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紙上的骨_山河故我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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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紙上的骨(2 / 2)

寫王石頭時,林征幾乎寫不下去。

太沉重了。

沉重得讓人窒息。

但他必須寫。

因為這是曆史的一部分——戰爭不僅僅是戰場上的拚殺,還有戰場外的苦難,還有普通人承受的無妄之災。

寫完王石頭,天已經亮了。

窗簾縫隙透進微光,照在屏幕上。

林征站起來,拉開窗簾。

五月的北京清晨,天空是淡藍色的,有鴿子飛過,留下一串咕咕的叫聲。

樓下有晨練的老人,有上學的孩子,有趕早班的年輕人。

一切都那麼正常,那麼和平。

而他剛剛在文字裡,經曆了五場死亡。

他走到洗手間,用冷水洗了把臉。

鏡子裡的人,眼眶深陷,臉色蒼白,像個鬼。

但他覺得,自己比任何時候都清醒。

因為他終於明白了——他為什麼要寫這本書。

不是為名為利。

不是為了完成什麼任務。

是為了……贖罪。

為那些死去的人贖罪,為那些被遺忘的人贖罪,為所有享受著和平卻忘記了代價的人贖罪。

也包括他自己。

他回到電腦前,繼續寫。

寫周文彬,文字變得克製,冷靜,像校對員在審稿:

第六世:重慶的洞

1940年8月20日,淩晨1時45分,重慶較場口大隧道

周文彬三十四歲,重慶人,報社校對員。

他死得最憋屈。

不是死在戰場上,是死在防空洞裡,死在自己修建的安全設施裡。

窒息。

缺氧。

黑暗。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對七歲的女兒說:

“好好讀書,把今天的事寫下來。”

然後,他的手鬆開了。

女兒活了下來。

帶著那句話,活了一輩子。

寫周文彬時,林征用的是周敏老人給的那支筆。

筆尖劃過紙張,發出沙沙的聲音,像在低語。

寫完周文彬,他換了一支筆——南京老人給的那支舊鋼筆。

寫***。

文字變得冰冷,殘酷,像手術刀在解剖:

第七世:731的標本

1941年12月4日,淩晨2時15分,哈爾濱平房區

他沒有名字,隻有編號:47。

真名叫***,二十歲,沈陽人,在街頭被抓,送進731部隊。

在那裡,他不是人,是“馬路大”——實驗材料。

注射,解剖,凍傷,細菌,毒氣……

經曆了二十七天的折磨,他終於要死了。

臨死前,他對著鐵門,用儘最後的力氣說:

“我叫***……我爹叫劉富貴……我娘叫王秀英……我有個妹妹……叫小娥……”

他說得很慢,很清晰。

像是在向這個世界證明:我曾經活過。

寫***時,林征的手在抖。

筆尖在紙上劃出顫抖的痕跡,像***最後的心跳。

寫完***,他放下筆,走到窗前,大口呼吸。

像是剛從那個鐵床上逃出來。

休息片刻,他繼續寫。

寫徐國強,文字變得開闊,有國際視野:

第八世:滇緬的血路

1942年4月22日,傍晚6時15分,緬甸臘戍郊外

徐國強二十九歲,廣東台山人,南洋華僑機工。

他死在異國他鄉,死在為祖國運輸物資的路上。

死前,他看著戰友和傷員撤到了安全地帶,笑了。

然後他拉響手榴彈,和追兵同歸於儘。

沒有遺言。

隻有微笑。

寫徐國強時,林征感到一種奇異的平靜。

因為徐國強死得明白,死得其所。

他保護了戰友,完成了任務,死而無憾。

這種死法,在戰爭中,幾乎是一種奢侈。

寫完徐國強,他寫沈默。

文字變得精準,鋒利,像狙擊手的子彈:

第九世:常德的鷹

1943年11月23日,淩晨1時20分,湖南常德

沈默二十六歲,東北人,代號“鷹”,74軍57師狙擊手。

他殺了四十二個鬼子,最後被包圍。

臨死前,他拉響手榴彈,喊:

“常德——還在!”

