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良藥苦於口而利於病,忠言逆於耳而利於行。湯武以諤諤而昌,桀紂以唯唯而亡。君無爭臣,父無爭子,兄無爭弟,士無爭友,其無過者,未之有也。
故曰:君失之,臣得之;父失之,子得之;兄失之,弟得之;士失之,友得之。是以國無危亡之兆,家無悖亂之惡,父子兄弟無失,而交友無絕。”
《後漢書》治要(二)
寵子忠,字伯始,擢拜尚書。安帝始親朝事,連有災異,詔舉有道。公卿百僚,各上封事。
忠以詔書既開諫爭,慮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乃上疏豫通廣帝意,曰:“臣聞仁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謀,忠臣儘謇諤之節,不畏逆耳之害。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紂之譬,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譏,世宗納東方朔宣室之正,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
昔者晉平公問於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為大?’對曰:‘大臣重祿不極諫,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大者’。今明詔崇高宗之德,推宋景之誠,引咎克躬,谘訪群吏。言事者見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錄,顯列二台,必承風響應,爭為切直。若嘉謀異策,宜輒納用。
如其管穴,妄有譏刺,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且優遊寬容,以示聖朝無諱之美。若有道之上,對問高者,宜垂省覽,特遷一等,以廣直言之路。”
《漢書》治要(七)
“臣聞齊桓之時,有以九九見者,桓公不逆,欲以致大也。今臣所言,非特九九也,陛下拒臣者三矣,此天下士所以不至也。今陛下既不納天下之言,又加戮焉。夫鷇鵲遭害,則仁鳥增逝;愚者蒙戮,則智士深退。
間者愚民上疏,多觸不急之法,或下廷尉而死者眾。自陽朔以來,天下以言為諱,朝廷尤甚,群臣承順上指,莫有執正。何以明其然也?取民所上書,陛下之所善者,試下之廷尉,廷尉必曰:‘非所宜言,大不敬。’以此卜之一矣。故京兆尹王章,資質忠直,敢麵引廷爭,孝元皇帝擢之,以厲具臣,而矯曲朝。
及至陛下,戮及妻子。惡惡止其身,王章非有反叛之辜,而殃及家,折直士之節,結諫臣之舌,群臣皆知其非,然不敢爭。天下以言為戒,最國家之大患也。”
《韓子》治要·奸劫弑臣
凡奸臣者,皆欲順人主之心,以取信幸之勢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從而譽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毀之。凡人之大體,取舍同則相是也,取舍異則相非也。
今人臣之所譽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謂同取;人臣之所毀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謂同舍。夫取舍合同,而相與逆者,未嘗聞也。此人臣之所取信幸之道也,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勢以毀譽進退群臣者也。人主非有術數以禦之,非有參驗以審之,必將以曩之合已,信今之言。
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於上,臣必重於下矣,此之謂擅主之臣。國有擅主之臣,則群下不得儘智力以陳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令以致其力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人主者,非目若離婁乃為明也,非耳若師曠乃為聰也。不任其數,而待目以為明,所見者少矣,非不蔽之術也;不因其勢,而待耳以為聽,所聞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視,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聽。故身在深宮之中,明燭四海之內,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也。
《吳誌》治要(下)
臣聞興國之君樂聞其過,荒亂之主樂聞其譽。聞其過者,過日消而福臻;聞其譽者,譽日損而禍至。
是以古之人君,揖讓以進賢,虛己以求過,譬天位於乘奔,以虎尾為警戒。至於陛下,嚴刑法以禁直辭,黜善士以逆諫臣,眩耀毀譽之實,沉淪近習之言。故常侍王蕃忠恪在公,才任輔弼,以醉酒之間,加之大戮。近鴻臚葛奚,先帝舊臣,偶有逆迕昏醉之言耳,三爵之後,禮所不諱,陛下猥發雷霆,謂之輕慢,飲之醇酒,中毒殞命。
自是之後,海內悼心,朝臣失圖,仕者以退為幸,居者以出為福,誠非所以保光洪緒、熙隆道化也。
《吳誌》治要(下)
又何定本趨走小人,仆隸之下,身無錙銖之行,能無鷹犬之用,而陛下愛其佞媚,假其威柄,使定恃寵放姿,自擅威福,口正/國議,手弄天機,上虧日月之明,下塞君子之路。
臣竊觀天變,自比年已來,陰陽錯謬,四時逆節,日蝕地震,中夏殞雹,參之典籍,皆陰氣陵陽,小人弄勢之所致也。臣嘗覽書傳,驗諸行事,災祥之應,可為寒栗。昔高宗修己,以消鼎雉之異;宋景崇德,以退熒惑之變。
願陛下上懼皇天譴告之誚,下追二君攘災之道,遠覽前代任賢之功,近寤今日謬授之失,清澄朝位,旌敘俊乂,放退佞邪,抑奪奸勢,廣延淹滯,容受直辭,祗承乾指,敬奉先業,則大化光敷,天人望塞矣。
《文子》治要·微明
慈父之愛子也,非求報也,不可內解於心;聖人之養民,非求為己用也,性不能已也。
及恃其力、賴其功勳而必窮矣,有以為即恩不接矣。故用眾人之所愛,即得眾人之力;舉眾人之所善,即得眾人之心;見所始,即知所終矣。
人之將疾也,必先不甘魚肉之味;國之將亡也,必先惡忠臣之語。故疾之將死者,不可為良醫;國之將亡者,不可為忠謀。古者親近不以言,來遠不以言,使近者悅,遠者來。與民同欲即和,與民同守即固,與民同念即智。得民力者富,得民譽者顯。行有召寇,言有致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