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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巷的血案,很快就傳開了。
那個白皮混混被好幾波人不停地審問。
維多利亞的地下世界都在猜測,唐人街的羅四海會怎麼弄死這個“嘴很碎”的外地佬。
而華金則表現得像一個受了驚嚇的富翁,在酒店待了兩天沒有出門。
直到第三天下午,華金終於從“後怕”中走出,乘坐著租來的豪華馬車,在最繁華的政府街招搖過市。
突然,從街道兩旁的建築裡,衝出了七八個蒙著麵的槍手!
他們朝著華金的馬車瘋狂射擊,一時間,槍聲大作,街上的行人驚叫著四散奔逃。
馬車的車夫當場被“擊斃”,馬匹受驚,拉著馬車橫衝直撞。
華金的四名古巴戰士反應神速,他們立刻拔出腰間的轉輪手槍,以馬車為掩體,與襲擊者展開了激烈的槍戰。
他們槍法精準,配合默契,儼然是經曆過戰火考驗的精銳老兵。
這場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槍戰,徹底震驚了整個維多利亞!
最終,在古巴戰士“英勇”的還擊下,襲擊者死了幾個人,他們扛著同伴的屍體倉皇逃竄。而華金這邊,則有驚無險,隻有一個保鏢“受了輕傷”。
很快,大批的維多利亞警察趕到,封鎖了現場。
華金被“請”到了警察局。
在警長辦公室裡,華金表現得像一頭被激怒的色厲內荏的商人。
他憤怒地拍著桌子,咆哮著維多利亞的治安簡直比聖佛朗西斯科的巴爾巴利海岸還要糟糕。ei國商人,來這裡投資,卻在三天內遭遇了兩次致命襲擊!ei國領事館提出最嚴正的抗議!
這起案件,最終成了一樁懸案。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矛頭直指唐人街,直指那個名叫羅四海的土皇帝。
“亞瑟·金”這個名字,現在不僅代表著外來暴發戶,更代表著麻煩和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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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對於自己的保鏢充滿了自信。
在經曆了兩次或真或假的血腥襲擊之後,維多利亞港的地下世界,都以為那個名叫“亞瑟·金”的ei國凱子會夾著尾巴逃回舊金山。
然而,所有人都猜錯了。
華金非但沒有離開,反而變得更加張揚,甚至可以說是肆無忌憚。
他似乎將那兩次襲擊當成了某種勳章,一種在這片蠻荒殖民地上證明自己“見過世麵”的資曆。
他的排場更大了。除了那四名沉默如鐵、寸步不離的古巴戰士外,他又通過酒店經理的關係,高薪雇傭了十幾個本地的白人保鏢。
這些人大多是些在碼頭區混日子的退伍兵或失業的伐木工,身材魁梧,眼神凶悍,雖然忠誠度堪憂,但站成一排時,那股子氣勢足以讓任何心懷不軌的小角色望而卻步。
第二次襲擊後的接連三天,華金的豪華馬車便會不定時出現在政府街上。兩排白人保鏢騎著高頭大馬,簇擁在馬車兩側,招搖過市。
他成了這座城市一道怪異而又刺眼的風景線。
他繼續在“皇家俱樂部”一擲千金。他不怎麼玩那些需要動腦子的牌類遊戲,而是專挑最簡單、也最看運氣的輪盤賭。
他總是將大把的籌碼隨意地灑在賭桌上,用一種近乎侮辱性的、漫不經心的姿態,對著荷官說:“隨便押,哪兒都行。”
他輸多贏少,卻總是在輸掉一大筆錢後,爆發出張狂的大笑,仿佛損失的不是金錢,而是一些無足輕重的石子。
他甚至會在贏錢後,將所有的彩頭都賞給為他服務的侍者和招侍女郎,引來一片虛偽的、卻又無比熱烈的歡呼。
他還在聖喬治酒店的孟加拉廳大放厥詞,對著那些英國軍官和哈德遜灣公司的貿易商們,吹噓著他在ei國南方擁有多麼廣闊的棉花種植園,以及他與那些心懷故國的邦聯舊部的“深厚友誼”。
他在等待。
等待貪婪、狡猾的走私商或者其他幫派咬鉤,或者羅四海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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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俱樂部,二樓。
這裡是真正豪客的銷金窟。
坐滿了衣著考究的賭客。
華金就坐在一張最靠近壁爐的牌桌上。他正在玩一種名為“惠斯特”的紙牌遊戲,這是一種需要技巧和默契的四人牌戲。
當然,華金並不在乎輸贏。他隻是享受這種氛圍,享受那些或貪婪算計、或嫉妒的目光,聚焦在他身上。
他麵前的籌碼,已經堆成了一座小山。
就在他漫不經心地打出一張牌,引來對家一陣懊惱的咒罵時,一個身影,不請自來地坐到了他身旁空著的那個位置上。
“先生,手氣不錯。”
來人帶著濃重的都柏林口音。
華金抬起眼。
來人身材魁梧,滿臉深紅色的絡腮胡,穿著一件略顯緊繃的格子呢西裝,一雙灰藍色的眼睛緊緊盯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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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後,還站著兩個同樣彪悍的艾爾蘭漢子,他們雙臂抱在胸前,打量著華金身後的那兩個古巴戰士。
氣氛有些劍拔弩張。
華金卻仿佛毫無察覺。
來人笑了笑接著說,“自我介紹一下,芬尼根,在維港做些小生意。”
他拿起桌上的酒杯,輕輕晃了晃,“哦?芬尼根先生?怎麼,你也對這種小孩子的遊戲感興趣?”
“遊戲?”
“先生,在維多利亞港,任何與金錢有關的事情,都不是遊戲。”
他說著,從口袋裡摸出籌碼,扔在桌上,對其他幾位牌客說道:“抱歉,先生們,今晚這張桌子,我想和金先生單獨玩幾把。”
那幾位牌客看到芬尼根和他身後的打手,對視一眼,很識趣地站起身,離開了牌桌。
牌桌上,隻剩下華金和芬尼根。
“芬尼根先生真是好大的威風。”華金拿起牌,慢條斯理地洗著,“一句話就清了場。看來這皇家俱樂部,是你的地盤?”
“在維多利亞港,沒有誰的地盤,隻有誰的拳頭更硬。”
芬尼根的目光,落在華金那雙正在洗牌的手上。那雙手,修長、乾淨,指甲修剪得整整齊齊,像一雙屬於紳士的手,而非一個在商場或戰場上搏命的人的手。
“金先生的手,很漂亮。”芬尼根的語氣中帶著一絲試探,“不像……握過槍的手。”
華金笑了。
他停下洗牌的動作,將牌在桌上攤開。
“芬尼根先生,真正會用槍的人,從不輕易讓彆人看到他手上的繭。”他抬起眼,目光迎上芬尼根,“就像真正會咬人的狗,從不輕易吠叫一樣。你說呢?”
“金先生真是個有趣的人。”芬尼根拿起牌,開始發牌,“既然如此,我們不如邊玩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