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
耳目口體之各有所適而求得之者,所謂欲也;君子節之,眾人任之,任之而不知節,足以累德而損於物。
雖然,其有所適而求得之量以任之而取足,則亦屬厭而止,而德不至於凶,物不蒙其害;君子節情正性之功,未可概責之夫人也。況乎崇高富貴者,可以適其耳目口體之需,不待損於物而給,且以是彆尊卑之等,而承天之祐,則如其量而適焉,於德亦未有瑕也。
天下有大惡焉,舉世貿貿然趨之,古今相狃而不知其所以然,則溢乎耳目口體所適之量,而隨流俗以貴重之,所謂寶器者是已。耳目口體不相為代者也,群趨於目,而口失其味、體失其安,愚矣。群趨於耳,而目亦不能為政,則其愚愈不可言也。寶之為寶,口何所甘、體何所便哉?即以悅目,而非固悅之也。
唯天下之不多有,偶一有之,而或詫為奇,於是騰之天下,傳之後世,而曰此寶也;因而有細人者出,摘其奇瑰以為之名,愚者歆其名,任耳役目口四體以徇傳聞之說,震驚而豔稱之曰此寶也。是舉五官百骸心腎肺腸一任之耳,而不自知其所以貴之重之、思得而藏之之故。嗚呼!其愚甚矣。
傳曰:“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孟子曰:“寶珠玉者殃必及身。”何也?愚已甚,耳目口四肢不足以持權,則匹夫糜可衣可食之腴產以求易之;或且競之於人,而戕天倫、淩孤寡,皆其所不恤。崇高富貴者,則虛府庫、急稅斂、奪軍儲以資采覓,流連把玩,危亡不係其心;“殃必及身”,非虛語也。乃試思之,聲音可以穆耳乎?采色可以娛目乎?味可適口,而把玩之下,四體以安乎?
於闐之玉,馳人於萬裡;合浦之珠,殺人於重淵;商、周之鼎彝,毀人之邱墓;豈徒累德以黷淫哉?其貽害於人也,亦已酷矣!從吠聲之口,蕩亡藉之心,以禍天下,而旋殃其身,愚者之不可致詰,至此而極矣。郭氏始建國,取宮中寶器悉毀之,儘萬億之值,碎之為泥沙,不知者且惜之,抑知其本與泥沙也無以異;不留之於兩閒以啟天下之愚,亦快矣哉!
夫豈徒寶器為然乎?書取其合六書之法,形聲不舛而已;畫取其儘山川動植之形,宮室器服之製,知所考仿而已;典籍取其無闕無譌,俾讀者不疑其解而已。晉人之字,宋、元之畫,澄心堂之典籍,儘取而焚之,亦正人心、端好尚之良法也。
五十一
閉糶以殺鄰國之民,至不仁也;徒殺鄰民而朽吾民之粟以趨於貧,至不智也。李氏淮南饑,周通糶以濟之,二者之惡去矣。其後複大旱,民度淮爭,李氏遂築倉多以供軍,周乃詔舟車運載者勿予夫禁舟車而但通負擔,則所及者近,而力弱不任負者死相積矣。
郭氏方有吞並江、淮之計,不欲資敵糧以困之,自謂得算,而不知此鬥筲之智,徒損吾仁而無益也。
旱饑即至於縣罄,豈有餒死之兵哉?所餒死者民耳。立國則必有積儲矣,即不給,而民之僅存者嚴刑迫之,無求不得也;又不給,而坐食於民,或縱之掠奪而不禁也;則使其主多以為軍食,亦以紓民之死爾。
禁舟車之運,勿使糶充軍食者,亦適以重困其民也,豈果於救民者之所忍為乎?
即以製勝之策言之:兩敵相壓,豐凶各異,所隔者一衣帶水耳。淮南之民,強欲者,轉鬥而北,不可禁禦,饑瘠瀕死,睨飽食之鄉,欲與爭一旦之命,死且不恤,弱瘠無製之民且如此矣。如使兵食不繼,彼且令於眾曰:誓死一戰,則禾粟被野者唯吾是飽。而兵之奮臂以呼,爭先而進,以自救死亡,複何易捍哉?
無德於民,不足以興;積怨於兵,則足以亡。晉惠公閉糶而秦師致死,身為俘囚。大有為者,不與人爭一饑一飽之利鈍也。故唯深研於人情物理之數者,而後可與儘智之川、全仁之施。郭氏固不足以及此,為德不永,而功亦不集。唯保天下者可以有天下,區區之算奚當哉!
