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是她去山裡采藥的時候遇到的,那時候它的母親已經被偷獵的打死了,它小小一隻躲在草叢裡。
在她靠近時才發出了微弱的呼聲。
薑梔將其帶回家,害怕被冉冉發現偷偷藏在了地窖裡。
上輩子,因為許之山是工薪階層,家裡的房子小,她把小野帶回去就被送進了動物園。
沒幾個月再去看時,小野已經死了。
聽說它離開了她便不吃不喝,一直到把自己給餓死了。
所以,這輩子薑梔重生回來便決定要一直帶著它。
秦家一家都住在獨立的三層小樓了,上輩子薑苒去秦家就有自己的房間,估摸著她去秦家應該也會有自己房間的,那樣把小野藏起來就肯定沒問題了。
她一定拚命想辦法養好小野,因為它是她的家人。
天空的烏雲越來越密,大有風雨欲來的趨勢,薑梔還有事要辦準備離開了。
少年叫華雲,是和薑梔一起長大的鄰家哥哥。
他看著麵前明媚的少女和她懷裡那顆金色的小腦袋,想了一天一夜的話衝口而出:
“梔梔,我很喜歡小野,要不讓我做小野的爸爸,咱們一起養著它行不行!”
薑梔被逗笑了,她擺了擺手道:“你先找份工作好好生活吧,你也知道小野喜歡吃燒雞,就你現在的生活水平肯定養不起它的!”
華雲神色黯然,眉宇間染滿了失落與無助。
薑梔瞧著有些不忍,想到上輩子她去了燕京後便沒再看到華雲,但是聽說這小子一年後打架鬥毆把人打死,被判了十五年。
不管怎麼說都是一起長大的,心裡有些不忍,不如提醒一下吧。
於是便建議道:“你去深城吧,那裡機會多,你可以和人做些買賣,賺了錢給小野買燒雞!”
“記住,以後有了錢要遵紀守法,要是遇到了找事的,能用錢解決的就彆動手,戾氣和殺氣太重,小野會害怕!”
華雲有些意外,等他回神要具體問問時,薑梔已經走了。
看著單薄的背影漸行漸遠,華雲難過地紅了眼睛。
他哪裡是想要做小野的爸爸,他是想要做薑梔的男朋友啊。
不過沒關係,薑梔還小,他還有機會。
深城嗎?他去!
次日上午,薑梔聽說部隊那邊有緊急任務秦不悔要單獨提前離開。
她還不等鬆口氣,秦不悔拿著一份契約找到她:
“這是我初步草擬的,需要你簽字確認。”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似乎今天的秦不悔比昨天更冷硬、更疏離。
薑梔接過來看了看,上麵的分工很明確,內容和那一天兩人協商的一樣。
不同的是,在合約裡特彆強調了時間和彼此的責任。
甲方:秦家所有人。
乙方:薑梔。
合約內容:
一、在合約期間,乙方的違法行為都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甲方得到的任何物品,除秦不悔特彆允許的之外,都不能私自留下。
否則,甲方有權利以物品價值的百倍追賠。
二、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傷害甲方及其親眷和朋友。
否則,甲方以家人和朋友所受傷害的百倍追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