聲音在巷戰廢墟裡回蕩,像最後的號角。

寫沈默時,林征寫得很快,很流暢。

因為沈默是個乾脆的人,死得也乾脆。

沒有拖泥帶水,沒有兒女情長。

隻有戰士的決絕。

寫完沈默,他寫陳阿福。

文字變得樸素,真實,像勞工的手:

第十世:諾曼底的沙

1944年6月7日,淩晨2時45分,法國奧馬哈海灘

陳阿福二十九歲,廣東台山人,英軍華人勞工連工人。

他死在諾曼底,死在反法西斯戰爭的歐洲戰場。

死前,他開槍警示,暴露了德軍滲透小隊。

保護了營地,自己卻中了手榴彈。

臨死前,他望著法國的星空,微笑。

沒有遺言。

隻有微笑。

寫陳阿福時,林征感到一種跨越國界的悲壯。

陳阿福不是戰士,隻是個工人。

但他也在為正義而戰,也在用生命守護著什麼。

寫完陳阿福,他寫最後一個人。

王小栓。

文字變得稚嫩,無辜,像孩子的眼睛:

第十一世:最後的槍聲

1945年8月14日,傍晚6時05分,黑龍江虎林

王小栓十六歲,虎林人,被抓丁入伍三天。

他死得最荒誕。

戰爭已經結束了,停戰命令已經下達。

但他還是被誤殺了——蘇軍士兵以為遭到襲擊,向已經放下武器的戰俘開火。

臨死前,他望著夕陽,微笑。

像是在說:終於……結束了。

寫完王小栓,林征癱在椅子上,一動不動。

像是所有的力氣都被抽乾了。

十一個人。

十一種死亡。

十一種人生。

他全都寫完了。

在文字裡,讓他們重新活了一次,又死了一次。

這太殘忍了。

但這是必須的。

因為如果不寫,他們就真的死了。

死在曆史的塵埃裡,連個水花都沒有。

而現在,他們至少在他的文字裡,活過。

林征站起來,走到窗前。

天已經完全亮了。

五月的陽光很好,照在臉上,暖洋洋的。

樓下有孩子在笑,有老人在下棋,有情侶在散步。

和平年代的日常。

這就是那十一個人,用生命換來的日常。

他輕聲說:

“張二狗,你看見了嗎?現在人人都能吃上白麵饃了。”

“李振良,你看見了嗎?你相信的正義,真的贏了。”

“趙鐵山,你看見了嗎?你弟弟還活著,九十三歲了,每年都去看你的刀。”

“陳樹生,你看見了嗎?丫丫還活著,九十二歲了,寫了一輩子的字。”

“王石頭,你看見了嗎?黃河沒有再決堤,兩岸都是綠油油的麥田。”

“周文彬,你看見了嗎?你女兒真的好好讀書了,把那天的事寫下來了。”

“***,你看見了嗎?你的名字,有人記住了。”

“徐國強,你看見了嗎?滇緬公路還在,現在是旅遊景點。”

“沈默,你看見了嗎?常德還在,而且很美。”

“陳阿福,你看見了嗎?諾曼底的海灘很安靜,有遊客在曬太陽。”

“王小栓,你看見了嗎?戰爭真的結束了,八十年了,再也沒打過。”

說完這些,他哭了。

又笑了。

哭著笑,笑著哭。

像個瘋子。

但他覺得,自己比任何時候都清醒。

因為他終於完成了——把那些不該被忘記的人,寫進了書裡。

讓他們在文字裡,繼續活著。

永遠活著。

他回到電腦前,在文檔的最後,寫下這樣一段話:

後記

我寫完這十一世的故事,已是黎明。

窗外有鳥叫,有孩子的笑聲,有城市的蘇醒聲。

這一切,都是他們用生命換來的。

我不敢說我的文字配得上他們的犧牲。

但我至少做了——讓他們留下名字,留下故事,留下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的證據。

如果有讀者讀到這些文字,請記住:

你不是在讀曆史,你是在讀人。

在讀一個個活過、愛過、痛苦過、選擇過的人。

請讀得慢一點。

因為每一個字,都壓著人命。

請讀得輕一點。

因為那些靈魂,還在看著我們。

最後,我想對他們說:

謝謝。

謝謝你們用生命,換來了今天。

我們會好好活著。

會好好記住。

會讓你們的犧牲,有意義。

永遠。

寫完最後一個字,林征保存文檔,關掉電腦。

他走到床邊,躺下。

很累。

但很踏實。

因為他完成了。

完成了對那些逝去之人的承諾。

完成了對自己的救贖。

閉上眼睛前,他輕聲說:

“晚安,張二狗。”

“晚安,李振良。”

“晚安,趙鐵山。”

“晚安,陳樹生。”

“晚安,王石頭。”

“晚安,周文彬。”

“晚安,***。”

“晚安,徐國強。”

“晚安,沈默。”

“晚安,陳阿福。”

“晚安,王小栓。”

“晚安……所有不該被忘記的人。”

然後,他睡著了。

睡得很沉。

夢裡,他看見那十一個人,站在陽光下,對他微笑。

笑容很溫暖,像五月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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