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治要
說複於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後從諫則聖〔言木以繩直,君以諫明也〕。後克聖,臣弗命其承〔君能受諫,則臣不待命,其承意而諫也〕。誰敢弗祗若王之休命〔言如此,誰敢不敬順王之美命而諫也〕?”
《後漢書》治要(三)
帝感其言,申下有司,考其真偽。雄之所言,皆明達治體,而宦豎擅權,終不能用。
雄複諫曰:“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然而曆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讒諛蒙幸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貴寵,人情之所甚欲。
是以世俗為忠者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而不悟,至於危亡也。”
《孫卿子》治要
見善,必以自存也;見不善,必以自省也。故非我而當者,吾師也;是我而當者,吾友也;諂諛我者,吾賊也。故君子隆師而親友,以致惡其賊。
好善無厭,受諫而能誡,雖欲無進,得乎哉?小人反是。致亂,而惡人之非己;致不肖,而欲人之賢己;心如虎狼,行如禽獸,而又怨人之賊己。諂諛者親,諫爭者疏;修正為笑,至忠為賊;雖欲無滅亡,得乎哉?
《孝經》治要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命,可謂孝乎?”
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七人者,為大師、大保、大傅、左輔、右弼、前疑、後丞,維持王者,使不危殆〕;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尊卑輔善,未聞其官〕;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令,善也。士卑無臣,故以賢友助己〕;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命,又焉得為孝乎〔委曲從父命,善亦不善,惡亦從惡,而心有隱,豈得為孝乎〕?”
《中論》治要
人之為德,其猶虛器歟!器虛則物注,滿則止焉。故君子常虛其心誌,恭其容貌,不以逸群之才加乎眾人之上;視彼猶賢,自視猶不肖也。故人願告之而不厭,誨之而不倦。君子之於善道也,大則大識之,小則小識之;善無大小,鹹載於心,然後舉而行之。
我之所有,既不可奪,而我之所無,又取於人,是以功常前人而人後之也。故夫才敏過人,未足貴也;博辨過人,未足貴也;勇決過人,未足貴也。君子之所貴者,遷善懼其不及,改惡恐其有餘。
故孔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夫惡猶疾也,攻之則日益悛,不攻則日甚。故君子之相求也,非特與善也,將以攻惡也;惡不廢則善不興,自然之道也。先民有言,人之所難者二:樂攻其惡者難;以惡告人者難。夫惟君子,然後能為己之所難,能致人之所難也。夫酒食人之所愛也,而人相見莫不進焉,不吝於所愛者,以彼之嗜之也。使嗜忠言甚於酒食,人豈其愛之乎?故忠言之不出,以未有嗜之者也。
《詩》雲:“匪言不能,胡其畏忌。”
《政要論》治要·諫爭
夫諫爭者,所以納君於道,矯枉正非,救上之謬也。
上苟有謬而無救焉,則害於事,害於事則危道也。
故曰:“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
扶之之道,莫過於諫矣。
故子從命者,不得為孝;臣苟順者,不得為忠。
《政要論》治要·諫爭
是以國之將興,貴在諫臣;家之將盛,貴在諫子。
若托物以風喻,微生而不切,不切則不改,唯正諫直諫可以補缺也。《詩》雲:“袞職有缺,仲山甫補之。
柔亦不茹,剛亦不吐。”正諫者也。《易》曰:“王臣謇謇。”《傳》曰:“愕愕者昌。”直諫者也。
《孔子家語》治要·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