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
無非就是他們出逃的匆忙,缺衣少糧,於是這些潑皮無賴就重操舊業。
半途搶了幾戶無辜人家,殺了幾個人,踩著......他們的屍骨,一路南下逃命。
雖然鄭泗穀有意說的模糊籠統,是出於生存下的無奈選擇。
但李煜也大致能夠推斷想象。
一些不為人知的角落,生者之間的悲劇,實在難言其數。
那麼......
“沒了?”李煜問道。
鄭泗穀仍未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隻下意識回道,“大人,小人都已經交代完了!絕不敢有假話!”
李煜頷首,並未駁斥,眼神淡漠,反應平淡的有些滲人。
他隻一擺手,鄭泗穀身後甲士就收緊了力道,把他從地上拖了起來,宛如......死狗。
“推下去,斬首待刑!”
李煜口中所言,隨意的仿佛隻是一樁不值一提的小事。
“不!大人您不能......”鄭泗穀呆愣後的哀嚎,隻換來一塊破布堵嘴,便再也說不出話來,“嗚——嗚嗚——”
然後,自有人把他拖了下去。
李煜隨即看向一旁李順,囑咐道,“告城中諸民,此僚乃作惡匪首,郊野殺人逾十數,惡貫滿盈,罄竹難書。”
“今由本官親自押解審理,確實無誤。”
“當眾斬首之後,首級懸於門樓,示眾三日,以儆效尤!”
一個丁壯雖說殺了確實可惜,但也沒什麼好猶豫的。
鄭泗穀若是冷靜些,就會發現從始至終......李煜就沒答應過,能讓他活啊!
殺他,不是為了公理、公義,亦不是為了告慰無辜冤魂。
很多事,隻是順帶的罷了。
李順疑慮道,“家主,此人體態健壯,可堪一用,不留下做一死卒嗎?”
顧名思義,死卒需曆戰十場,且每戰不得退,隻可勝!
十場過後,方為功過相抵,可赦。
是軍中舊例。
李煜撇了撇嘴,不屑道,“我觀此人油滑狡黠,再加之口舌伶俐,品性低劣,留著他終是個隱患。”
尤其是,他的身份還是一眾潑皮的‘大兄’,也即是頭目。
這敏感的身份,難保他們以後還會私下串聯。
解決辦法有二,要麼一起殺了,一了百了。
要麼,斷其首腦。
餘眾威望皆無從服眾,自然更好分化而治,便翻不起風浪。
李煜不喜與之周旋,索性斬草除根,殺一儆百。
身旁的李順了然,也不再多嘴。
一條人命,在這主仆二人的口中,卻好似輕飄飄的,說到底也就這麼回事。
可這就是大順朝廷的官兵,如出一轍的一貫作風。
就這,事後砍了頭,懸上門樓,城中百姓還得拍手叫好。
讚上李煜一句,‘青天大老爺,明察秋毫!為民伸冤!’
即便,他們從始至終都不知道,這人到底真的殺了人沒有?
但李大人既然發了文書,自然就是真的!
這,便是如今的撫遠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