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越喝越年輕_1977年高考又一春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第278章 越喝越年輕(1 / 1)

村裡人常說“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可黃白現在隻覺得自己像個七八十歲的老頭,渾身散了架,每一塊骨頭都在隱隱作痛。身體像是不屬於自己了,又酸又麻,連抬手都覺得費勁。他望著吳夢娜閃進小雨中、漸漸消失在雨幕裡的背影,心裡直犯嘀咕:自己跟她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走得這麼近的?更想不通的是,這姑娘到底看上自己什麼了?

論長相,他頂多算中等,臉上還有幾顆青春痘留下的痘印;論個頭,在知青堆裡也就一米七出頭,排不上號;論文采口才,更是平平無奇,甚至有點木訥,跟人說話時常半天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話。唯獨這酒量,在公社裡還算小有名氣,可這算什麼本事?難道姑娘家還能因為酒量好就動心?黃白越想越愁,連帶著知青點裡其他男同誌都跟著納悶——吳夢娜長得清秀,性格又好,怎麼就偏偏看上了他們最瞧不上的“酒蒙子”黃白,這不是鮮花插在牛糞上嘛!

可吳夢娜自己也說不清緣由,每次有人問起,她都隻是紅著臉說“見著黃白就歡喜”。這話不僅沒讓黃白高興,反倒讓他更愁了。他從來沒為這事驕傲過,甚至覺得是負擔,每次跟吳夢娜接觸,都小心翼翼地保持著距離,生怕自己出身不好,耽誤了人家姑娘的一生。

後來打掃前幾天喝酒的“戰場”,黃白在桌角發現那個沒貼標簽的方形玻璃瓶,裡麵還剩小半碗透明液體。他沒舍得扔,找了張紅紙,用毛筆工工整整寫上“酒精”二字貼在瓶身上,又從箱子裡翻出個舊神龕——那是之前一個老知青留下的,他把這瓶“酒精”恭恭敬敬地供在上麵。這瓶子成了他醉酒記憶的見證,每次看到,都能想起那次被醫用酒精灌得不省人事的荒唐事,想起王岩石抱著樟樹敬軍禮的傻樣。

自那以後,王岩石找黃白喝酒的次數越來越少。倒不是因為怕了醫用酒精,而是他家那半大小子進入了叛逆期,天天惹是生非,今天跟同學打架,明天又被老師告狀說早戀,王隊長得天天圍著兒子“救火”,根本沒功夫喝酒。

不過黃白的酒場卻沒斷過。有一年夏天,台風卷來的暴雨連下了三天三夜,把臨近幾個生產隊的村莊都淹了。公社決定撤村並點,把原本的十幾個生產隊合並成一個大隊,十三隊的一多半知青都被抽調去幫忙安置災民,最後留在十三隊的,隻剩下黃白、老鄉杜富林,還有另外五個知青,總共七個人。黃白沒想到,這次分隊,竟讓他喝上了一場又一場的餞行酒——送的不是他,是走的同伴。

分隊後沒幾個月,就陸續傳來了招工招乾的好消息。第一個被招工的是北京知青小李,他接到通知,要回老家的國營工廠上班,終於能跳出農門吃上商品糧了。小李興高采烈地收拾行囊,挨個跟大夥兒告彆,到黃白這兒時,黃白默默去供銷社買了肉和酒,又在自家菜園摘了些青菜,張羅了一桌好菜。

開席時,黃白端起酒杯,笑著說:“祝賀你終於‘再教育’畢業了,打心眼兒裡為你高興!祝你前途似錦,鵬程萬裡!”

小李紅著眼眶,端著酒杯站起來,聲音有些哽咽:“謝謝黃白哥,也祝在座的大夥兒,下次招工都能被選上,咱們都能早點回家!”

酒過三巡,老鄉杜富林喝多了,舌頭開始打卷,啥話都敢說:“你倒是好,跳出農門了,我們還得在這兒臉朝黃土背朝天,掙這一兩毛的工分……”這話一出,原本熱鬨的氣氛瞬間凝固,大夥兒都低著頭,沒人說話。

黃白腦子最清醒,趕緊打斷杜富林的話,舉起酒杯打圓場:“彆瞎說!咱們今天是為小李高興,也為咱們自己祈福,祝下次招工咱們都能被選中,乾了這杯!”

“對,乾!”

“乾!”

可不知怎的,這酒喝在嘴裡,卻越來越苦,像是摻了黃連似的。黃白硬撐著喝了一碗又一碗,心裡卻跟明鏡似的——他出身“黑五類”,不屬於“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範疇,招工名額怕是永遠也輪不到他。

自打小李被招工起,兩三年間,一次又一次的招工機會,讓十三隊的知青越來越少。走一個人,就喝一回餞行酒,每次黃白都是那個操持酒席的人。看著同伴們一個個離開,他心裡既為他們高興,又透著股說不出的酸楚。每送一個人,都像在他心上割了一刀,可他還得強裝笑臉,給人家敬酒祝福。

到最後,十三隊隻剩下了黃白和杜富林兩個人。他們依舊留在隊裡,每天跟著老鄉下地乾活,努力“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巴望著能早日“畢業”,能有機會回家。

這一等,又是三年。黃白沒等來自己的“畢業通知”,卻等來了杜富林的。杜富林在一次興修水利時遭遇塌方,腰被砸傷了,落下了病根,隻能辦理病退。

杜富林的手續都是黃白幫著跑的,從公社到縣裡,來來回回跑了五六趟,才拿到蓋著鮮紅大印的批文。他又幫杜富林收拾好行囊,把行李和文件一起背到縣醫院,還特意給杜富林家裡打了電話,說了歸期,叮囑他們來接人。

半個月後,杜富林出院返鄉的日子到了。那天黃白要去山裡搶收玉米,沒能去縣醫院送他,隻能一個人守在黑黢黢的知青點裡,默默準備了最後一場餞行酒。酒是之前剩下的地瓜燒,可下酒菜卻一點也沒有。

黃白在屋裡轉了一圈,借著“鴕鳥牌”墨水瓶改成的煤油燈那點昏黃光暈,目光掃過斑駁的土牆,最後落在了牆上那些鏽跡斑斑的釘子上——那是之前知青們掛行李、掛衣服留下的。他湊近了,仔細比較著哪顆釘子鏽得最厲害,挑來挑去,索性一使勁,把牆上所有的鏽釘子都拔了下來。成年人的世界裡,哪有什麼選擇題,有就都用上。

“釘子下酒,越喝越有。”王岩石以前說過的話突然浮上心頭。據說以前在兵團,有人用鏽釘子就著酒,一口氣能喝半斤八兩。黃白以前從來不信,可今晚,他卻有了親自驗證的興致。

他在昏暗中抹去釘子上的浮塵,端起酒碗,每嘬一口酒,就把釘子含在嘴裡吮吸一下。沒想到,那斑斑鏽漬的釘子在酒精的作用下,竟在喉頭泛出一種奇異的、帶著鐵腥的甜意,絲絲縷縷的,還挺爽口,彆有一番風味。釘子在嘴裡,酒入愁腸,沒一會兒,瓶中的酒就見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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