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ck!你真是走運,呸、不走運!”
威爾遜沒有回答,他的心跳也在加速。
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會是什麼,但他知道,他不能退縮。
這是他回到舊金山後,離新故事的素材最近的一次。
無論此地的主人是誰,他一定會苦苦哀求、讓自己在這裡當一陣服務生,多積累點素材。
他自問自己在這裡沒得罪什麼人,應該不至於要自己的命。
他們來到了二樓的走廊。
這裡鋪著厚實的地毯,踩上去悄無聲息。
走廊兩側是一扇扇緊閉的包廂門。
每一扇門前,都站著一個或兩個神情冷峻的護衛。
大多是白人。
侍者將他們引到走廊的最深處,在一扇沒有任何標識的門前停了下來。
這扇門比其他的更加厚重,門前隻站著一個護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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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的護衛,讓威爾遜稍微一愣。
那是一個少年,看起來最多不過十五六歲,身材瘦削,還帶著幾分未脫的稚氣。
他穿著一身合體的黑色短衫,一條腿微微彎曲,以一種放鬆而又隨時可以發力的姿態站著。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右眼上蒙著的一塊黑色眼罩,那眼罩和周圍稚嫩的皮膚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他僅剩的左眼,平靜地注視著走近的威爾遜和肖恩,那眼神裡沒有好奇,沒有敵意,隻有一種與年齡極不相稱的、令人心悸的漠然。
這個小孩,怎麼看起來有些眼熟?
等他多走了幾步,他才慢慢確認。
“就是他了。”
威爾遜心中一個聲音在說。
這個獨眼的少年,就是那個陳九最信任的親隨。
肖恩顯然也被這少年的氣場所懾,
他下意識地停住了腳步,臉上擠出一個討好的、比哭還難看的笑容:“這位……這位小兄弟,我們是……”
他的話還沒說完,那獨眼少年,
陳安,動了。
他的動作快如閃電,根本不給人任何反應的時間。
隻見他右手閃電般地探向腰間,一把黝黑的、保養得極好的轉輪手槍已經握在手中。
緊接著,他左手拇指熟練地向後一撥,掰開了擊錘,右手食指毫不猶豫地扣動了扳機!
整個過程行雲流水,快到威爾遜的腦子還沒反應過來,身體已經僵在了原地。
“哢噠!”
“哢噠!”
兩聲清脆的、金屬撞擊的空響,在死寂的走廊裡炸開,顯得異常刺耳。
槍裡沒有子彈。
肖恩的臉瞬間變得慘白,他“嗷”的一聲怪叫,雙腿一軟,差點癱倒在地。
威爾遜也感覺自己的心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狠狠攥住,後背的冷汗瞬間濕透了襯衫。
那一瞬間,他真的以為自己要死了。
甚至沒有多餘的精力思考那個陳在這裡做什麼。
陳安的臉上依舊沒有任何表情,他隻是用那隻獨眼冷冷地看著嚇得魂不附體的兩人,仿佛剛才隻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就在這時,那扇厚重的木門從裡麵被打開了。
一個穿著同樣黑色絲綢短衫的男人走了出來。他比三年前看起來要沉穩許多,臉上的線條更加硬朗,眼神深邃如海。
歲月和權勢在他身上沉澱出一種令人敬畏的威嚴。
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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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這人身上拒人千裡的冷漠和克製卻讓他準備好的熱絡的問候吞到了肚子裡。
他沒有看威爾遜,而是走到陳安身邊,伸出手,輕輕地摸了摸少年的頭。
“傻仔,”他的聲音平靜而溫和,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寵溺,“你咁練冇用。真開槍,手槍會往後震,槍口會往上飄。”
他握住陳安持槍的手,略作調整,
他握住陳安持槍的手,調整了一下姿勢,
“要這樣,手腕鎖死,身體前傾。仲有,不要隨便對著人亮槍,知道嗎?”
