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兩人都是高知,自己開公司創業做外貿生意,忙起來經常一兩個月不見人,所以對小金主的關愛還沒有我媽給的多。
我偷聽大人說到這些時,覺得小金主比我還可憐,所以對他產生了憐憫之心。
小金主一來便和我睡一張床,我的房間沒有窗戶,也沒有門,隻有一根鐵絲掛著布簾,所以也沒有多悶。
集體住房有一個好處就是鄰居多,左鄰右舍家裡也都有很多差不多大的孩子,所以大人上班的話,小孩放學回來也不會孤獨。
那時候家家戶戶最不缺的就是孩子,大人們也不擔心有人拐賣小孩,因為周圍都是一個廠上班的鄰居。
我剛來時還不能完全融入她們,還好小金主來了,大多時間是我們兩個人一起玩。
後來大家熟悉了,慢慢的我也就帶著小金主融入了她們。
小金主喜歡跟在我屁股後麵到處瘋,據他說,在海城沒什麼朋友,家家閉門閉戶的,想找個固定玩伴很難。
而且他說在他奶奶家,規矩挺多,他的哥哥姐姐也不帶他玩,他一點也不喜歡去奶奶家。
所以遇到節假日,我媽不說,他都要主動跟著我媽來縣城。
小金主比我小三歲,我作為大姐姐,和小夥伴玩的時候,對他當然是照顧有加。
在他心目中,我的威望那是相當高。
說往東就往東,說往西就往西,我自己也很高興有這麼個漂亮娃娃天天跟著屁股後麵轉。
大人們誇他的時候,我覺得自己臉上都有光。
她們經常說我們好的像親姐弟,其實我知道她們隻是開玩笑。
我那時候跟營養不良的小蘿卜頭一樣,瘦了吧唧,頭發枯黃,大人都喜歡叫我黃毛丫頭。
我們倆站在一起,我就是名副其實的小保姆,而小金主一看就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小少爺。
所以,我們怎麼可能是親姐弟呢。
然而大人們總是喜歡逗弄小孩,不把人家攪的雞飛狗跳便滿足不了自己的惡趣味。
她們說我媽騙了我,小金主其實不是金主家的孩子,是我爸媽在外麵生的弟弟。
大城市生活好,所以這個弟弟白白胖胖的,怕我心裡不平衡,編造了這個謊言。
這些話先不論真偽,反正小時候的我是真的聽進去了。
主要是聯想到我媽幾乎全年365天的照顧他,而我隻有逢年過節寒暑假才能見到自己的媽媽。
那份委屈和嫉妒在心裡像癌細胞一樣繁殖裂變,愈演愈烈。
後來他再來我們家,我便懶的搭理他,出去玩也不帶他。
有一次,我把他丟在家裡,告訴他老老實實待著等我回來,我自己則樂嗬嗬的出去和好朋友跳皮筋。
結果家裡冒了煙,原來小金主自己打開煤氣灶燒水,直接把水壺給燒乾了。
好在我媽就在隔壁打麻將,沒有釀成什麼大禍。
這事可把我媽嚇壞了,這可是金主夫婦的金疙瘩,萬一有什麼閃失,把我們一家賣了也賠不起。
事情既然發生,總要追究個前因後果,於是我就被拉出來祭旗,當著家屬院的孩子們的麵,小小的我被我媽狠狠揍了一頓。
當時沒覺得多疼。
因為我一直都是家屬院裡的模範先鋒,是這些小孩父母眼中彆人家的孩子。
突然被大庭廣眾之下荼毒,那麵子裡子是蕩然無存。
我記得當時那根掃帚柄都被打劈了,也不知道小時候那麼弱不禁風的我怎麼承受得住的。
反正那天我哭的上氣不接下氣,主要是覺得太丟臉了。
即使這樣,我媽都不忘讓我表態,以後一定要把小金主當眼珠子疼,可不能再有什麼閃失。
我覺得我媽反應這麼激烈,更加證實了小金主就是鄰居說的那樣,我媽隻疼我弟不疼我。
於是受儘屈辱和委屈的我,連夜跑去鄉下的奶奶家告狀訴苦。
第二天我媽找不到人,嚇的直接報了警。
因為那時候有個小孩經常被家裡虐待,最後選擇了去運河邊跳河自殺。
我媽看我安然無恙,撫平胸口後,對我又是一番愛的教育,而我也遭受了二次傷害。
那頓毒打讓我的屁股差點開了花,罪魁禍首的小金主愧疚至極,一直跟我說對不起。
他解釋燒水隻是想等我跳皮筋累了回來有水喝。
我信他個鬼!
不過,也就是在那時,我知道,我在我媽心目中是比這個小金主還要重要的。
她都報警了,那時候我覺得警察可是非常神聖的人物。
不到萬不得已誰敢報警啊,那得要多大的膽子,多大的事啊!
小時候大人們還騙我說我是從大橋底下撿來的,我據理力爭的說不是,她們說,如果不是,為什麼你在鄉下待著,你媽都不帶你。
後來因為這個事鬨了好一陣,我爸媽把那些說胡話的人找了一圈來向我證明,才把這件事給平息了下去。
所以那時候我便知道,有些大人的話不能全信。
而我父母對我的愛毋庸置疑。
親生的,絕對是親生的!
這件事情隨著我媽把小金主帶回了海城才算告一段落。
小孩子之間哪有隔夜仇,何況我們之間都隔了多少個日日夜夜了,下次再見麵,我們還是好的跟什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