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知道溫書意是我的。
不是那種孩子氣的占有欲,而是像知道太陽從東邊升起一樣確鑿的事實。
我們同年同月出生,兩家比鄰而居。
我學會走路後第一個走向的人是她,學會說話後叫的第一個名字是“意意”。
大人們總笑著說:“看這兩個孩子,多般配。”
後來這話變成了:“等孩子們大了,就辦喜事。”
再後來,婚約定下了。
就在我十六歲、她因為又一次病危搶救過來之後。
溫叔叔摸著我的頭說:“言之,以後要好好照顧書意。”
我鄭重地點頭,像接過一項神聖的使命。
那些年,我確實做得很好。
記得她所有忌口的食物,知道她什麼時候會累,在她需要的時候永遠在身邊。
朋友們開玩笑說我是“溫書意專屬保姆”,我不以為意,甚至有些驕傲。
看,我能把她照顧得這麼好。
可我忘了問自己:這是愛嗎?還是僅僅因為她是“我的責任”?
林夕梧出現的時候,像一道刺眼的陽光照進我循規蹈矩的世界。
她那麼鮮活,那麼不顧一切。
敢在課堂上頂撞教授,敢為了一千塊的獎學金和人據理力爭,敢穿著洗得發白的牛仔褲走進奢侈品店,隻為了給媽媽買一份生日禮物。
我第一次意識到,原來人可以這樣活著——不是為了任何人的期待,隻是為了自己。
接近她起初是好奇,後來變成了一種隱秘的叛逆。
我想知道,如果我不是“顧言之”——溫書意的未婚夫、顧家的繼承人,隻是一個普通的男生,會是什麼樣?
和林夕梧在一起的時候,我很放鬆。
不用小心翼翼,不用時刻注意對方會不會不舒服,不用背負“照顧”的責任。
我可以隻是我自己,哪怕那個自己有些幼稚,有些衝動。
但我錯了。
我不是普通人,我是顧言之。我的每一個選擇,都會牽扯到彆人。
真正意識到問題嚴重性,是在溫書意從摩天輪上下來那次。
她臉色慘白地倒在我懷裡時,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懼。
不是怕她出事我要擔責任,而是突然發現:如果她真的不在了,我的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可即使這樣,我仍然沒有和林夕梧斷清楚。
我貪戀和她在一起時那種“自由”的感覺,又放不下對溫書意的責任和感情。
這些年的陪伴和習慣,溫書意她早已成為了我生命裡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所以我在兩個女人之間搖擺,傷害了她們兩個。
最可恥的是,我給自己找借口:是家裡逼我訂婚的,是溫書意身體太差讓我壓力太大,是林夕梧太主動……我唯獨沒有承認,問題出在我自己身上。
那天晚上,在車裡。
當我因為急著去見林夕梧而對她吼叫,導致她心臟病發時。
我終於不得不麵對自己——我變成了我最看不起的那種人。
周星辰那拳打得很重,但我感覺不到疼。
我看著他把溫書意抱走,那一刻突然明白:我徹底失去她了。
不是因為她要死了,而是因為在她最需要我的時候,我選擇了彆人。
她離開去做手術的那兩年,是我人生中最難熬的時光。
父母不讓我回家,朋友看我的眼神帶著憐憫或鄙夷。
而在這之前,林夕梧在和我互相折磨後終於離開。
我住在空蕩蕩的公寓裡,開始真正地思考:我到底要什麼?
我接手了家族的醫療產業,不是贖罪,是想搞明白——生命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