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早晨,清遠縣衙門前聚集了比平日更多的百姓。他們交頭接耳,議論紛紛,都在討論昨夜發生的一件大事——縣裡的刑房司吏胡三被蘇明遠當場革職,還要追究其貪汙受賄的罪責。
消息傳得很快,但版本各異。有人說胡三貪汙了幾百兩銀子,有人說他收受賄賂包庇罪犯,還有人說他偽造案卷徇私舞弊。無論哪個版本,都讓百姓們感到震驚,因為胡三在縣衙工作了十多年,向來被認為是個精明能乾的老吏。
在縣衙的大堂裡,蘇明遠正在主持晨會。參加會議的有師爺趙文淵、主簿李仲文,以及各房的頭領。氣氛比平日凝重了許多。
諸位,關於胡三的事情,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了。蘇明遠開門見山地說道,今天召集大家,就是要總結這件事的教訓,並且討論如何進一步整頓縣衙的司法工作。
趙文淵小心翼翼地問道:大人,胡三的案子確鑿嗎?會不會有什麼誤會?
蘇明遠從案頭拿起一疊文書:誤會?這裡是他收受賄賂的證據,這裡是他偽造案卷的證據,這裡是他貪汙公款的證據。鐵證如山,還有什麼誤會可言?
主簿李仲文皺眉道:大人,胡三在縣衙多年,人脈廣泛。這樣處理他,會不會引起其他人的不滿?
不滿?蘇明遠冷笑,那些為非作歹的人當然會不滿。但是,守法的百姓會拍手稱快。我們是為百姓服務的,還是為那些貪官汙吏服務的?
他站起身來,在堂中踱步:諸位,我今天把話說清楚。清遠縣的司法必須公正廉潔,任何人如果敢貪汙受賄、徇私舞弊,無論他是誰,無論他有什麼背景,一律嚴懲不貸。
話音剛落,門外傳來一陣嘈雜聲。王伯匆匆走進來報告:老爺,外麵來了一群人,為首的是胡三的兄長胡二,說要為胡三鳴不平。
蘇明遠點頭:讓他們進來。本官倒要聽聽,他們有什麼話要說。
不一會兒,以胡二為首的十幾個人走進大堂。胡二是個五十多歲的商人,在縣裡也算有些地位。他一進門就大聲嚷嚷:蘇縣令,您這樣處理我兄弟,實在是太過分了!
蘇明遠坐在主位上,冷眼看著這群人:胡二,你有什麼不服?
我兄弟在縣衙工作十多年,勤勤懇懇,從無差錯。您僅憑一些捕風捉影的證據,就要治他的罪,這公平嗎?胡二義憤填膺地說道。
蘇明遠拿起剛才的那疊文書:捕風捉影?那你來看看這些。
他將一份賬目遞給胡二:這是你兄弟經手的案件登記冊,其中記錄了三起受賄案例。第一起,張屠戶因為鬥毆被抓,你兄弟收了他五兩銀子,就把重罪改成了輕罪。第二起,李寡婦的土地糾紛案,你兄弟收了對方十兩銀子,就篡改了證詞。第三起...
住口!胡二打斷了蘇明遠的話,這些都是誣陷!我兄弟是清白的!
誣陷?蘇明遠冷笑,那這些證人證詞是假的?這些賬目記錄是假的?還是說,這些銀兩的來源是假的?
他又拿出另一份文書:這是在你兄弟家中搜出的銀兩,總計八十三兩。按照他的俸祿,這些錢從哪裡來的?
胡二被問得啞口無言。八十三兩銀子,確實不是一個小吏能夠正當獲得的數目。
這時,人群中一個年輕人站出來說道:縣令大人,即使胡司吏有些小過錯,但罪不至此吧?能否從輕處理?
蘇明遠仔細看了看這個年輕人,發現他衣著華貴,應該是某個富戶家的公子。
你是誰?蘇明遠問道。
在下陳家三公子陳紹。年輕人拱手道,胡司吏平日與我家有些往來,所以特來為他求情。
陳紹?蘇明遠想起來了,這是陳老爺的兒子,平日裡在縣城裡有些惡名。你說胡三隻是小過錯?那麼包庇你家的事情,也是小過錯嗎?
陳紹的臉色一變:大人,您這話是什麼意思?
蘇明遠又拿出一份文書:去年冬天,你家的長工打死了隔壁村的一個農民。按理說,這是人命案,應該嚴厲處理。但是胡三收了你家的錢,就把案子壓了下來,說是意外死亡。這件事,你敢說不知道?
陳紹的臉色變得慘白。這件事確實是他們家的一個痛處,以為處理得很隱秘,沒想到被蘇明遠查了出來。
大人,這...這都是誤會...陳紹結結巴巴地說道。
誤會?蘇明遠站起身來,聲音變得嚴厲,一條人命就是誤會?包庇殺人犯就是誤會?
他環視一周,目光鋒利:諸位,今天我就借這個機會,把話說清楚。清遠縣的司法製度必須徹底整頓。任何人犯了法,都要受到應有的懲罰;任何人想要通過賄賂逃脫法律製裁,都是癡心妄想!
胡二還想爭辯:縣令大人,您剛到清遠不久,可能不了解我們這裡的情況。有些事情,沒有您想的那麼簡單...
不簡單?蘇明遠冷笑,我看很簡單。犯法的就要受罰,貪汙的就要嚴懲,沒有什麼複雜的。
這時,縣衙的一個老吏站出來說道:大人,胡三確實有錯,但他在縣衙工作多年,對業務很熟悉。如果就這樣把他革職,會不會影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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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明遠看著這個老吏,知道他是在為胡三求情,但說的也有一定道理。
業務熟悉不是貪汙受賄的理由。蘇明遠說道,而且,我們不能因為害怕影響工作,就縱容違法行為。這樣的話,還有什麼公正可言?
他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至於工作問題,縣衙有的是人才。隻要製度健全,監督有力,任何人都可以勝任。
說到這裡,蘇明遠轉向在場的縣衙官吏:諸位,胡三的事情是一個教訓。我希望大家都能從中吸取經驗,嚴格要求自己。縣衙即將推行新的司法監督製度,任何違法違紀行為都會被嚴厲查處。
趙文淵問道:大人,具體是什麼樣的監督製度?
蘇明遠早有準備:第一,建立案件複核製度。所有案件都要經過複核,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第二,設立監察官員。專門負責監督各房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三,建立舉報機製。鼓勵百姓和縣衙工作人員舉報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重重有賞。
這些製度聽起來很嚴格,在場的官吏們都有些緊張。但蘇明遠接著說道:當然,我們不是要搞人人自危,而是要建立公正有效的製度。隻要大家按規矩辦事,就不用擔心什麼。
胡二見狀勢不妙,最後試探道:縣令大人,能否給我兄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蘇明遠搖頭:機會,不是求來的,是自己爭取的。胡三有今天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如果每個犯法的人都可以求情改過,那法律還有什麼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