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
九龍城寨的清晨沒有陽光,隻有從頭頂那些密密麻麻的電線縫隙裡漏下來的幾縷灰白色的天光。
陸峰換上了一身周興找來的舊唐裝,袖口有點短,露出一截結實的手腕。
黃秉坤則穿了一件有些發黃的白襯衫。
“待會兒見了彩哥,機靈點。”周興走在前麵帶路,一邊走一邊低聲囑咐。
“彩哥這個人,信佛,但也信刀。他高興的時候跟你講因果,不高興的時候隻講結果。少說話,多點頭。”
陸峰跟在後麵,目光掃過四周潮濕發黴的牆壁。
巷道裡很擠,提著鐵桶排隊打水的人群排成了長龍。
這裡的水是金貴的,每一滴都是被幫派控製的。
頭頂上,轟鳴的飛機再次掠過,巨大的噪音震得牆皮撲簌簌直掉。
陸峰的手指輕輕摩挲著腰間的硬物——那兩根沒舍得動的金條。
他在心裡盤算著。
從香港去美國,需要錢,大量的錢。
還需要合法的香港身份,現在自己,彆說是香港身份,連合法的內地身份都沒有。
而九龍城寨這個三不管的地帶,就像是一個巨大的下水道,雖然臟,但藏汙納垢的同時,也能掩蓋住他身上的氣味。
“先活下來,再找機會。”陸峰在心裡對自己說,“這會是一次長期的潛伏任務。目標:美國。手段:不限。”
“到了。”
周興在一間掛著“大好彩貿易公司”招牌的檔口前停了下來。
招牌雖然寫著貿易公司,但裡麵傳出來的卻是嘩啦啦的麻將聲和吆五喝六的叫罵聲。
門口擺著個香案,供著關二爺,香煙繚繞。
“興仔,帶人來了?”
門口一個滿臉橫肉、正在剔牙的看門大漢斜了陸峰一眼,眼神裡滿是不屑,“這就是你說的那兩個鄉下親戚?”
“是是是,烈哥,都是老實人,有力氣。”周興賠著笑,遞過去一根“好彩”香煙。
“進去吧,彩哥正煩著呢,小心點皮肉。”烈哥接過煙,揮了揮手。
三人走進裡屋。
屋裡煙霧繚繞,嗆得人睜不開眼。
正中間擺著一張酸枝木的大茶桌,一個穿著黑色對襟綢衫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裡,手裡盤著一串佛珠,眉頭緊鎖。
他大概四十多歲,長得並不凶,甚至有點慈眉善目,像個賬房先生。
但他左手隻有四根手指,缺了一根小拇指的切口平滑整齊,透著股狠勁。
這就是“大好彩”的話事人,彩哥。
“彩哥,人帶來了。”周興彎著腰,小心翼翼地說道。
彩哥沒抬頭,依然閉著眼盤著佛珠:“興仔,我聽說你最近手頭緊,連房租都欠了兩個月。現在又帶兩張嘴來吃飯,你養得起嗎?”
周興臉上的冷汗一下子就下來了:“彩哥,這……這是我表弟,在老家也是做過生意的。旁邊這個是他兄弟,練過兩天,身手不錯。我想著咱們檔口最近不是缺人手嗎……”
“做生意的?”彩哥終於睜開了眼,目光越過周興,落在了黃秉坤身上,那是生意人特有的審視貨物的眼神.
黃秉坤挺了挺腰杆,不卑不亢地說道:“在內地做過幾年買賣,懂點算賬,也會看貨。”
“買賣?在內地倒騰那是投機倒把,在這兒……”彩哥嗤笑一聲,“在這兒,最不值錢的就是腦子。我要的是能打的狗,不是算賬的先生。”
他又看向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