陳安點了點頭,將槍收回腰間,又恢複了那副雕塑般冷漠的姿態。
“開槍,就要取人性命。”
陳九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到威爾遜和肖恩的耳朵裡,
“不是拿來玩鬨的東西。”
說完,他才緩緩地轉過身,目光落在了威爾遜和那個剛剛從地上爬起來的肖恩身上。
“進來吧。”
—————————
包廂內,並非威爾遜想象中的奢華景象。
這裡更像一間簡潔的辦公室。
一張木辦公桌,上麵整齊地擺放著文件和一本地圖集。
牆上掛著一幅巨大的金山灣區航運圖,上麵用不同顏色的墨水標記著密密麻麻的航線和據點。
唯一的裝飾,是一套古樸的白瓷茶具。
陳九親自提起銅壺,將滾燙的熱水衝入茶壺,一股清冽的茶香瞬間彌漫開來。
他動作嫻熟,神情專注,
威爾遜和肖恩被這股沉靜的氣氛所感染,緊張的心情稍稍平複了一些。
可那剛經曆浴血搏殺的李木黃,剛一踏進門檻,竟做出令眾人瞠目的舉動。
“噗通”一聲,他雙膝砸地,
對著陳九,額頭重重磕下!
“九爺!”
聲音嘶啞,飽含激動,“謝九爺畀我掙命的機會!李木黃呢條爛命,往後就係九爺嘅!”
陳九將茶湯傾入杯中,眼皮也未抬,隻淡淡道:“呢度冇爺,隻有陳先生。仲有,我唔鐘意人跪,也給唔到你乜。起身。”
李木黃渾身一顫,慢慢爬起,垂手肅立,不敢落座。
“你的底,我知。”
陳九將一盞茶推至他麵前,
“你領過寧陽會館於新的差事,去塔迪奇飯店做喬三。點知,半路就跑了。”
李木黃臉色“唰”地慘白如紙,萬沒料到自家底細早被對方摸透。
他剛想抬頭爭辯幾句,又緊緊閉上了自己的嘴。
“之後呢?”陳九啜了口茶。
“回……回陳先生,”
李木黃聲音發顫,“我走投無路,驚被人尋仇,唔敢返唐人街。唯有在碼頭扛包,在鬼佬的廠裡捱更抵夜,冇啖好食,實在捱唔落去,才……才鬥膽來呢個龍虎鬥場,想用呢條賤命,搏啖飯落肚掙口飯吃)。”
他再次深深作揖,“從今往後,願為先生效死!”
陳九緩緩搖頭,放下茶盞。“我呢個鬥場,得一條規矩。”
“米貴過命,命賤過泥。想活,就得自己稱斤兩,冇人逼你。”
他目光如刀,釘在李木黃臉上,
“呢度多的是活不下去的亡命徒。”
“打,為自己打,為銀錢打。你的命是你的,我冇興趣。其他嘢,我亦不關心。”
“今日你贏咗,我給你一張入場券。一個月後,鬥場改規,按‘文明’法子打,彩頭更厚。到時,自有人通知你。今日的花紅,去賬房拿,夠你養好身骨。”
“朋友,再會。”
“抑或,揾份安生工,睇報紙招人,穩穩當當食飯。”
言畢,他抱拳一拱,送客之意已明。
李木黃僵在原地,似未料是這般結果。
他嘴唇顫抖,喉頭滾動,終究什麼也沒說出,隻化作一個深及腰際的長揖,默默退了出去。
金山歲月,早磨平了那身桀驁的骨頭。
————————
房間裡,隻剩下陳九、威爾遜和已經完全傻掉的肖恩。
“chen!”
威爾遜再也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他站起身,快步走到辦公桌前,
“是我啊!威爾遜!j.j.威爾遜!你還記得嗎?在火車上……”
“我當然記得。”
陳九的英語十分流利,甚至沒什麼口音,他直接打斷了威爾遜,示意他坐下,“威爾遜先生,東海岸的日子,過得還好嗎?”
