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曉梅高考_重生79年打獵供妹妹上學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第217章 曉梅高考(1 / 2)

1983年七月十四日,清晨五點半的紅旗農場還浸在黎明前的微涼裡,東邊的天際剛染開一抹淺橘色的霞光,林逍已經醒了。他輕手輕腳地穿好洗得發白的的確良襯衫,領口熨得筆挺,腳下是一雙擦得鋥亮的黑布鞋——這是他特意為今天準備的行頭,總覺得送曉梅去參加高考,得顯得鄭重些。

院子裡,那輛深綠色的長江750挎鬥摩托車靜靜立著,車身被擦得一塵不染,金屬部件在晨光中泛著冷冽的光澤。挎鬥裡鋪著新買的藍白格子粗布墊,旁邊綁著一個軍綠色的帆布包,裡麵裝著曉梅的準考證、2b鉛筆、橡皮,還有一瓶涼白開和兩塊麥乳精——都是他能想到的,高考能用得上的東西。

“哥,你起這麼早?”曉梅的聲音帶著剛睡醒的軟糯,她穿著一件淺藍色的連衣裙,這是沈歌前幾天特意給她做的,頭發梳得整整齊齊,用一根素色的皮筋紮在腦後,露出光潔的額頭。小姑娘眼裡帶著幾分對未知的忐忑,還有藏不住的期待,手裡緊緊攥著一個小布包,裡麵是她的複習筆記。

“早收拾好早出發,彆路上耽誤了。”林逍笑著迎上去,伸手替她理了理裙擺,指尖觸到她微涼的手臂,忍不住多叮囑了一句,“穿這個不冷吧?縣城比農場涼快點,但早晚還是有點風。”

“不冷,沈歌姐做的裙子正好,又涼快又舒服。”曉梅搖搖頭,目光落在長江750上,眼睛亮了亮,“哥,咱們真騎這個去啊?這摩托車也太威風了!”

“那可不,保證穩穩當當把你送到考場。”林逍拍了拍車座,語氣裡帶著幾分得意,“快上車,挎鬥裡坐得舒服,我給你墊了墊子。”

曉梅小心翼翼地鑽進挎鬥,坐穩後雙手抓住旁邊的扶手,臉上滿是新奇。林逍跨上主車座,腳踩啟動杆,“轟隆隆”的引擎聲打破了清晨的寧靜,黑子從屋裡跑出來,對著摩托車叫了兩聲,似乎想跟著一起去,被林逍笑著擺手製止了:“黑子,在家乖乖等著,我們考完就回來。”

摩托車緩緩駛出農場,沿著鄉間土路往縣城方向開去。七月的清晨還帶著些許涼意,風從耳邊吹過,帶著稻田裡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曉梅靠在挎鬥的靠背上,看著路邊飛速倒退的白楊樹和綠油油的莊稼地,忍不住小聲哼起了歌。

林逍一邊開車,一邊留意著挎鬥裡的妹妹。後視鏡裡,小姑娘的臉上滿是憧憬,眼神清澈又明亮。他心裡卻像被什麼東西揪著似的,一陣陣發酸——上一世,他沒能護住曉梅,讓她錯過了改變命運的機會,那些年她吃的苦,林逍不敢細想,每次想起都恨不得抽自己兩巴掌。這一世,他重生回到1979年,老天爺給了他一次彌補的機會。他拚儘全力護著家人,努力改善家裡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讓曉梅安安心心地參加高考,考上她夢寐以求的大學,讓她過上本該屬於她的人生。

“哥,你在想什麼呢?”曉梅的聲音打斷了林逍的思緒。

“沒什麼,”林逍回過神,笑著通過後視鏡看她,“就是想告訴你,到了考場彆緊張,正常發揮就行,不管考得怎麼樣,哥都為你驕傲。”

“我知道啦,哥。”曉梅點點頭,臉上露出一個自信的笑容,“你放心吧,我複習得很充分,肯定不會讓你失望的。”

鄉間土路並不平坦,摩托車行駛起來有些顛簸,但林逍開得很慢,儘量讓曉梅坐得舒服些。兩個多小時後,縣城的輪廓終於出現在視野裡。相較於農場的寧靜,縣城裡顯得熱鬨多了,街道兩旁的商鋪已經開門,行人來來往往,自行車鈴聲此起彼伏。

林逍直接把摩托車開到了縣一中門口——曉梅本就是這裡的學生,今天隻是從宿舍搬到考點附近更方便的地方。1983年的高考時間是七月十五號到十七號,縣一中是這次高考的考點之一,學校門口已經有不少考生和家長了,大家臉上都帶著緊張又期待的神情。

林逍把摩托車停在離學校不遠的空地上,扶著曉梅從挎鬥裡出來。“走,哥帶你去賓館看看。”他拎起曉梅的藍布包袱,牽著她的手往不遠處的國營賓館走去。

這家賓館就在縣一中隔壁,地理位置絕佳。林逍提前三天就預定好了一個朝南的房間,采光好還安靜,專門用來自己住——曉梅平時就在學校宿舍住,高考期間也照舊,方便和其他考生交流、讓老師照應,但林逍不放心,特意開了這個房間,隨時在學校門口候著,就怕曉梅有什麼突發情況。

