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黃帝正昏姻而父子定,周禮,父在為母服齊,以體黃帝之精義,而正性以節情,非聖人莫能製也。
武氏崇婦以亢夫,而改為斬裡,於是三從之義毀,而宮闈播醜,禍及宗社。開元七年,敕五服並從禮傳,乃士大夫議論紛起,各從其意,迷先聖之典,逆時王之命,褚無量歏曰:“俗情膚淺,一紊其製,誰能正之?”傷哉!
言之而無能知也,知之而無能信也,信之而無能從也,聖人不足以垂訓,天子不能以行法,天下之錮人心、悖天理者,莫甚於俗,莫惡於膚淺,而奸邪悖道者不與焉,有如是哉!
奸邪悖逆之壞法亂紀也,其惡著,其辨不能堅,勢儘情窮,及身而止,無以亂天下後世也。俗則異是。其始為之倡者,亦懷奸耳,亦行邪耳,亦悖王章、逆天理、以逞其私耳;乃相沿而成,末流之氾濫,則見以為非而亦有其是也,見以為逆而亦有其順也。
其似是而順乎人情者,何也?人莫不所溺而利以為歸也。夫人之用愛也易,而用敬也難;知情者眾,而知性者少;於養也見恩,而於德見憚;皆弱也。
而不但此也。出而議禮於大庭,入而謀可否於妻子,於是而父之得與母同其尊親,亦僅存之法紀使然耳。不然,伸母以抑父,父齊而母斬,又豈非其所可為、所忍為者哉?
於是親繼父而薄繼母,怙母黨以賊本支,茫然幾不知為誰氏之子。“何知仁義,以享其利者為有德”,猶且自詡孝慈以倡率天下,中國之不狄、人之不禽也,幾何哉?
天性者,藏密者也,非引聞見以歸心、潛心以體性、順性以窮理者,不能喻也。膚淺以交於人倫,十姓百家浮動之誌氣,違天理而與奸邪悖逆者之情相合,所必然已。
故曰:惡莫大於俗,俗莫偷於膚淺。無量之歡,垂之千年,而帝王不能正,士大夫不能行,嗚呼!人道之淪亡,吾不知其所終已!
九
論魯莊公者曰:“母不可製,製其侍禦之人。”以此而事不順之父母,未儘善也,以施之不令之兄弟,則義正而恩全,道莫尚焉。舜使吏治象國,而不得暴其民,聖人亦如是而已。不謂玄宗之能及此也。
駙馬都尉裴虛己私從岐王遊,挾圖識,坐流新州,離其婚,法嚴而無所貸;於岐王則不以此懷疑,而慰安之如故。夫虛己挾邪說以私交,而岐王客之,王豈無罪乎?
而虛已之辟既伸,則遊王門者鹹知畏忌。以生長深宮之帝子,居宦官宮妾之閒,旦歌夕飲以其邪心,固不待加威而自安侯服矣。
無左吳、趙賢,則淮南不能謀逆,無宇文述、楊素,則楊廣不能奪嫡;無張公謹、尉遲敬德,則太宗不能殺兄;天下之亂,釀成於徼幸功名者之從臾者類然也。
博望啟,而戾太子之項縣於湖城;天策開,而隱太子之血流於玄武;事成則禍及於國,不成則殃及於身。玄宗日遊諸王於雞吹笛之閒,而以雷霆之威,亟施之挑激之小人,諸王保其令祚,王室無所震驚,不亦休乎!
不能殛逐爚亂之奸,繼乃摧殘其同氣,睿宗所以縱竇懷貞而僅存一妹,終以傷心也。周公以頑民授管叔,固不如舜之與象以天子之吏治其國,而永保其恩也。
故曰:“聖人人倫之至也。”法其一端,可以儘倫,可以已亂,堯、舜之道,人皆可學,亦為之而已矣。
十
漢之太守,去古諸侯也無幾,辟除賞罰兵刑賦役皆得以專製,而縣令聽命如其臣,故宣帝詔曰:“與我共天下者,其一千石乎!”太守之權重,則縣令之任輕,故天子詳於二千石之予奪,而治道畢舉矣。
唐、宋以降,雖有府州以統縣,有稟承稽核之任,而誅賞廢置之權不得而專,縣令皆可自行其意以令其民,於是天下之治亂,生民之生死,惟縣令之仁暴貪廉是視,而縣令之重也甚矣。
玄宗敕在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誠重之也。重之於舉之之始,必將以保任分功罪,其得也,但得文飾治具之士,葸弱免咎,而無以利民;其失也,舉主畏連坐之罰,而互相揜蔽以蓋其奸;則保舉之法,不足以肅官常、澤min生,固已。重之者,豈徒在選舉之日乎?
夫縣令之任重矣,而其秩則卑,故後世多以為筮仕之官,才不才非有前效之可驗,欲先辨而使克副其職,雖具知人之鑒者未易也。
然士當初受一命,初試一邑,苟非繇胥史異途而升,則其不畏清議、廿為敗類、以病國虐民者,固鮮矣。無以激之,其濁不懲;無以揚之,其清不展;軋於上官,其用不登;責以奔趨,其節不立;夫亦存乎上之所以用之者耳。重憲紀以糾其不若,則有所戒也;縣清要以待其拔擢,則有所勸也。
成法之外,許以因地而便民,則權可任也;供頓驛遞之役,委之簿尉,而弗效褻役之勞,則節可礪也。夫然,則賢者誌得,而不才者亦勉而自惜;若其尤不肖者,固比類相形,愆尤易見,持法以議其後,亦不患稂莠之難除矣。何事於未試之前,以不可保之始終繩薦舉者,而責以所難知哉?
開元之製,乍行之以昭示上意之所重,可也;據以為法,而弊即在焉。重者,用之重也,非一選舉而可畢任賢養民之道也,用之重而治可幾矣。
十一
罷兵必有所歸,兵罷而無所歸,則為盜、為亂。張說平麟州叛胡,奏罷邊兵二十萬人,而天下帖然,蓋其所罷者府兵也,府兵故農人也,歸而田其田、廬其廬,父子夫婦相保於穹窒栗薪之閒,故帖然也。於是而知府兵之徒以毒天下而無救於國之危亂,審矣。
說之言曰:“臣久在疆場,具知其情,將帥苟以自衛及役使營私而已。”夫民之任為兵者,必佻宕不戢、輕於死而憚於勞之徒,然後貪釃酒椎牛之利、而可任之以效死。夫府兵之初,利租庸之免,而自樂為兵,或亦其材勇之可堪也。
迨其後著籍而不可委卸,則視為不獲已之役,而柔弱願樸者,皆垂涕就道以赴行伍。若此者,其鈍懦之材,既任為役,而不任為兵,畏死而不憚勞,則樂為役以避鋒鏑,役之而無不受命,驕貪之將領,何所恤而不役以營私邪?
團隊之長役之矣,偏裨役之矣,大將役之矣,行邊之大臣役之矣;乃至紈袴之子弟、元戎之仆妾役之矣;幕府之墨客,過從之遊士,彈箏擊築、六博投瓊、調鷹飼犬之徒,皆得而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