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二十年的長安,天剛擦黑就飄起了碎雪,刑部尚書張亮剛把最後一份卷宗推到案頭,就聽見府外傳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他揉了揉發脹的太陽穴,心裡暗叫不妙——這時候上門的,多半沒好事。
果不其然,門房連滾帶爬進來通報,說有個叫常德玄的陝州人,攥著一紙訴狀堵在門口,非要告他這個刑部尚書謀反。張亮手裡的茶盞“哐當”一聲磕在案幾上,燙得他手一縮:“謀反?他倒敢說!我天天在衙門裡批公文批到眼冒金星,哪有功夫謀什麼反?”
可這話傳到唐太宗李世民耳朵裡,就不是“沒功夫”那麼簡單了。李世民正對著禦花園裡的殘菊歎氣,聽說自己一手提拔的張亮居然被人告了謀反,當下就把手裡的酒壺往石桌上一墩:“傳馬周,讓他去查!查不清楚彆來見我!”
馬周領了旨,帶著人直奔張府。一進門就看見張亮正坐在院子裡跟幾個術士模樣的人嘀咕,地上還攤著幾張畫滿鬼畫符的圖讖。馬周一皺眉,上去就問:“張尚書,有人告你養義子五百,還問術士胳膊上的龍鱗能不能舉大事,可有此事?”
張亮一聽這話,當場就炸了毛。他擼起袖子,露出胳膊上一塊青褐色的胎記,梗著脖子喊:“馬侍郎你瞧瞧!這就是塊普通胎記,跟我娘說的‘龍鱗’沾邊嗎?還有那五百義子,都是我老家來的親戚,沒地方住暫且安置在府裡,怎麼就成義子了?常德玄這小子,怕不是去年我沒給他批探親假,懷恨在心故意栽贓!”
馬周也不含糊,把張府裡裡外外翻了個底朝天,還真找著不少疑點:府裡確實住著百十來號精壯漢子,雖說都姓張,可查戶籍卻跟張亮八竿子打不著;術士房間裡的圖讖上,還真有“張亮當為天子”的字樣,隻不過是用朱砂淺淺描的,一看就是臨時添上去的。
等馬周把查來的結果報給李世民,朝堂上立刻炸了鍋。百官圍著張亮的案子吵得麵紅耳赤,有人拍著桌子說:“養這麼多壯漢,還跟術士搞圖讖,不是謀反是什麼?必須殺!”也有人小聲嘀咕:“沒抓著兵器,沒見著盟約,就憑幾句空話殺人,是不是太急了?”
唯獨將作少匠李道裕站出來,捧著朝笏慢悠悠說:“陛下,《唐律》裡寫得明白,謀反需有‘謀議、結黨、舉兵’三證。如今張尚書既沒跟人結黨,也沒準備兵器,頂多算‘口出狂言’,按律當流放,不該處死。”
這話一出,朝堂上瞬間安靜了。李世民盯著李道裕看了半晌,又掃了眼底下低頭不語的百官,最終把手一揮:“張亮身為刑部尚書,知法犯法,縱容手下搞圖讖,就算沒真謀反,也該殺一儆百!押下去,明日處斬,家產抄沒!”
第二天午時三刻,長安西市擠滿了看熱鬨的人。張亮被押著路過街角時,還對著圍觀的人群喊:“我沒謀反!陛下會後悔的!”可沒人敢接話,隻看見劊子手的刀光一閃,鮮血濺在雪地上,像開了一叢紅梅。
沒過多久,李世民還真後悔了。那天他翻《唐律》時,翻到“謀反罪”那一條,突然想起李道裕說的“三證不全”,再想起張亮臨死前的喊冤,心裡咯噔一下。他把馬周叫過來問:“當初查張亮的案子,你是不是漏了什麼?”
馬周低著頭回話:“陛下,張府裡的漢子確實是他遠房親戚,術士也是被常德玄收買,故意在圖讖上添字栽贓。常德玄後來自己招了,是因為跟張亮有私怨才誣告的。”
李世民聽完,拍著龍椅歎氣:“朕這是殺錯人了啊!李道裕當初說得對,是朕太急了。傳旨,任命李道裕為刑部侍郎,讓他重新修訂《唐律》裡的謀反條款,彆再讓好人蒙冤。”
消息傳到李道裕耳朵裡時,他正在工地上監督宮殿修繕。手下人跑來報喜,說陛下任命他當刑部侍郎,他卻隻是淡淡一笑:“能讓律法更周全,比當什麼官都強。要是早聽我的,張尚書也不會白白送命。”
司馬光說
貞觀之治雖稱盛世,然太宗殺張亮一事,足見“帝王之怒”易失公允。道裕以律法為據,敢逆眾議,乃真賢臣;太宗雖事後悔悟,然死者不可複生,此乃治國者當引以為戒——律法如秤,輕一毫則偏私,重一錢則枉法,唯有持心公正,方能護天下安寧。
作者說
張亮之死,看似是“誣告+帝王猜忌”的悲劇,實則藏著古代官場的“潛規則陷阱”:其一,身居高位者若不避嫌,哪怕是無心之舉,也會被人抓住把柄,就像張亮收留親戚卻不報備,給了誣告者可乘之機;其二,多數官員在朝堂上“隨大流”,唯有李道裕敢講真話,這提醒我們,在集體決策中,“少數派的理性”往往比“多數派的盲從”更重要;其三,太宗的悔悟雖遲,但他能主動糾正錯誤,任命李道裕修訂律法,這種“認錯並補過”的態度,比“永不犯錯”更顯帝王的智慧——畢竟,沒有完美的製度,隻有願意不斷完善製度的人。
本章金句:律法不是帝王的刀,而是護民的盾;一時的威嚴或許能震懾眾人,但若失了公正,再高的威嚴也會塌成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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