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的夜市像被打翻的萬花筒,霓虹燈在濕漉漉的石板路上投下斑斕光影。林晚踩著塑料涼鞋,拉著沈廷洲往最熱鬨的巷口衝,他手腕上價值連城的手表在人群裡晃出冷光,與周圍的煙火氣格格不入。
“就在這兒!”林晚甩開他的手,彎腰從蛇皮袋裡往外掏衣服。亮黃色的t恤、軍綠色的喇叭褲、綴著亮片的牛仔外套被她一股腦堆在折疊桌上,風一吹,衣擺獵獵作響,像麵招搖的小旗子。
沈廷洲站在旁邊,筆挺的西裝褲卷著褲腳,鋥亮的皮鞋上沾了點泥點。他看著周圍光著膀子喝啤酒的漢子,又看看桌上那些花裡胡哨的衣服,眉頭擰成了疙瘩:“你確定要在這兒賣?”
“不然呢?”林晚白他一眼,往頭上套了個印著“晚·潮”歪扭ogo的布帽,“百貨公司那些老古董不懂欣賞,年輕人都在這兒紮堆呢!”
她正說著,幾個背著吉他的青年路過,目光瞬間被桌上的喇叭褲勾住。領頭的長頭發吹了聲口哨:“這褲子夠勁啊!多少錢?”
“三十五!”林晚立刻來了精神,扯著褲子展示,“剛從工廠拿的新貨,比百貨公司便宜一半!”
青年們湊上來翻揀,沈廷洲被擠得往後退了半步,下意識地整理了下被碰歪的領帶。有姑娘注意到他,悄悄拽著同伴的袖子笑:“你看那個帥哥,穿西裝來逛夜市,是不是腦子不好?”
沈廷洲的耳根悄悄發燙,剛想開口,就被林晚推到桌邊:“發什麼呆?幫忙遞衣服啊!”
他笨手笨腳地拿起件亮粉色t恤,被長頭發青年打趣:“帥哥,這顏色適合你啊!穿上保準比你女朋友還靚!”
周圍爆發出一陣哄笑,林晚笑得直不起腰,拍著桌子喊:“他才沒有女朋友!不過買兩件衣服,我讓他給你簽名!”
“簽名?”有人吹口哨,“這帥哥是明星啊?”
沈廷洲的臉徹底黑了,剛想反駁,林晚已經踮起腳尖湊到他耳邊:“沈總,為了業績,犧牲一下嘛。”她呼出的熱氣拂過他耳廓,帶著點草莓糖的甜,燙得他心尖發顫。
不知怎的,到了嘴邊的拒絕突然變成了妥協。他看著她眼裡閃爍的狡黠笑意,喉結輕輕滾動,突然清了清嗓子,對著圍觀的人群扯著嗓子喊:“買一送沈總簽名照!”
聲音不大,卻帶著股不容錯辨的沉穩,在嘈雜的夜市裡格外清晰。
周圍瞬間安靜了兩秒,隨即爆發出更響的哄笑。有人舉著錢喊:“真的假的?我買三件!要簽在衣服上!”還有姑娘紅著臉擠上來:“帥哥,我不要衣服,能單獨要張簽名嗎?”
林晚笑得直拍大腿,沈廷洲卻已經進入狀態。他從西裝內袋摸出鋼筆,在林晚遞來的硬紙板上簽下名字,筆鋒淩厲,與他此刻略顯窘迫的樣子形成奇妙反差。
“兩件t恤,一條喇叭褲。”他接過錢,動作竟漸漸熟練起來,甚至會提醒顧客,“這褲子腰圍偏大,建議拿小一碼。”
林晚看著他被一群年輕人圍著簽名,突然覺得這畫麵有點魔幻。那個在董事會上冷若冰霜的沈廷洲,此刻正穿著筆挺西裝,在夜市的油煙味裡叫賣花襯衫,眼底卻沒半分不耐,隻有藏不住的縱容。
“發什麼呆?”沈廷洲趁空走過來,遞給她一瓶冰鎮汽水,“剛賣了八件,夠今晚的攤位費了。”
瓶身的涼意透過掌心傳來,林晚猛灌了兩口,氣泡在喉嚨裡炸開,帶著點微醺的甜。她看著他被汗浸濕的襯衫領口,突然伸手幫他扯鬆領帶:“彆繃著了,這兒沒人認識沈總。”
沈廷洲低頭,看著她纖細的指尖在自己頸間遊走,燈光在她睫毛上投下淺淺陰影,心跳莫名漏了一拍。他抓住她的手,掌心滾燙:“那他們認識誰?”
