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星蹲在地上擦湯汁時,晨光已經爬過窗台,把地板照得亮堂堂的。抹布擦過瓷磚的聲響裡,混著顧衍之笨拙的幫忙,他手裡攥著紙巾,想擦又怕越弄越糟,最後隻能蹲在旁邊,把散落的蝦米一個個撿進垃圾桶,指尖捏著顆被踩扁的,臉上還帶著點懊惱。晨光從窗戶斜切進來,把他垂著的睫毛照得透亮,倒比平時那副嚴肅模樣多了幾分孩子氣。
“彆撿了,”夏小星笑著拍開他的手,“再撿下去,這點餛飩渣都能湊成一碗了。”她把最後一塊沾著湯漬的地板擦乾淨,起身時後腰有點酸,“剩下的夠咱倆分半碗,委屈顧總了。”
顧衍之看著她把那小半碗餛飩倒進兩個青瓷碗裡,動作輕得像在擺弄易碎品。湯汁晃了晃,浮著的蔥花貼在碗壁上,蝦米泡得發脹,一看就知道涼透了。可他接過碗時,指尖還是泛起一陣熱意。
“涼了吧?”他看著碗裡軟塌塌的蝦米,“我去熱熱。”
“不用,這樣剛好。”夏小星把碗推到他麵前,自己端起另一隻,“涼餛飩有涼餛飩的味道,像小時候吃剩的早飯,帶著點溫吞的香。”她舀起一個吹了吹,送進嘴裡時眼睛彎了彎,“你看,蝦米泡軟了更鮮呢。”
顧衍之學著她的樣子嘗了口,果然,涼透的餛飩皮帶著點韌勁,湯汁裡的鮮味沉澱下來,混著蝦米的鹹香,竟比熱的時候多了層醇厚。他看著她吃得認真,嘴角沾著點湯漬也沒察覺,突然想起昨天她吃草莓蛋糕時,也是這樣心滿意足的模樣。
“小時候我爸總帶我來這家店。”夏小星捧著碗坐在茶幾旁,小口抿著湯,聲音軟乎乎的,“那時候店麵比現在小一半,就兩張桌子,我總搶著坐靠窗的位置,能看見老板在玻璃櫃裡包餛飩,手指頭比現在還靈活。”她指尖在碗沿畫著圈,眼裡閃著光,像盛著老城區的夕陽,“我爸每次都跟老板喊‘多放蝦米’,嗓門大得整個巷子都能聽見。他總說,女兒愛吃的,就得堆成小山。”
空氣突然靜了靜,隻有雪球在腳邊舔爪子的聲音。顧衍之看著她低頭喝湯的樣子,鬢角的碎發垂下來,遮住一點眼角。他想起自己那個總把“細節決定成敗”寫在書上的媽媽,突然覺得,原來惦記一個人的口味,是會刻在骨子裡的。
“以後想吃,我再去買。”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太直白,像在執行什麼任務。慌忙補充道:“順、順路的話。”
夏小星抬眼時,正撞見他耳尖紅透的樣子,像被夕陽曬過的草莓糖。她沒戳破,隻是把自己碗裡的蝦米撥了一半給他:“好啊,不過得等我畫完這張雪景,到時候一起去?”
