黎現場烤桃酥,讓法國小朋友也嘗嘗我們上海的味道。”他頓了頓,看向陸沉:“對了,許傑讓我跟你說,上海的存錢罐樣品已經做出來了,龍鱗的拚接很順利,就是夜光石的顏色,要不要換成和硯硯鑰匙扣一樣的碧綠色?”

陸沉眼睛一亮:“換!必須換!”他轉身從書房拿來設計圖,指著龍的眼睛位置:“就用這種顏色,和孩子們的鑰匙扣呼應,這樣存錢罐更有意義。”爺爺湊過來看設計圖,指著龍鱗上的“家”字:“法語的‘aison’字體再圓潤一點,像孩子們的筆跡,更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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