“認識穿喇叭褲的帥哥啊。”林晚眨眨眼,突然抓起條靛藍色喇叭褲往他身上套,“試試嘛,肯定比西裝好看!”
周圍又是一陣起哄,長頭發青年甚至掏出吉他彈起了迪斯科。沈廷洲被她按在折疊凳上,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西褲被扒到膝蓋,換上了那條寬大的喇叭褲。
褲腳掃過腳踝,帶著點陌生的寬鬆感。他站起來時踉蹌了一下,惹得林晚笑得前仰後合。可當他抬頭看向鏡子——那是林晚特意搬來的穿衣鏡,鏡中的男人穿著亮黃色t恤和靛藍色喇叭褲,雖有些彆扭,卻意外地衝散了平日的疏離,多了幾分鮮活氣。
“怎麼樣?”林晚踮腳湊到他耳邊,聲音裡帶著邀功的雀躍,“是不是帥呆了?”
沈廷洲沒說話,隻是伸手攬住她的腰,在她耳邊用隻有兩人能聽到的聲音說:“帥不帥不知道,但現在所有人都在看我們。”
林晚抬頭,果然對上無數雙看熱鬨的眼睛,有笑有鬨,卻沒有半分鄙夷。她突然覺得,那些所謂的“體麵”“格調”,在這樣鮮活的煙火氣裡,根本不值一提。
夜市的喧囂裡,沈廷洲的西裝被隨意搭在椅背上,他穿著林晚設計的t恤和喇叭褲,幫她收錢、遞衣服,偶爾被起哄著簽名,臉上竟漸漸有了笑意。林晚則站在桌子上,舉著喇叭喊:“最後十條喇叭褲!買就送沈總親手疊的紙飛機!”
風卷著食物的香氣和年輕的笑鬨聲飄過,沈廷洲看著桌上越來越空的貨攤,又看看站在高處、眼睛亮得像星星的林晚,突然覺得,這場有點荒唐的街頭叫賣,或許是他這輩子做過最有趣的事。
至少在這一刻,他不是背負著沈氏重擔的總裁,隻是個陪喜歡的姑娘擺攤的普通人。而這份拋開一切的自在,比任何商業成功都讓人心動。
收攤時,折疊桌上的衣服賣得隻剩兩件。林晚數著鐵盒裡的零錢,指尖被硬幣硌得發紅,嘴角卻咧到了耳根。沈廷洲幫她收拾東西,西裝外套上沾了點烤魷魚的醬汁,他卻毫不在意。
“明天還來?”他拎著空蛇皮袋,看她蹦蹦跳跳的背影。
“來!”林晚回頭,眼睛在路燈下閃著光,“明天帶更多貨,讓沈總簽名簽到手軟!”
沈廷洲低笑出聲,快步跟上她的腳步。夜市的燈火在身後拉長兩人的影子,他的西裝與她的布帽,他的皮鞋與她的涼鞋,在石板路上敲出錯落的聲響,像支輕快的夜曲。
原來真正的潮流,從不在冰冷的專櫃裡,而在這熱氣騰騰的人間煙火裡。
喜歡穿到七零搞事業,霸總跪求我彆瘋請大家收藏:()穿到七零搞事業,霸總跪求我彆瘋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