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春秋》之獎伯,靳天下而一之也。伯之未興,諸侯相攻而無已,王以是而益如贅,民以是而益如焚。民既病而偷相仇,王既無以翕天下,而自保也亦危。故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非僅山戎、狄、楚也,一朝之忿,競其民以死之者,皆山戎、狄、楚也。
伯興而天下猶一矣,天下猶一則若存若亡,仿佛之聲靈,固天子也。民有輯,固以存其生;民有歸,固以心無妄競也。微此,將枵然自保乎伯之名,而諸侯不禁於相攻,惡用獎伯而徒以替王邪?
故諸侯之複自相攻,於是乎而伯不足獎。是以《春秋》亟奪其伯,而一以無伯之治治天下。
晉悼之季年,迤於平公之世,齊、莒、邾攻魯,魯攻邾,宋攻陳,衛攻齊、曹,一朝之忿無所歸輯,視諸齊桓未興之日為無愈矣。平公之合諸侯,盟不書同,執大夫而稱行人,非伯之詞也。後乎溴梁之會,七年而伐晉之師舉,與衛齒焉,無伯之詞也。
聖人之欲治天下也益難矣。王者不興,伯不可用。故曰:“天下有道,某不與易也。”非聖人其孰能易之哉!
十三
惟固有德,則乘於道者不能與爭。德非固有,而先喪其道,乘於道者雖無德而爭之有餘。蓋道可乘也,德不可乘也。道用天之自秩,因先王之已製,約亂人而俾勿甚亂者也,故可乘也。德非固有,不足以麗乎道,則恒為乘道者之所詘矣。故曲直老壯,壹因乎道。
晉為溴梁之會,命諸侯曰:“歸侵地,抑齊之強,扶魯之弱,弭邾、莒之亂。”德人之言也。直於齊,壯於齊,誼不得與之爭,而齊無忌。
晉德雖衰,其於齊之秉凶以為德者,不猶遠乎?盟而其臣逃,未幾而伐魯之兵五出。執邾、莒而邾、莒不順,圍齊而終不能修袁婁之已事。何齊之壯邪!
學《春秋》者,比其事,觀其所由,而得失之故顯矣。齊靈之悖,德悖也。德悖於人,而道不圮於中國也。會於溴梁,大夫盟,上無諸侯。齊之伐魯,比年五出,而君將者四。齊乘道,而晉乘非道,不相下之勢在此矣。
故道者,德所乘也,亦無德者之猶無可乘也;德者,道所秉也,非無道者之可秉也。魯惟為季孟樹邑,而邾、莒憎;晉惟為荀偃抒怒,而齊靈逞。道無可乘,詹詹之德言不足以令,久矣。故用人情者不如用天秩,用己誌者不如用王製。君臣父子之外無德也,尊親令恭之外無直也。
齊由是而張乎天下者逾三十年,迨乎陳氏之強,而後大挫於吳。魯之益弱,晉之不競,又奚怪焉!
十四
諸侯之盟會征伐,必親者也。委之大夫,而權以替,國以不振,慮事者之所宜尤慎也。
乃以此為慮,趙宋之君相收權於上而替其臣,漸漬以弱,國喪於金、元而莫之拯。通此者極難矣。
夫道者,一致而百慮者也。儘其百慮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殺有體,端委有緒,古今遞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盟會征伐所自出者,天子也;將而行之者,諸侯也。諸侯之臣大夫,非猶夫天子之臣諸侯也。
三代之諸侯,後世之將帥焉耳,其大夫,屬吏焉耳。春秋之諸侯,上擬天子而屍盟會征伐之製,故以將行之權委之大夫而權失。趙宋之天下,屍諸侯之事而替其臣,使不得視諸侯,以夷於陪貳,自卑以卑其臣,而舉國無權。
自天子出者,諸侯之所宜躬親也;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之所吝而不出者也。封建郡縣之殊致,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輔之勢,一而已矣。知其一,則下不移,上不攝,各有司存,天秩之不紊,審矣。
故春秋之季無諸侯,諸侯上擬天子而失其諸侯,大夫之所以終成乎諸侯。弱宋之製無天子,天子自視諸侯而削其諸侯,諸侯不建,則任卑賤之陪屬以與強鄰爭,宜其仆也。三代之禮,郡縣之權,革其文,必因其實。
以天子統諸侯,以諸侯治大夫。未有無諸侯而不傾以喪,古今一也。
十五
同盟,同欲盟也;同圍,同欲圍也。忌齊之爭伯者,晉也;毒齊之屢伐者,魯也。以魯勤晉,以晉勤天下,宋、衛、鄭、曹無怨焉。滕、薛、杞、郳狎於齊而憚其強,久矣。若莒若邾,又比齊以乾魯而試晉者也。
夫惡以雲諸侯之同欲哉?欲之從其私而翕於一時者,雖固欲之,君子不成其欲。不成其欲,不許其欲也。欲之出於理勢之必然,而固將以是為安者,雖弗固欲,君子必成其欲,以為不欲而不可得也。
晉之勤魯,非獨為魯也;天下之勤晉,非獨為晉也。天下可無晉,翕然從之,而適成乎黨;晉可無魯,牽率天下以爭,而適成乎詖。
黨以詖,君子不許之。以勤天下,而天下固然不效其勤。合諸侯之眾,無怨者,狎者,比者,翕然固之,而弗得不欲,天下其何欲哉?不欲夫無伯之情同也。
晉當靈、景之世,嘗失諸侯矣。其失諸侯也,失之於楚;其失於楚也,先失齊也;其失齊也,失魯於齊而後齊抗也。斷道之盟,晉得魯而後能挫齊,齊已挫而晉乃以暇求於鄭而折楚。是故魯之係於晉重矣。
齊西抗晉,不得魯則晉壓其戶;齊南聯楚,不得魯則橫絕其聲息之往來。故齊桓之伯也,盟於柯,而始有事於鄭;定僖公以講於檉,而始有事於楚。
楚之靜躁視齊,齊之出入維魯。惟然,晉惡得不勤魯,而天下亦惡得不為晉勤邪?