“好。”顧衍之的聲音有點悶,把碗往她那邊推了推,又把蝦米還回去大半,“你愛吃,多吃點。”
兩人你推我讓的功夫,雪球跳上茶幾,尾巴一掃,差點把碗掃到地上。顧衍之眼疾手快地按住碗,指尖碰到夏小星的手背,兩人同時縮回手,看著對方笑出聲。
“笨貓。”夏小星點了點雪球的鼻子,起身走到畫架前,把一張畫取下來,“給你的,補償你弄臟的西褲。”
畫紙上是他蹲在地上撿餛飩的樣子,西裝褲沾著湯漬,頭發有點亂,卻被畫得眉眼彎彎,偏偏畫了雙亮晶晶的眼睛,像藏著星星。旁邊畫了隻舉著紙巾的小狐狸,尾巴尖沾著顆蝦米,底下用小字寫著“笨蛋顧總”,字跡俏皮得像在蹦躂。
顧衍之接過來時,指尖都在發顫。他想起書裡說“收到禮物要表現出驚喜”,可此刻千言萬語堵在喉嚨口,隻憋出句“謝謝”,小心翼翼地把畫折好,放進襯衫口袋裡,貼著心口的位置,好像這樣就能把畫裡的溫度揣進心裡。
“其實……”他看著畫架上沒完成的雪景,突然想說點什麼,比如“你的畫比餛飩還暖”,又覺得太肉麻,改口道,“那串冰淩畫得很好看。”
夏小星眼睛一亮,拉著他走到畫架前:“我還想加隻蹲在屋簷上的貓,像雪球那樣的,你覺得怎麼樣?”她拿起畫筆,在空白處勾勒出個圓圓的貓腦袋,“就畫它偷瞄餛飩鋪的樣子。”
顧衍之看著她認真的側臉,陽光落在她睫毛上,投下淺淺的陰影。他突然覺得,涼透的餛飩也沒那麼難吃,沾著湯漬的西褲也沒那麼狼狽,原來兩個人分食一碗不完美的餛飩,比獨自吃一整碗熱乎的,更讓人心裡發暖。
“對了,”夏小星放下畫筆,想起什麼似的,“你褲子上的湯漬,用檸檬汁泡一下好洗。我這兒有,給你裝一瓶?”
“不用不用,”顧衍之慌忙擺手,“助理會處理的。”他可不想讓林舟看見那瓶印著小狐狸圖案的檸檬汁,太顯眼,像在宣告什麼秘密。
夏小星也不勉強,把畫重新夾回畫架:“那你快回去換衣服吧,上班該遲到了。”
顧衍之點點頭,卻磨磨蹭蹭地不想走。他看著茶幾上兩個空碗,看著畫架上的雪景,看著腳邊打滾的雪球,突然覺得這裡比辦公室更讓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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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走了。”他走到門口換鞋時,又回頭看了眼,“畫……我很喜歡。”
夏小星倚在門框上笑:“喜歡就好,下次再犯傻,我還畫。”
“才不會再犯傻。”他嘴硬著,關門前又看了眼那幅“笨蛋顧總”,嘴角忍不住往上揚。
電梯裡,顧衍之摸了摸口袋裡的畫,指尖劃過心口的位置。他掏出手機,給林舟發消息:“查一下,如何讓餛飩保溫兩小時以上。”想了想,又補充道,“要詳細步驟,記下來。”
林舟秒回了個“?”,附帶個一臉茫然的表情包。
顧衍之沒解釋,隻是看著電梯壁上自己的倒影,頭發有點亂,穿著不合身的運動褲,腳踝露在外麵,卻笑得像個偷吃到糖的小孩。他突然覺得,比起書裡那些精準的“計謀”,這樣有點笨拙、有點慌亂的惦記,才更像喜歡。
車子開出老巷時,他特意繞到餛飩鋪門口。老板正在擺桌椅,看見他笑著招手:“小夥子,又來?今天沒帶餛飩走啊?”
“下次來,”顧衍之降下車窗,風吹起他的頭發,“要熱乎的,多放蝦米。”
老板笑得更歡了:“曉得曉得,給小姑娘帶的嘛。”
顧衍之沒否認,踩下油門時,口袋裡的畫紙輕輕蹭著心口,像在提醒他,下次一定要早點來,買兩碗熱乎的,一碗給她,一碗分她一半。
車開出老街時,他回頭看了眼二樓的窗台,夏小星正站在那裡朝他揮手,手裡舉著那隻畫著“笨蛋顧總”的畫。陽光落在她身上,像披了層金紗,暖得讓人心裡發顫。
陽光穿過車窗,把“笨蛋顧總”四個字照得發亮。原來有些溫暖,從來不是一整碗的圓滿,而是兩個人分食時,你推我讓的那點甜,是藏在笨拙裡的真心,比任何保溫技巧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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