五十二
&nin無以有其生,而上無以有其民。故天下之將治也,則先有製法之主,以使民知上有天子、下有吏,而己亦有守以謀其生。
其始製法也,不能皆善,後世仍之,且以病民而啟亂。然亦當草創之際,或矯枉太甚,或因陋就簡,粗立之以俟後起者之裁成。故秦法之毒民不一矣,而乘六國紛然不定之餘,為之開先、以使民知有法,然後漢人寬大之政、可因之以除繁去苛而整齊宇內。
五胡蕩然蔑紀,宇文氏始立法,繼以蘇綽之緣飾,唐乃因之為損益,亦猶是也。
自唐宣宗以後,懿、僖之無道也,逆臣盜賊,紛紜割據,天子救死不遑,大臣立身不固,天下之無法,至於郭氏稱周,幾百年矣。唐之善政,無一存者,其下流之蠹政,則相沿而日以增。
蓋所謂天子者,彊則得之,弱則失之;所謂宰相者,治亂非所任,存亡非所恤,其令於民也,桎梏之以從令,漁獵之以供軍;如此,則安望其有暇心以問法紀哉?叛臣而天子矣,武人而平章矣,幕客而宰相矣;則其所為庶司百尹、郡邑長吏者,舉可知也。
其薄涉文墨者,則亦如和凝之以淫詞小藻、取譽花閒而已。及郭氏之有國也,始有製法之令焉。然後為之君者,可曰:吾以治民為司者也;為之民者,亦曰:上有以治我,非徒竭我之財、輕我之生、以為之爭天下者也。
夫郭氏之法,固不可以與於治者多矣。其寬盜一錢以上之死也,罷營田賦賦民而使均於民賦也,除朱溫所給民牛之租也,皆除民之大蠹而蘇之,亦救時之善術矣。
若其給省耗於運夫,則運者蘇而輸者之苦未蠲也;禁民之越訴,而弗能簡良守令以牧民,則奸民乍戢,而州縣之墨吏逞,民弗能控告也;訟牒不能自書,必書所倩代書者姓名,以懲教訟,而訟魁持利害以脅人取賄,奸民益恣,而弱民無能控告也;其除賣牛牛皮者之稅,令田十頃稅一皮,徒寬屠賈,而移害於農、加無名之征也。
凡此皆以利民而病之,圖治而亂之,法之所立,弊之所生矣。蓋其為救時之善術者,去苛虐之政,而未彆立一法,故善也。其因陋就簡而生弊者,則皆製一法以飾前法,故弊也。法之不足以治天下,不徒在此,而若此者為尤。雖然,以視蕩然無法之天下,則已異矣。
君猶知有民而思治之,則雖不中而不遠;民猶知有法而遵之,則雖蒙其害而相習以安。蓋郭氏懲武人幕客之樵蘇其民而任其荒薉,標掊克之成格以虐用之於無涯,於是範質、李穀、王溥諸人進,而王峻以翼戴之元功,不能安於相位,故有革故取新之機焉。
樞密不能操宰相之進止,宰相不複倚藩鎮以從違,君為民之君,相為君之相,庶幾乎天職之共焉。嗣是而王樸、竇儼得以修其文教,而宋乃困之以定一代之規。故曰:天下將治,先有製法之主,雖不善,賢於無法也。
漢承秦之法而損益之,故不能師三代;唐承拓拔、宇文之法而損益之,故不能及兩漢;宋承郭氏、柴氏之法而損益之,故不能踰盛唐。不善之法立,民之習之已久,亦弗獲已,壹誌以從之矣;損其惡,益之以善,而天下遂寧。
唯夫天下方亂而未已,承先代末流之稗政以益趨於下,而儘喪其善者;浸淫相襲,使袴褶刀筆之夫播惡於高位,而無為之裁革者;於是雖有哲後,而難乎其頓改,害即可除,而利不可卒興。此湯、武之繼桀、紂與高皇帝之繼胡元,所以難也。有法以立政,無患其疵,當極重難反之政令,移風俗而整飭之以康兆民,豈易言哉!上無其主,則必下有其學。至正之末,劉、宋諸公修明於野,以操旋轉之樞,待時而行之,其功豈淺尟乎?
五十三
無子而立族子,因昭穆之序、為子以奉宗祀,自天子達於士,一也;而天子因授以天下為尤重。異姓者不得為後,大法存焉。春秋莒人後鄫,而書之曰滅,至嚴矣。乃事有至變者焉,則郭氏是已。
郭威起於卒伍,旁無支庶,年老無子,更無可立之肩羣從;柴氏之子,既其內姻,從之鞠養,而抑賢能可以托國,求同姓之支子必不可得,舍郭榮亦將孰托哉?既立宗廟,以天子之禮祀其先,神雖不歆非類,而豈自我餒之乎?故立異姓以為後,未可為郭氏責也。
或曰:威無同姓可立之後,知榮之賢,引而置之將相之位,以國禪之而不改其族姓,倣堯、舜之道不亦美乎?舜宗堯而祖文祖,祀亦可弗絕也。
曰:時則上古,人則聖人,在位者則皋、夔、稷、契,而後舜、禹之受禪,天下歸心焉。乃欲使篡奪之君、擾亂之世,彊藩睥睨以思弋獲之大位,取一大賢以下之少年,遽委以受終,庸詎得哉?
舜穆四門、敘百揆、雷雨弗迷,而共、驩猶狺於廷,三苗猶叛於外。若禹平水土、定九州,大勳著於天人,群後之傾心久矣,舜抑承堯之已跡而踵行之,而榮惡足以勝之?自朱、李以來,位將相而狂爭者,非一人也。
郭氏之興,榮無尺寸之功,環四方而奡立者,皆履虎咥人之武人,榮雖賢,不知其賢也,孤雛視之而已。俄而將相矣,俄而天子矣,爭奪者攘臂而仍之,不能一朝居也,徒為子噲、子之,而敢言堯、舜乎?
所難處者,榮既嗣立而無以處柴守禮耳。論者乃欲彆為郭氏立後,而尊守禮為太上皇,則何其不審而易於言也!郭氏無可立之後明矣,將誰立邪?榮之得國,實以養子受世適之命,郭氏之恩,何遽忍忘。身非漢高自我而有天下,則不得加皇號於私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