“哥,你沒必要這麼破費的,我在學校住挺好的,你完全可以不用開賓館。”曉梅看著賓館乾淨整潔的房間,有些過意不去。她知道,開三天賓館要花不少錢,那都是哥哥辛辛苦苦打獵、乾活掙來的。

“傻丫頭,錢的事你不用操心。”林逍摸了摸她的頭,語氣堅定,“你高考是大事,馬虎不得。我住在這裡,離你近,萬一你有什麼需要,跟宿舍阿姨說一聲,或者讓門衛大爺傳話,我立馬就過來。晚上你下了自習,要是想喝口熱湯,或者有什麼東西忘帶了,直接來賓館找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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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梅看著哥哥眼中的認真和擔憂,心裡暖暖的,眼眶有點發紅。她知道,哥哥是真的把她放在心尖上疼,這份情誼,她一輩子都忘不了。

安頓好後,林逍陪著曉梅去宿舍整理了一下東西。宿舍是六人間,上下鋪,其他五個同學已經在備考了,大家互相點了點頭,氣氛安靜又凝重。

“哥,你回去吧,我在這裡挺好的。”曉梅送林逍到宿舍門口,笑著說,“明天早上你不用太早來,我自己去考場就行。”

“我明天早上七點來給你送早飯,你記得早點起來。”林逍叮囑道,“晚上要是睡不著,彆硬扛著,要麼找宿舍阿姨陪著說說話,要麼直接來賓館找我。考試的時候彆緊張,仔細讀題,認真答題,有什麼情況及時跟老師說。”

“知道啦,哥,你都說好幾遍了。”曉梅無奈地笑了笑,“你也彆太擔心我,我會照顧好自己的。”

林逍還想再叮囑幾句,看著曉梅不耐煩又帶著依賴的眼神,終究還是把話咽了回去。他揉了揉曉梅的頭發,“那我走了,有事就讓門衛大爺喊我。”

走出學校大門,林逍特意跟門衛大爺打了招呼:“大爺,我是高三二)班曉梅的哥哥,這三天我住在隔壁賓館,她要是有什麼事,麻煩您跟我說一聲,我立馬就過來。”

門衛大爺是個熱心人,點點頭應道:“放心吧小夥子,曉梅這孩子我認識,懂事得很,真有事我肯定第一時間叫你。”

林逍謝過大爺,找了個陰涼的地方坐下,看著來來往往的考生和家長,腦子裡全是上一世的遺憾。這一世,他拚儘全力給曉梅創造了最好的條件,隻希望她能沒有後顧之憂地走進考場,實現自己的夢想。

中午,林逍沒有在外麵吃飯,而是騎著摩托車趕回了農場。沈歌已經做好了午飯,看到他回來,連忙迎上來:“怎麼樣,曉梅都安頓好了?沒什麼問題吧?”

“都好了,宿舍裡的同學也都在安心備考,我跟門衛大爺也打了招呼,有事會傳話。”林逍坐下喝了口水,語氣有些疲憊,“我在學校旁邊開了個賓館,這三天就在那裡住,方便照顧曉梅。中午我回來做點飯,給曉梅送過去,她吃不慣外麵的飯菜。”

“應該的,曉梅高考這麼大的事,肯定得吃好點。”沈歌點點頭,“我下午去菜園摘點新鮮的蔬菜,再殺隻雞,給曉梅燉個雞湯,補補身子。”

“麻煩你了,沈歌。”林逍感激地說。

“跟我客氣什麼。”沈歌笑了笑,“曉梅就跟我親妹妹一樣,她能考上大學,我也開心。”

吃過午飯,林逍就開始忙活起來。他燉了一鍋大米飯,炒了曉梅愛吃的西紅柿炒雞蛋、青椒肉絲,又做了一個涼拌黃瓜,然後把飯菜裝進一個保溫桶裡,騎著摩托車趕回縣城。

下午兩點多,正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太陽像個大火球掛在天上,炙烤著大地,柏油馬路都快被曬化了,空氣裡彌漫著熱氣,讓人喘不過氣來。林逍騎著摩托車,額頭上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淌,後背的襯衫都濕透了,緊緊貼在身上,但他絲毫不在意,隻想著快點把飯菜送到曉梅手裡,讓她能吃上熱乎的。

到了學校門口,林逍跟門衛大爺打了聲招呼,大爺笑著讓他進去了。曉梅正在宿舍裡複習,看到林逍滿頭大汗地提著保溫桶進來,連忙起身接過:“哥,這麼熱的天,你怎麼還跑回來給我送飯啊?你看你,都汗成這樣了。”

“沒事,騎車快,不耽誤事。”林逍擦了擦臉上的汗水,笑著說,“快嘗嘗,都是你愛吃的,還熱著呢。”

曉梅打開保溫桶,飯菜的香味撲鼻而來。她拿起筷子,夾了一口西紅柿炒雞蛋放進嘴裡,眼眶一下子就紅了。這是她最愛吃的菜,哥哥一直記著。

“好吃嗎?”林逍看著她,眼神裡滿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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