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軒走進辦公室的時候,天剛亮。走廊裡沒人,隻有保潔員推著拖把從轉角消失。他把外套掛在門後,坐到辦公桌前,手指敲了下鍵盤,屏幕亮起,顯示幾條未讀消息。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林若晴發來的:“江楓的骨灰盒,今天上午火化場會重新開啟,家屬要求做最後確認。”
顧軒盯著那行字看了三秒,沒回。
他站起身,走到保險櫃前,輸入密碼,拉開櫃門,取出一個牛皮紙袋。裡麵是一份複印件,邊角有些泛黃,右下角蓋著一枚暗紅色印章——中央辦公廳專用章。
他把紙袋放回原處,關上櫃門。
九點十七分,辦公室門被推開。
兩名特警站在門口,身後跟著一名穿製服的男同誌,手裡拿著文件夾。領頭的特警身材高大,麵無表情,聲音很平:“顧軒同誌,請配合調查。”
顧軒沒動。
“根據省紀委和公安廳聯合指令,你涉嫌挪用專項資金、勾結境外情報人員,現依法對你采取強製措施。”對方拿出一張逮捕令,遞到桌前。
顧軒低頭看了一眼,抬頭問:“誰簽的?”
“程序合法。”特警說。
顧軒笑了下,轉身打開抽屜,拿出一份文件,輕輕拍在桌上。
“你們要抓的人,三年前就該死了。”他說,“看看這個。”
特警皺眉,翻開文件。第一頁是一份手寫稿,字跡工整,標題寫著《滿江紅》。第二頁開始是正文,內容與公開版本略有不同,最後一段寫著:“身陷囹圄,誌不可奪;血灑長街,魂歸家國。餘願以命換清平一日,死而無憾。”
翻到最後一頁,是一張正式文書,抬頭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正文寫道:“鑒於江楓同誌在特殊時期提供關鍵證據,挽救重大政治危機,經研究決定,對其關聯人員顧軒予以特彆保護,非經中央批準,不得采取限製人身自由措施。”
落款日期是三年前的十一月六日,蓋有鮮紅印章。
特警的臉色變了。
他抬頭看顧軒:“這是……原件?”
“複印件。”顧軒說,“原件在他骨灰盒裡。”
房間裡安靜了幾秒。
後麵的男同誌低聲說了句什麼,特警掏出對講機,快速說了幾句。然後他看向顧軒:“我們需要向上級彙報。”
“請便。”顧軒靠在椅子上,“不過提醒一句,現在全城都在傳三百多個舉報視頻,你們這個時候來抓我,不怕被人說是滅口?”
特警沒說話,收起逮捕令,轉身離開。
門關上後,顧軒站起來,走到窗邊。樓下停著一輛黑色suv,車頂天線閃著紅光。他看見剛才那個男同誌正在打電話,動作很急。
十點零三分,手機響了。
來電顯示是一個陌生號碼。
顧軒接通,那邊傳來一個低沉的聲音:“顧主任,我是火化場的工作人員。江楓先生的骨灰盒……打開了。”
“說。”
“裡麵除了骨灰,還有一個小鐵盒。我們沒敢動,等您過來確認。”
“東西還在?”
“在。鐵盒密封著,上麵刻了兩個字——‘交給’。”
顧軒掛了電話,拿上外套出門。
火化場在城西,距離省廳四十分鐘車程。他打車過去時,天空開始飄雨。車子拐進一條小路,兩旁是鬆樹,儘頭立著一塊灰色牌子:安寧殯儀服務中心。
他在門口下車,直奔告彆廳後方的遺物交接室。
房間很小,隻有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鐵盒放在桌上,鏽跡斑斑,但封口完好。盒子正麵刻著“交給”二字,筆畫很深,像是用刀刻上去的。
顧軒戴上手套,慢慢打開鎖扣。
裡麵是兩樣東西:一份完整的《滿江紅》手稿原件,紙張已經發脆;另一份文件,正是那份免死文書的原件,印章清晰,簽名齊全。
他把文件拿出來,翻到最後一頁。
在蓋章的旁邊,有一行極小的鋼筆字,寫著:“兄弟,這次讓我先走。但路還沒完,你得替我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