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剛蒙蒙亮,李承風就睜開了眼睛。
常年當舔狗養成的生物鐘,讓他習慣了早起。
以前是為了給李念送早餐,現在,則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全新的開始。
他輕手輕腳地起床,換上了一套原主壓在箱底的運動服。
衣服有點舊,但還算合身。
推開門,客廳裡靜悄悄的。
他走到主臥門口,側耳聽了聽,裡麵沒有任何動靜。
他躡手躡腳地穿上鞋,走出了家門。
清晨的空氣帶著一絲涼意,吸進肺裡,讓人精神一振。
小區裡很安靜,隻有幾個早起的老人在晨練。
李承風開始沿著小區的林蔭道慢跑。
剛跑了不到兩百米,他就感覺不行了。
兩條腿跟灌了鉛一樣沉。這具身體的底子,比他想象的還要差。
“我靠……真他媽虛……”李承風扶著一棵樹,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汗水順著額頭往下流。
但他沒有放棄。
他知道,這是必須經曆的過程。
休息了幾分鐘,等呼吸稍微平複了一些,他又咬著牙繼續跑。
速度很慢,姿勢也很難看,就像一隻笨拙的鴨子。但他在堅持。
一圈,兩圈……
等他跑完第三圈,感覺自己半條命都沒了。
他一屁股坐在路邊的長椅上,感覺整個世界都在旋轉。
“一天天就知道寫那種沒人看的破小說,也不知道出去鍛煉鍛煉!”李乘風心裡吐槽。
出了一身透汗之後,身體裡那股常年積攢的滯澀感,似乎也隨著汗水排出去了不少,整個人反而有種說不出的通透和舒爽。
“這才隻是開始。”李承風擦了把臉上的汗,心裡給自己打氣。
在長椅上歇了十幾分鐘,他才拖著發軟的腿往家走。路過小區門口的菜市場,他忽然靈機一動。
有了!
他走進菜市場,買了新鮮的雞蛋、麵條,還有一小把蔥。
回到家,他先是衝了個澡,換了身乾淨衣服。然後,他鑽進了廚房。
上輩子,他為了追李念,廚藝也練得不錯。
雖然比不上大廚,但做個家常早飯還是綽綽有餘的。
他熟練地開火,燒水,煮麵。另一個灶上,煎了兩個金黃的荷包蛋。
最後切了點蔥花,往麵湯裡一撒,香氣立刻就飄滿了整個屋子。
他剛把兩碗熱氣騰騰的蔥油拌麵和荷包蛋端上餐桌,主臥的門就開了。
蘇婉穿著一身淺紫色的真絲睡衣走了出來,頭發還有些淩亂。
她應該是被香味吵醒的,看到餐桌上的早餐,整個人都愣住了。
她揉了揉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醒了?老婆,快來吃早飯。”李承風解下圍裙,笑嗬嗬地招呼她。
蘇婉呆呆地走過來,看著桌上的兩碗麵,又看了看李承風,眼神裡充滿了震驚和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