晉之勤魯,非魯事也。勤魯以爭於齊,非晉事也。非魯事,故晉以大號天下而不吝;非晉事,故晉以大號天下而不慚。天下自為以勤晉而以勤魯者勤之,故不恤無怨,不畏非敵,不敢不釋其比黨之邪心,而共勤一伯。且夫蕭魚之會,晉伯之功淺矣,溴梁以來,晉伯之勢夷矣。
功淺者,將無以服天下;勢夷者,暫一合而殆不可久也。將無以服,而服於其夙服;殆不可久,而猶暫一合焉,固君子之所甚珍而欲挽之者也。
人心猶可用而瓦解未成,伯之存亡,係之亟矣。圍齊之功不終,天也。荀偃死,趙武以偷心繼之,東無事於齊,西無事於秦,南無事於楚,舍魯不恤,置邾、莒不理,而小國悉離。四國交戰,吳、越入而為主。
斯役也,介乎伯之將裂而挽之者與!
十六
人心之壞,其始不堪於義而犯之,其繼狎於不順而忘之,而終忕於不道而覆執以為義,極矣。覆執以為義,則奉之為典,建之為名,循之為毀譽,用之為賞罰。
嗚呼!典其非彝,名其非正,毀其譽,譽其毀,賞其必罰,罰其宜賞,而人無紀,不禽者鮮矣。
故君子甚惡其忕於不道也,始不堪於義,不敢名言不道之為道,壞未極也。君子甚惡其忕大於不道,則不堪於義者,宜若可矜,然而君子弗矜也。
不堪於義則輕犯之,犯之屢則必狎之,狎之熟則盈一國之心腹腎腸錮於是焉,以匪此而不典,匪此而不名。故夫不堪於義者之必以忕於不道終,端委一致之勢也。
厥貉之會,蔡始從楚,《春秋》即書曰:“楚子、蔡侯次於厥貉。”溈之會,陳、蔡背晉,《春秋》即書曰:“陳侯逃歸。”蔡果忕,從楚以為義,執以為賞罰,而殺公子變;陳果忕,從楚以為義。執以為毀譽,而公子黃、二慶互操以相謗。毀譽無忌於下,賞罰無慚乾上。陳、蔡之去人而即禽也,震霆之所不能警,江、漢之所不能浣矣。
故人心之害,莫大乎不堪於義,弗可以情之窮困而貰之也,弗望其他日之悔而姑待也。習成於偶然,妄生於一念,治之早而已。《易》曰:“臀無膚,其行次且。”
立誌以循義者,豈有末流之可爭哉!
十七
《春秋》之義,不比事不足以達微言。其人當罪,習俗奪於勢而隱之,則起特文以顯之;其人未當罪,習俗奪於勢而文致之,則不起特文,如其所文致者以暴之。晉人殺欒盈,鄭人殺良霄,當時文致之獄辭也。
取討賊之詞,加之盈、霄,君子之修《春秋》,無此已甚之法,知為當時之文致矣。
欒氏之亡,汰也;良氏之亡,亦汰也。複入其國而不言叛,惡止於汰而無叛心。其複入也,固無叛事,不叛而比之於國賊,知《春秋》之無此法也。
盈霄不當討賊之辟,君子無治焉,因當時文致之辭為辭,加之罪者之慝章矣。天下無王,國無君,有得罪於執政大夫者,罪視弑君之賊,乘驕淫沉酗之紈絝,滅人家而以利其私,定為爰書,告之鄰國,登諸史策,廷無異議,天下無異詞,此夫《春秋》之所深痛者也。痛之甚,而無以顯文致者之奸,故為如其詞以達其惡。若夫盈與霄之不可以州籲、無知例也,則不待起特文而自明矣。
裡克、寧喜,親弑者也,弑而得以大夫稱。趙氏,賊也,賊而不沒其世爵,以殺大夫之禮殺也。
欒盈、良霄,得罪於執政,乘其汰而殺之,不得以大夫稱,不以殺大夫之禮殺之也。
奪其官,絕其籍,肆其屍,滅其族,舉國仇之,儘鋤其黨,擬於宮官之辟,極矣。襄公之末,伯無統,官無治,廷野無公是非,而盈、霄當罪,前乎此者未之有也。
《春秋》之詞隱,君子之誌戚,非達於詞外者,不足與於聖人之微言,惟此類焉耳與!
十八
興不浹旬者,亡不逮於望朔。其所以興者,即其所以亡也。吳見於《春秋》者七君,而五以兵死,一再戰而不勝,國遂以亡。以兵興,則以兵死,而以兵亡。其甘兵也,以之死,以之滅,猶固然其甘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