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下王阿婆的房子後,原本沈山河是打算自己一家三口住的,但陶麗娜考慮到自己母親一個人守著一個家,晚上會孤獨害怕,同時也怕沈山河跟彆的女人勾搭,堅決要求他必須留下來,沈山河隻好作罷,反正也已經住習慣了。
既然自己不住,沈山河隻好先讓自己父母住了進去,二老一直住在加工廠簡易的隔間裡,終究不太方便,而且廠裡灰塵也厚,日夜待在裡麵對身體不好。農村人雖不在乎,但有條件能避免還是避開好些。
小樓占地六十餘平,建築麵積五十平。樓上分前後三間,前麵兩間為2.5x3和2.5x4的臥室,後間20平米隔出廚房連通樓梯間後半截的廁所。
因為小樓年頭太久了,沈山河決定進行一次翻修,這是他父子倆的老本行,自然是輕車熟路。因為廚房不需要了,而且考慮到自己還沒有一間像樣的辦公室,沈山河乾脆對樓上布局作了調整。
後麵廚房去掉改成4105的大臥室,裡麵擱上床,擱上衣櫃,再弄個電視櫃放上電視,以後就是父母的臥室了。前麵兩間打通隔板也是4105的大間,擺上沙發、茶幾、辦公桌椅,前麵開一個大窗,再在窗下掛上沈王木業辦公室的橫匾,逼格一下子就起來了。
又更換了樓梯,將屋頂的瓦也翻整了一下。不出一個月的時間,整個便煥然一新,依舊可以在歲月的長河中屹立不少年了。
對此最開心的莫過於沈山何父母倆了。在他們心中,這就是兒子的家了,所謂成家立業,他們的兒子差的也隻是一場婚禮了。最令他們欣慰的是,這一切都是兒子自己努力打拚下來的,沒讓他們操什麼心還帶著他們享著了福。
晚上二老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目光穿過窗戶望著遠處街道上的燈火,心裡湧動著說不出的滿足。
沈山河母親輕輕歎了口氣,眼角微微濕潤:
"老頭子,你還記得童童高考落榜那會兒嗎?我還覺得這一輩子就這麼完了,咱老沈家又要在田間地頭刨食一代人了……"
沈父抿了一口兒子用來招待生意老板的好茶,任茶香在舌尖蔓延,記憶也跟著翻湧:
"怎麼不記得?那小子倔得很,死活要去走那一條路,當年我師父帶了徒弟有了幫襯才敢走那麼一段,當初我還以為他是作賤自己,破罐子破摔了,現在才知道,他的選擇是正確的。"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寬敞的辦公室,想著自己的兒子此時正陪著“丈母娘”在一起,嘴角不自覺地揚起,
"現在好了,不僅事業有成,媳婦也有了著落。"
沈母點點頭,目光柔和:
"以前還操心要給兒子找個什麼樣的媳婦呢?現在好了,不僅媳婦有了,而且還是咱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人家……"
她說著說著,聲音微微發顫,
"這孩子,從小到大都沒讓咱們操過心,現在反倒處處想著我們。"
沈山河父親拍了拍老伴的手,低聲道:
"是啊,咱們這輩子最大的福氣,就是養了這麼個好兒子,祖宗顯靈呀。"
兩人感慨萬千,不禁四目相對,臉上皆是由衷的笑容。
?這日子,真是越過越有滋味越過越有盼頭了。?
待得這一切忙完,沈山河駕校科目三考試的通知也過來了。
再次到了縣城,自然少不了與燕子姐姐的會麵,又是一番旖旎風光且不提。
自從上次得了沈山河的提示之後,這段時間,吳純燕便一直在忙著離婚的事。通過這一段時間的了解她知道了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破裂。那麼怎樣來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呢?最簡單的當然是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了。都不想在一起過了,那自然是沒感情了。她夫妻倆就是這種情況,所以離婚問題不大。既然婚都同意離了,那麼關鍵來了,那就是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財產分割秉承是男女平等原則,凡夫妻共同財產一律平分,而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擁有的知識產權而取得的收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是指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具體包括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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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婚前一方所有的生產、生活工具,達到一定的年限後亦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吳純燕原想著隻要能離了婚擺脫那噩夢似的生活,隻要能和兒子在一起,她哪怕什麼都不分,淨身出戶都可以。但當她聽到沈山河說要為她們母子倆買房子,供她母子倆生活時,她改了主意——她不僅要爭孩子、爭撫養費,也要爭財產。她並非賭氣,也並不是不甘心讓那對狗男女過得太舒服,她隻是不願沈山河為她母子倆承擔太多,那本不是他的責任。
她可以不在意任何人,隻有父母、兒子和沈山河除外。
至於兒子的撫養權,這是她們夫妻倆最大的爭議點,她決不允許一個賤女人做她兒子的後媽,哪怕這個後媽能視同己出,她也不願,畢竟那樣的女人,她哪敢去賭她的人品,自己寧願苦點累點也要把孩子護在身後。
吳純燕對孩子的態度,也是沈山河願意接納她、欣賞她的主要原因之一。一個女人,即便她犯下滔天的罪孽,無論她如何的不堪,能夠始終對兒女,對父母不離不棄,承擔起生而為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沒有借口拋棄、放棄,這樣的女人,在他心中便是值得嗬護的。
法律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問題,遵循的是一切有利於孩子的原則。若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予以考慮
1、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予優先考慮。
5、若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其實在司法實踐中,還有一條未被寫入條款卻被廣泛遵循的原則——優先考慮無過錯方。
上述種種,吳純燕自知自己最大的劣勢就是撫養條件不如男方,那個負心人身份地位、經濟條件皆高於她。單純從物質條件上講,她處於下風。所以她隻能打感情牌,以第一點和無過錯為理由扳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