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爾斯和亨德森很驚訝,林歌這麼大方的時候可不多,以往都是拿他們的煙抽的。
米爾斯說道:“你喜歡看nba嗎?過幾個月我們可以去看湖人的比賽。”
亨德森哼了一聲說道:“看湖人不如看快船,誰會願意看那個家夥在場上打橄欖球呢?”
林歌表情認真地說道:“我從比爾沃頓時期開始就是開拓者的球迷,下次我請客請你們去撕裂之城!”
米爾斯的臉皺了起來:“tf?你他媽幾歲啊?”
……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就早早起床,吃過早餐後就穿戴整齊前往結婚的教堂。
其實婚禮安排在下午,其餘時間都是在布置會場,但林歌他們的工作已經開始了,他們需要記住到場的每一個人。
不同於墨西哥的任務,不是在打打殺殺,就是在打打殺殺的路上。
這次任務不需要麵對什麼強大的火力,甚至打槍打的準不準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第一時間找出人群中不對勁的那個人。
這對林歌而言還是蠻新鮮的,可以提高他在偵查方麵的能力。
好消息是,一個早上加上半個下午都沒有任何異常,大家兢兢業業地辦著手頭的工作。
一直到下午三點左右,新郎先到場了,一個棕色卷發的帥哥,笑起來有酒窩,對在場的人都非常友善,甚至還跟林歌三人握了手。
“我叫查爾斯,今天都要麻煩你們了,確保我的婚禮能夠順利進行。”
米爾斯和亨德森都說了兩句好話,林歌微笑著問道。
“新郎先生,你知道有可能出現的情敵長什麼樣嗎?這方便我們能夠更好保護你們,我聽說他有黑手黨的背景?”
結果查爾斯搖著頭聳了聳肩說道。
“抱歉,我見過,但我記不住了,無論是誰,我都不在乎,我眼裡隻有喬安娜。”
“噢,但這個人你們應該不用擔心,他不會來的,如果他要來,fbi也會將他攔在門外的,他們的記憶力可比我好太多了。”
林歌點了點頭。
“ok,那樣最好不過。”
“失陪。”
查爾斯進入了會場內部。
跟在他身後的,還有一個身材高挑,麵容清冷的女人,五官非常精致,有點像莫妮卡·貝魯奇。
她冷冷地看了林歌一眼,隨後也進入了教堂。
米爾斯笑道:“boss,這個女人你就不用想了,看看她那眼神,我保證你摸一下她的頭發就會把你的手指折斷。”
亨德森也哈哈大笑:“我發現我們的老板才是個色魔,看看他的眼神,恨不得當場把那女人給扒光。”
林歌無語地說道。
“你們在說什麼呢?我在看她身上的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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