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爺爺奶奶也不是啥好東西,當初攛掇你爸帶你二嬸去隨軍,把你們丟在鄉下吃苦受罪,我要是你,早都拎著菜刀活剮那對狗男女了!”
陳德發氣紅了眼睛。
他雖然沒有文化,但為人剛正不阿,本性純良。
最看不起這種拋妻棄子、沒有擔當和責任心的男人。
王秀春也皺著眉頭插了句,“原來你妹妹跟你們不是一條心啊?”
她家金鳳還傻嗬嗬地幫那姑娘擋子彈呢,真不值當。
柳興發輕聲歎息,點點頭,“我妹妹自幼就想離開這個家,以前年紀小,啥也不懂,我媽事事都忍讓她。如今她翅膀硬了,想進城找爸了,誰知卻被人販子擄走了。”
這可能也是命中注定吧。
如果興豔不進賊窩,他也沒機會認識金鳳了。
王秀春唏噓不已,還想說什麼時,顧春梅已經推門走進來了。
“媽,你來了。”柳興發見狀,忙起身介紹,“陳叔,陳姨,這是我媽。”
顧春梅這段時間營養跟上了,顯得年輕了不少。
加上個頭高,底子好,往那一站,氣質方麵就勝過陳爸陳媽了。
“興發媽,你年紀應該沒我大,我就管你叫大妹子吧。”
王秀春主動拉起顧春梅的手,很熱情地笑道:“剛才聽興發說,他救了我女兒一命,為了給金鳳輸血,興發差點有生命危險,我這心裡很過意不過。”
顧春梅聽了,抿嘴笑笑,“這麼說就見外了,金鳳不也是為了幫我閨女擋槍,才失血過多的嗎,咱們這是一比一,扯平啦!”
此話一出,屋內的幾人都哈哈大笑起來。
緊張的氣氛也舒緩了幾分。
顧春梅把手裡的飯盒放在桌子上,“還沒吃飯吧,我打了點飯菜一塊吃吧。”
“哪能讓你破費啊。”陳德發一臉赧然,“早上興發過來,就買了一大堆東西,明明是我們感謝你才對,卻讓你們花了這麼多錢,這多不好啊!”
瞧他們母子的穿著和打扮,家裡應該也不寬綽。
花錢這麼大手大腳的,不是徒增壓力嗎。
顧春梅笑了笑說,“興發是小輩,給長輩買點東西是應該的。你們如果不收下,那就是不想交我這個朋友。”
“哪能呢。”王秀春輕咳一聲,伸手幫顧春梅擺飯盒,“大妹子如果不嫌棄,咱們以後就當親戚處著,我聽興發說,你們家住在鯰魚溝,離縣城不遠,這隔三差五的就來家裡坐坐,住幾天。金鳳爸是做豆腐的,你家以後吃豆腐甭去彆地兒買,就來我家拿,我不要你錢!”
“成,那說好了,等我回村後,就領著興發過去認門!”顧春梅笑聲爽朗。
她前世其實是個很外向開朗的人。
喜歡交朋友,愛看書,善於思考。
隻是被公公婆婆打壓的太嚴重。
麵對丈夫的拋棄,女兒的叛逆,村人的欺淩,以及大大小小、七零八碎的煩心事。
慢慢的,她變得沉默少語了,性格也逐漸內向自閉。
顧春梅覺得從前的自己就像一塊棱角分明、敢在太陽下反光的石頭。
但被生活的急流反複衝刷敲打後,那些尖銳的勇氣被磨平了,張揚的棱角也被擊得四分五裂。
王秀春飯沒吃幾口,光想著跟顧春梅嘮嗑了,“那你可得把地址記好咯,回頭到了我家,我給你整幾個好菜,咱姐倆喝兩盅。”
“好咧,一言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