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院子角落靜靜等候,觀察護士進出。
五點多,一名年輕護士提著垃圾袋出來,扔進院外的垃圾桶。
等她走遠,陳岸迅速翻找。
找到一張沾著汙漬的紙片。
展開一看,是複印件的一角,印著銀行名稱:“澳門大豐銀行”。金額寫著“壹佰萬元整”,彙款日期為1983年4月7日。
簽名模糊不清,但印章清晰可見——雙魚纏繞圖案。
和沉船瓷器底部的徽記完全一致。
他心跳加快。
這張紙若交上去,足以證明三十年前那筆洗錢款項確實存在,而馬明遠當年就在澳門經手此事。
他用測繪儀拍下照片存檔,將原件放回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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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他點亮油燈,鋪開草圖。
澳門→百萬支票→陳天豪印章→雙魚徽記→沉船瓷器→海底賬本→馬明遠簽名。
全部吻合。
他坐在桌前,左手握筆,右手按著太陽穴。腦袋像被重擊過,耳朵越來越悶。
但思路異常清晰。
現在的問題不再是證據是否充足,而是如何使用。
交給海警?不行。一旦被截,反而打草驚蛇。
公開?更不可行。村裡人隻會當他瘋言瘋語。
必須一次性拋出所有證據,讓真相無法被掩蓋、無法被篡改。
他想起縣廣播站。
明天八點,他原本約好去錄音。
而現在,他要錄的不再是一段普通證詞。
他要把整件事講出來,配上照片、支票、簽名比對,做成一段完整的播報。
隻要能播出去,全縣都能聽見。
他開始整理材料,將照片、截圖、筆記全都裝進防水袋。
做完這些,天已大亮。
他喝了一口水,抬頭望向窗外。
陽光灑在屋頂,遠處海麵波光粼粼。
他摸了摸耳朵,布條下的皮膚仍在滲血。
但他能撐住。
門外傳來腳步聲。
他抬頭。
門開了。
趙秀蘭站在門口,手中握著一封信。
“我偷出來的。”她說,“我爸的遺書原件。”
陳岸看著她。
她走進來,把信放在桌上。
“你讀吧。”她說,“這是真的。”
陳岸伸手去拿信封。
趙秀蘭忽然開口:“你真的不怕嗎?”
陳岸停住動作。
“怕。”他說,“但我更怕什麼都不做。”
他撕開信封。
信紙展開一半。
趙秀蘭轉身走向門口。
風吹起她的頭發。
她沒有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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