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知是天快亮的時候被陳師爺從那個小院後屋的熱被窩裡叫醒的,他是分管治安的主官。
城裡發生了大火,底下的人肯定第一時間要報告主官。
這是官場管理的規矩。
他這時就穿著便服站在廢墟跟前,臉色鐵青得比晨霧還冷。
郎巡檢正吆喝著巡丁把看熱鬨的人趕遠點,拉出警戒線。
一股焦臭味混著一種詭異的甜膩味撲麵而來——那是燒糊的鴉片和人肉混在一起的味道,熏得他直反胃。
他從南少林請來的那幾個貼身的護衛,帶著幾個巡丁正在瓦礫堆裡翻找,抬出幾十具縮成炭塊似的屍體,拿草席隨便一裹先放在一邊。
陳師爺湊過來,壓低聲音說:“老爺,清點過了,裡頭……一共二十七具屍首。庫房裡的那些‘土’也全部燒沒了。”
他頓了頓,“咱們的人隻有十四個,剩下的估計是來抽煙的客人。還有,庫房熏黑的牆上發現了一行字。”
他正要往下說,林同知直接打斷:“字回去再說,先把這兒處理乾淨。”
陳師爺猶豫了一下,看了看林同知那張黑青的臉,馬上把話又咽了回去。
林同知打斷了陳師爺要繼續彙報現場的話語,壓著嗓子問:“這事,現在怎麼對外說?”
他的聲音咬牙切齒,裡麵透出壓不住的一股狠勁。
陳師爺馬上領會,湊得更近:
‘已經吩咐下去了,就說是灶火不小心引燃雜物,死的都是院裡沒跑掉的下人。衙門不會貼告示,城門也不盤查。’
林同知和郞巡檢都微微點了點頭。
這是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先把消息壓住,把“血洗”說成“失火”,把“煙館”說成“民宅”。
虧點錢還能忍,但這官帽和臉麵,他們可丟不起!
朝廷現在正搞“新政”,風聲緊得很。
有小道消息說明年就要正式禁煙,這節骨眼上,要是讓人知道他們倆朝廷命官跟煙館扯上關係,那口水,那輿論。
如果成了官場和街巷的談資,那結果不敢想。
被上麵盯上了,彆說烏紗帽,弄不好連腦袋都保不住。
郞巡檢低著頭,心裡猛地蹦出一個名字——陳三!
就是幾天前在倉頭渡碼頭不肯押煙土的那個刀客。
當時他說,眼睜睜看著自己弟弟在煙館抽得人不像人、最後跳了渭河,他死也不摻和煙土這事。
郞巡檢怕走漏風聲,就派人看住他,結果還是讓他跑了。
記得陳三當時拔刀時那眼神,冷得像淬過火,他至今還記得。
為這事,王麻子也覺得丟麵子,還罵過一句“狗日的,遲早收拾你個不識抬舉的狗貨”。
郞巡檢湊到林同知耳邊嘀咕了幾句。
林同知眉頭一皺,眼裡閃過一絲陰狠:“不管是不是他,先抓了再說!”
他咬著牙下令:“讓趙班頭把他手下那些機靈的都派出去,客棧、妓館、賭場,暗地裡查!給我把陳三揪出來,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明白。’陳師爺頓了頓,又問:‘那……王麻子那邊?”
“備兩份厚禮!”林同知眼中寒光一閃。
“一份請王麻子幫忙‘留意‘陳三的下落;
另一份……給知府大人送去,就說你家的宅子不小心走了水,驚擾了地方,特此賠罪。保證會處理好後事。
找上門的這些家屬苦主,好好安撫,賠些錢。對於不長眼的,鬨事的,你知道怎麼辦吧。”
陳師爺立刻懂了:一份禮買黑道的刀,一份禮堵上官的嘴,再安撫苦主的家屬。
這都是平息突發事件的套路和一般規矩。
表麵上,同州府城好像很快恢複了平靜。
衙門沒貼通緝令,街上也沒有大張旗鼓搜人,仿佛那場大火真的隻是日常用火的意外走水。
但私底下,暗流早就湧動了。
林同知的書房裡,郎巡檢和同州的大鹽商黃德昌進進出出了好幾趟。
一筆高達五百銀元的“賞金”通過地下渠道撒了出去,專門買一個叫陳三的刀客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