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陽光斜斜照進客廳,溫阮正在擦沈屹的退役紀念章,指尖拂過背麵“阿哲”兩個字時,門突然被敲響。
她放下紀念章去開門,門外站著個穿迷彩服的男人,皮膚黝黑,肩上扛著個舊布包,胳膊上有道淺疤,看起來很結實。
“你好,請問是沈屹家嗎?”男人的聲音洪亮,帶著點部隊特有的硬朗,“我是他戰友,老周。”
溫阮愣了一下,趕緊側身讓他進來,“他在陽台曬衣服,我叫他。”
“不用不用,我等會兒就行。”老周擺擺手,蹲在玄關,手在布包裡掏了半天,拿出個褪色的軍綠色筆記本,“這是阿哲的東西,上次整理遺物時漏了,今天順路送過來。”
溫阮接過筆記本,封麵有點磨破,邊角卷得厲害,上麵還沾著點泥土痕跡,像經曆過不少事。
“阿哲……是沈屹之前提過的戰友?”溫阮小聲問,指尖碰到筆記本的布料,有點糙,帶著點舊時光的質感。
“對,跟沈屹一個班的,雷暴救援那次……沒回來。”老周的聲音低了些,抬頭看向陽台,沈屹正好晾完最後一件襯衫,轉身看到老周,眼睛亮了亮。
“老周?你怎麼來了?”沈屹快步走過來,拍了拍老周的肩膀,力道很大,老周卻笑著躲開,“彆拍,上次訓練傷還沒好透。”
“還沒好?你小子訓練還跟以前一樣拚命?”沈屹坐在老周旁邊,拿起茶幾上的水杯遞過去,“喝水,剛溫的。”
老周接過水杯,喝了一口,“跟你比差遠了,當年你為了搶訓練第一,胳膊摔折了還接著練,指導員都罵你‘瘋子’。”
溫阮坐在旁邊,手裡還攥著阿哲的筆記本,聽到“瘋子”兩個字,忍不住抬頭看沈屹——他正撓著頭笑,耳尖有點紅,不像平時那個怕雷暴時緊繃的樣子,倒透著點少年氣。
“那不是為了拿標兵嗎?不然怎麼跟你搶紅燒肉。”沈屹調侃道,老周卻突然收起笑,“說真的,要不是你當年拚命,那次演習我們班也拿不了第一。”
“演習?什麼演習?”溫阮忍不住問,她從沒聽過沈屹說部隊的訓練故事,隻知道他怕雷暴,卻不知道他還有“拚命”的一麵。
老周看了眼沈屹,見他沒反對,就打開了話匣子:“前年夏天的野外演習,四十度的天,負重三十斤走五十公裡,走到一半沈屹腳崴了,腫得跟饅頭似的,我們讓他放棄,他偏不,說‘班集體不能少一個’,硬是一瘸一拐跟著走,最後還幫我扛了十斤的裝備。”
溫阮的心跳漏了一拍,指尖無意識地摩挲著阿哲的筆記本,“腳崴了還走?就為了集體?”
“可不是嘛。”老周笑了,“當時他腳都流血了,迷彩褲褲腳全是血印,指導員說‘沈屹你再走就廢了’,他還說‘廢了也不能拖後腿’,最後到終點時,直接栽倒在地上,還是我們抬去醫務室的。”
沈屹沒說話,隻是拿起桌上的黃桃,慢慢削皮,“都過去的事了,提它乾嘛。”
“怎麼不能提?”老周反駁,“還有雷暴救援那次,你明明怕打雷,卻第一個衝進山體滑坡的地方,把小孩抱出來時,自己被樹枝劃了個大口子,手背上那道疤就是那時候留的吧?”
溫阮的目光落在沈屹手背上的疤,以前她隻知道是救小孩弄的,卻不知道他是“怕打雷還衝進去”,心裡像被什麼東西撞了一下,有點酸,又有點熱。
“我那時候沒想那麼多,就聽見小孩哭,總不能看著他被埋了。”沈屹的聲音很輕,削皮的手沒停,黃桃的果肉泛著新鮮的粉色,“阿哲也是,為了護村民,把我推開,自己被斷樹砸中……”
他的聲音越來越低,指尖有點抖,溫阮趕緊遞過一張紙巾,“彆說了,先吃黃桃吧,剛買的,很甜。”
老周也趕緊轉移話題,“對了,上次跟你說的安保工作,還考慮嗎?那邊負責人說,要是你去,待遇隨便開。”
“再想想,溫阮這邊還需要我多陪她。”沈屹看向溫阮,眼裡帶著點溫柔,“她恐婚,我想多陪她適應適應。”
溫阮的心裡暖暖的,看著沈屹的側臉,突然覺得,他怕雷暴不是懦弱,是因為經曆過太可怕的事,可即使怕,在險境麵前,他還是會選擇衝上去,選擇不放棄——不管是訓練時的腳崴,還是救援時的雷暴,他都沒因為怕而退縮。
“你以前……總這樣嗎?不管多危險,都不放棄?”溫阮小聲問,手裡的阿哲筆記本被她攥得有點緊。
沈屹放下黃桃,看著她,“也不是,有時候也想過放棄,比如腳崴那次,走不動的時候,也想過‘算了’,可一想到班裡的人都在等我,就覺得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