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
豫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三會議室。
長條形的會議桌兩端,涇渭分明地坐著兩撥人。
左邊是公訴人團隊,由省檢的一位資深檢察官帶隊,杜剛作為偵查人員列席。
陸誠和夏晚晴作為受害者家屬委托的訴訟代理人,坐在公訴人旁邊的位置。
右邊則是何誌堅的團隊。
清一色的深藍色定製西裝,就連那個負責提包的年輕助理,手腕上都戴著一塊積家翻轉。
何誌堅六十歲出頭,頭發花白,梳得一絲不苟。他戴著一副無框金絲眼鏡,鏡片後的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他沒有翻看卷宗,雙手交叉放在桌麵上,整個人透著一股令人窒息的壓迫感。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
“現在開始庭前會議。本次會議主要解決管轄權異議、回避申請、非法證據排除以及證據交換等問題。”
話音剛落,何誌堅就舉起了手。
他的動作很慢,很穩,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自信。
“審判長,辯護方申請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何誌堅的聲音有些沙啞,語速不快,但每一個字都咬得很重。
“我們對檢方提交的第4號、第5號以及第9號證據的合法性,提出嚴重質疑。”
那是陸誠通過技術手段恢複的酒店後台操作日誌、地下室監控備份,以及徐靜雅提供的U盤日記。
這三樣東西,是釘死周鴻飛的棺材釘。
杜剛坐在對麵,拳頭瞬間硬了。
何誌堅看都沒看杜剛一眼,從助理手中接過一份文件,推到審判長麵前。
“關於第4號證據,即酒店後台操作日誌。據我所知,這是偵查機關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通過非正常手段——
確切地說是黑客入侵手段獲取的。這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電子數據取證的規定。這種毒樹之果,必須排除。”
他頓了頓,推了推眼鏡,目光掃過陸誠。
“關於第5號證據,也就是那份所謂的監控視頻備份。檢方聲稱這是從雲端恢複的。
但請問,這份數據的原始載體在哪裡?哈希值校驗是否一致?從雲端提取數據的過程是否有公證處公證?
如果沒有,誰能證明這份視頻沒有經過後期剪輯和篡改?畢竟現在的AI換臉技術,可是很發達的。”
會議室裡一片死寂。
省檢的公訴人臉色有些難看。
何誌堅說的問題,確實存在。
陸誠獲取證據的手段太野,雖然最後補了手續,但在程序上確實有瑕疵。
何誌堅並沒有停下的意思,他繼續拋出重磅炸彈。
“至於第9號證據,受害者的電子日記。這份U盤在案發十五年後才出現,中間經曆了什麼?保管鏈條是否完整?
誰能證明這不是有人偽造後塞進U盤裡的?我方要求對上述所有電子證據進行司法鑒定,並申請當年的辦案人員出庭,接受交叉詢問。”
這一套組合拳打下來,又準又狠。
他根本不跟你討論周鴻飛殺沒殺人,他隻跟你討論這些證據有沒有資格上法庭。
如果這些證據被排除,周鴻飛就能大搖大擺地走出看守所。
杜剛猛地站起來道:“你這是詭辯!視頻裡周鴻飛分屍的過程清清楚楚,那張臉還能是假的?!”
審判長皺眉:“偵查人員注意情緒。”
何誌堅淡淡一笑,眼神裡帶著一絲輕蔑。
“這位警官,法庭講的是證據規則,不是看圖說話。如果隨便拿個視頻就能定罪,那還要法律乾什麼?還要我們這些律師乾什麼?”
杜剛氣得胸口劇烈起伏,還要說話,卻被一隻手按住了肩膀。
陸誠一直沒說話,手裡轉著一支鋼筆。
他站起身,把杜剛按回座位,然後整理了一下西裝下擺。
臉上掛著那種標誌性的、讓人捉摸不透的笑容。
“何律師說得對。”
“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保障。如果證據來源不合法,確實應該排除。”
夏晚晴在旁邊愣了一下,擔憂地看著陸誠。老板這是怎麼了?怎麼順著對方的話說?
何誌堅也愣了一下,顯然沒料到陸誠會是這個反應。
他眯起眼睛,重新審視這個年輕的對手。
陸誠轉過身,麵向審判長。
“審判長,對於辯方提出的司法鑒定申請,我們完全同意。無論是電子數據的哈希值校驗,還是原始載體的溯源,我們都配合。甚至,我們可以請國家信息中心的專家來進行鑒定。”
他頓了頓,目光轉向何誌堅,眼神瞬間變得銳利。
“但是,何律師。有一點你可能搞錯了。”
“我們提交的酒店日誌,雖然最開始是技術手段提取,但在隨後,警方已經拿著合法的搜查令,在酒店服務器的底層數據庫中進行了二次固定。
哪怕你刪了索引,磁道上的痕跡依然在。國家級鑒定中心的技術人員,完全可以重現這一過程。”
“至於那份監控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