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出漩渦的瞬間,趙信的第一感覺是——陽光。
刺眼、熾烈、毫不留情的沙漠陽光,與金字塔內的幽暗稱鮮明對比。
他下意識看向四周,眼前不是預想中的中原山川,不是函穀關的巍峨城牆,甚至不是鹹陽宮熟悉的玄黑旗幟。
是黃沙。
無垠的、滾燙的、一直延伸到天際線的土黃色沙漠。
而在他身後,那座通體漆黑、頂端矗立著阿努比斯雕像的金字塔,正沉默地矗立在烈日下,仿佛在嘲笑他的天真。
趙信站在原地,足足愣了五息。
然後,一股怒火從胸腔直衝天靈蓋。
“他媽的——”
他咬牙切齒,每個字都像從喉嚨裡摳出來。
“阿努比斯……你他媽耍我?!”
聲音在空曠的沙漠裡回蕩,很快被熱浪吞噬。沒有回應,沒有神跡,隻有那座金字塔,那座他剛剛從中走出來的、封印著魔蠍大帝的鬼地方,像個巨大的墓碑立在那裡。
“不許動!舉起手來!”
生硬的、帶著濃重口音的英語從右側傳來。趙信轉頭,看到十幾個人正從沙丘後衝過來。
他們的裝束很怪——不是埃及傳統的亞麻袍,也不是現代常見的服裝,而是一種介於兩者之間的混搭:
有些人穿著卡其色短褲和帆布外套,有些人則裹著阿拉伯風格的頭巾和長袍。但所有人的腳上都穿著厚底皮靴,手上端著……
槍。
趙信的瞳孔驟然收縮。
不是火銃,不是燧發槍,是真正的步槍——細長的金屬槍管,木質槍托,槍身下方甚至有彎曲的彈匣。
雖然造型與他記憶中後世最先進的自動步槍還有差距,但這絕對是成熟的栓動式步槍,射速、精度、威力都遠非冷兵器時代可比。
更關鍵的是,這些人奔跑的姿勢、持槍的動作、彼此掩護的陣型……都透著訓練有素的軍事氣息。
為首的是個大胡子男人,約莫四十歲,皮膚被沙漠陽光曬成深棕色,右臉有一道猙獰的刀疤。
他衝到趙信前方二十步處停下,槍口穩穩對準趙信的胸膛,用英語再次喝道:“盜墓賊!放下武器!雙手抱頭跪地!”
趙信沒動。
他的腦子在飛速運轉。步槍、皮靴、卡其布……還有這些人說話時偶爾夾雜的、他完全聽不懂的詞彙。這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個時代。
“你們是什麼人?現在……是哪一年?”
趙信率先發問。
大胡子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這個“盜墓賊”會問出這種問題。但他隨即露出不耐煩的表情:“狡猾的混蛋!還想拖延時間?哈桑,阿裡,上去抓住他!如果他反抗——”
他拉動了槍栓。
“哢嚓。”
金屬撞擊聲清脆而致命。
趙信歎了口氣。
他真的不想再殺人——尤其是在這個陌生的時代、陌生的地方。但他更不想被一群拿著槍的人抓走。
就在兩個年輕人端著步槍小心翼翼靠近時,趙信動了。
不是後退,不是逃跑,而是前衝!
二十步的距離,對於普通人來說需要三四秒。對於趙信,隻是一次呼吸。
青釭劍出鞘的瞬間,劍鋒在烈日下劃出一道淒冷的弧光。不是砍人——是砍槍!
第一劍,左側年輕人手中的步槍槍管被齊根斬斷,斷口平滑如鏡。
第二劍,右側年輕人的槍身從中裂開,內部彈簧和零件叮當落地。
第三劍、第四劍、第五劍……
趙信如鬼魅般在十幾人間穿梭。他沒有下死手,每一劍都精準地斬在步槍最脆弱的部位:槍管與槍身的連接處、彈匣卡榫、槍栓導軌。金屬斷裂聲接連響起,伴隨著驚呼和咒罵。
整個過程不超過五秒。
當趙信重新站定,劍尖滴落一滴從某人手腕劃破皮肉帶出的血珠時,那十幾個人還保持著持槍的姿勢,但手中的武器已經全部變成了廢鐵。
“怪物。”
大胡子的反應最快。在趙信斬斷第七支步槍時,他已經扔掉自己的長槍,從腰間拔出一把左輪手槍——那種轉輪式、六發子彈的老式手槍。
“去死吧,怪物!”
他扣下扳機。
“砰——!”
槍聲在沙漠中炸開,驚起遠處幾隻禿鷲。
但子彈沒有擊中趙信。
在槍響的瞬間,趙信的瞳孔收縮如針尖,他看到了槍口火焰噴發,隨後青釭劍動了。
“鐺!”
火星爆濺。
子彈被趙信用劍彈飛。
大胡子的眼睛瞪得滾圓。他看到了什麼?用劍……擋子彈?!
“怪物……”
他喃喃道,手指下意識想再次扣動扳機。
但劍尖已經抵在了他的喉結上。
冰涼,鋒利,隻要再向前半寸,就能刺穿氣管。
“現在,”
趙信的聲音平靜得可怕。
“可以好好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一刻鐘後。
趙信坐在一塊風化的岩石上,青釭劍橫在膝前。
大胡子——他自稱艾迪·哈裡斯,是“法老護衛團”第七代團長——和他的手下們垂頭喪氣地站在三丈外,所有人的武器都被收繳堆在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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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信消化著剛剛逼問出的信息,據大胡子艾迪所說,要在已經是19世紀初了,英國人早就在二十年前攻占了開羅,現在埃及處於半殖民狀態,而東方,自然是軍閥割據時期。
趙信沉默。
現在是十九世紀,從他離開大秦的公元前210年左右算起,已經過去了……超過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