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大事?”
沈知棠這才明白,原來昨晚趙信晚歸,不是和珍珠她們聊天去了。
“我蹲了鄭坤一晚上,在他從賭場回來的路上,用麻袋套他的頭,把他揍了一頓!
哈哈,你是沒看到,那龜孫子,被打後,哭得可慘了,直叫饒命!
我告誡他,以後彆再肖想村裡的女知青,要是敢再騷擾女知青,我見他一次,打他一次!
他當即滿口表示,以後看到女知青,他肯定繞道走!
狗都沒他老實,真是欠打!”
趙信說時,手指按得“卡卡”響,一臉興奮。
沈知棠樂了,說:
“打得好。不過,以後還是少乾這種衝動的事。
萬一他有狐朋狗友在邊上,你就吃虧了。”
“不會的,我都是跟蹤好了,確定他一個人,我才下的手。”
趙信自信道。
“行吧,如果他報警,回頭有公安來問,你可彆承認是你做的。
畢竟,你說讓他不要騷擾女知青,公安一下子就會鎖定你們這些男知青。
男知青裡,有正義感的人也不多,他們調查後,幾下就能鎖定基本目標。”
沈知棠分析道。
“哎喲,大意了。早知道我就說讓你不要騷擾村裡的女青年,一字之差,範圍就廣多了。
我想,公安也不願意為這種人渣努力破案。”
趙信扼腕。
“吃一塹長一智。或許,鄭坤根本不會報案,畢竟,他自己屁股也不乾淨。
你挑的時機好,是他從賭場出來後。
他或許也怕公安問他,為什麼大半夜還在外麵,到時候他就圓不了謊了。
你注意觀察就是了,也不必慌。
真有公安來問,就說你一大早睡著了,有我為證。
讓公安來問我好了。”
沈知棠和他對口供。
趙信愈發信服沈知棠。
他覺得小小姐遇事不撂挑子,還願意為他背責任。
有義主,才有忠仆。
趙信不由想起爺爺這句話。
現在看來,小小姐就是他的義主。
趙信激動地道:
“小小姐,你這麼好,我以後願意為小小姐肝腦塗地。”
沈知棠笑道:
“這才什麼呀?小事一樁,行了,趕緊上工吧,還要賺工分呢!”
“嗯,好。”
趙信收好小小姐給的錢,戴上草帽,拿上扁擔,出去上工了。
其實如果能吃苦的話,上工收入還可以,尤其是在水庫乾活,工分都會發放到位。
一個月做下來,沒有缺勤,能分到15元的工資。
在這個一斤肉7毛,一斤米1毛3的年代,也能糊口了。
知青們忽啦啦上工了。
沈知棠和他們相處不久,也沒有什麼情份,就不和大家說告彆的話了。
大家都是城裡來的,在這裡下鄉,無時不刻盼著能離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