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書信,蘇明遠重新坐回書案前。
這次,他拿起的是一份奏折——關於他權限範圍的詳細說明。
這是吏部送來的,列舉了他作為三司使、戶部侍郎、邊防督辦司主官的具體權力。
看著這份奏折,蘇明遠心中五味雜陳。
他現在的權力,確實很大。
作為三司使,他掌管著天下的財政收支;
作為戶部侍郎,他參與製定國家的財政政策;
作為邊防督辦司主官,他統籌著整個邊防的軍事、經濟、情報等各方麵工作。
更不要說,他還是皇子們的老師,與未來可能的君主關係密切。
這樣的權力,在大宋朝是罕見的。
曆史上,很少有人能在如此年輕的時候,就身居如此高位,手握如此大權。
他能感受到,權力的誘惑。
每天,都有無數人來拜訪他,有的是真心請教,有的是想攀附關係,有的是想尋求幫助。
每次批閱文書時,他的一個決定,就能影響成千上萬人的命運。
每次在朝會上發言,他的意見往往能左右政策的走向。
這種掌控一切的感覺,確實令人陶醉。
他能理解,為什麼曆史上那麼多人為了權力不擇手段。
因為權力,確實很迷人。
但他也清楚,權力是把雙刃劍。
用得好,可以造福百姓,成就大業;
用得不好,會禍國殃民,自己也會萬劫不複。
權力越大,責任越重。他自語道,我必須時刻警醒自己,不要被權力腐蝕。
他想起了晁迥在狀元宴上說的話——每次退下朝來,回到家中,能夠坦然麵對鏡子中的自己。
這就是他的標準。
無論做什麼決定,無論行使什麼權力,都要問自己一句——這樣做,能否問心無愧?
如果能,那就堅定地做下去;
如果不能,那就立即停止。
想到這裡,他拿起筆,在奏折的空白處寫下幾行字:
權力使用原則:
一、權為民所用。所有權力的行使,都要以百姓利益為出發點。
二、權不可濫用。不能因為有權力,就隨意妄為,必須遵守規則和法度。
三、權須受監督。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機製,不讓權力不受製約地膨脹。
四、權不可私用。不能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親友謀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