威爾遜的臉瞬間漲紅了,他像一個被戳破了所有謊言的孩子,頹然地坐回椅子上。
“不好,”他苦笑著。
“一點也不好。我破產了,chen,一無所有。我寫的那些東西,沒人看了。我……我需要一個新的故事,一個真正偉大的故事!”
他看著陳九,眼中充滿了熱切和期望,“我知道,隻有你,才能給我這樣的故事!我願意為你做事,就像以前一樣!隻要你給我素材,我能寫出比《邦聯孤狼》更偉大的小說!”
陳九沉默了。
他靜靜地看著威爾遜,那深邃的目光,仿佛能穿透他所有的偽裝,看到他內心深處的貪婪與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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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陳九才緩緩開口。
“威爾遜先生,你讀過霍雷肖·阿爾傑的小說嗎?”
威爾遜一愣,點了點頭。
阿爾傑是現在美國最著名的暢銷小說家,他的作品,諸如《衣衫襤褸的迪克》raggeddick),講述的都是同一個主題:一個貧窮、誠實的少年,通過自己的勤奮、正直和一點點好運氣,最終獲得成功,實現“美國夢”的故事。
這些故事,是眼下這個時代最受歡迎的精神食糧。
“你們美國人,”
陳九的嘴角勾起一絲玩味的笑容,“似乎很喜歡這種從一貧如洗到百萬富翁的故事。”
“是的,”威爾遜不解地回答,“這是我們國家精神的體現。”
“嗬,國家精神…”
“那麼,”
陳九身體前傾,雙肘撐在桌上,目光灼灼地盯著威爾遜,
“如果我給你一個這樣的故事,一個更真實,也更……殘酷的美國夢,你敢寫嗎?”
“一個出身卑微的少年,來到這片遍地黃金的土地。他一無所有,受儘欺淩。”
“但他不相信上帝,也不相信什麼狗屁的勤勞致富。他隻相信自己手中的刀,和身邊兄弟的肩膀。”
“他不是靠擦皮鞋、賣報紙來贏得紳士的賞識。他是靠著砍倒一個又一個擋在他麵前的敵人,用血和火,為自己和同胞,硬生生地殺出一條生路。”
“他的誠實,隻對自己的兄弟。他的勤奮,是用在磨利刀鋒、練習槍法,學習知識上。他的好運氣,是在每一次的生死搏殺中,比敵人快上那麼一分。”
“他也會成功,也會建立起自己的事業。但他的成功,不是建立在華爾街的股票上,而是建立在無數人的屍骨之上。”
陳九的聲音,像魔鬼的低語,充滿了致命的誘惑。
“你覺得,這樣的故事,會有人看嗎?”
威爾遜感覺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
他的大腦在飛速地運轉,無數個聳人聽聞的標題在他的腦海中閃現:《黃皮膚的撒旦:一個華人暴徒的崛起》、《金山教父》、《血染的美國夢》……
這是一個比“邦聯孤狼”更宏大、更黑暗、也更具爆炸性的話題。
這是一個足以讓整個美國都為之震顫的故事。
“這個故事的主角……”
威爾遜的聲音有些發顫,“是你嗎?”
陳九靠回椅背,端起茶杯,輕輕呷了一口。
“不,”
“我還不想找死。”
他淡淡地說道,“這個故事的主角,是每一個來到這片土地,卻被踩在泥裡的卑微的新移民。是我,也是他,是我們所有人。”
“哪個新移民的群體多就寫哪個。”
“我覺得你的孤狼的故事很不錯,我還聽說,你被很多南方老兵視為精神象征?”
“我覺得你當一下新移民心中的地下象征也不錯。”
“我很期待新移民創造自己的故事。”
“去拚,去搶,去從大人物的嘴裡刨食,這樣的日子才有趣啊,對嗎,威爾遜?”
“我給你提供所有的素材,包括那些永遠不會見報的、最血腥的真相。我給你錢,給你一個安全的寫作環境。”
“而你,”他放下茶杯,看著威爾遜,“隻需要用你的筆,把這個故事,講給全美國聽。”
“怎麼樣,威爾遜先生?這筆交易,你做,還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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