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警方加緊排查時,第三起案件在七天後到來,而且地點升級了——市中心一座已經關閉、等待改造的老式電影院裡。
死者是三十八歲的男人,劉建明,職業是保險推銷員。他被發現坐在觀眾席第一排正中央的椅子上,同樣被勒斃,穿著不合身的、類似過去電影院檢票員的藏藍色製服。麵前的水泥地上,白色的粉筆天平圖案依舊刺眼。
劉建明的背景調查顯示,他工作業績壓力大,為了推銷保險,有時會采用誇大其詞甚至欺騙的手段,客戶投訴不少,但尚未構成嚴重犯罪。私生活方麵,據說對妻子不忠。
“又是一個在道德或職業操守上有明顯瑕疵的人。”林海看著現場照片,“凶手的選擇標準越來越清晰:濫用暴力、人際欺壓、職業欺詐……都是生活中常見但法律往往難以嚴厲製裁的‘小惡’。凶手在係統地‘清除’這類人。”
而且,這次地點選擇了電影院。電影院意味著“觀看”、“展示”。凶手是否在暗示,這些人的“罪行”曾在上演,而他現在作為“觀眾”和“審判者”,給出了最終的“判決”?
連續三起案件,公眾開始恐慌,媒體稱之為“天平殺手”或“私刑判官”,輿論兩極分化,有人恐懼,竟也有人私下叫好,認為凶手“替天行道”,清理社會渣滓。這種聲音讓警方壓力倍增。
林海知道,必須儘快破案,否則不僅會有更多受害者,這種以暴製暴的扭曲“正義觀”也會毒化社會。
技術組對三個現場的粉筆灰進行了更精細的成分分析,希望找到來源共性。同時對凶手可能獲取舊製服、舊物品的渠道(舊貨市場、廢舊物品回收站、影視道具租賃等)進行大規模排查。
林澈也感覺到了父親的沉重。一天晚上,他拿著自己的圖畫本來到書房,上麵畫了三個簡單的場景:一個小人被鎖在柱子旁,一個小人被綁在椅子上,一個小人坐在一排椅子前。每個場景下麵,都畫了一個天平,壞人那邊翹著。
“爸爸,我畫的對嗎?”林澈問。
“很像。”林海看著兒子的畫,“小澈,如果你來當‘法官’,你會怎麼判這些壞人?”
林澈很認真地思考:“要告訴老師,或者告訴警察叔叔。不能自己打人,打人是不對的,就算打的是壞人。”
“可是,如果老師或者警察叔叔管不了呢?”
林澈的小眉頭皺緊了,這個問題對他來說有點超綱。他想了很久,指著自己畫的天平說:“那……也不能自己當法官。因為法官要聽很多人說話,不能隻自己說。自己當法官,萬一……萬一判錯了呢?或者,萬一法官自己後來變成壞人呢?”
“萬一法官自己後來變成壞人呢?”
林海心中一震。是啊,自封的審判者,如何保證自己永遠公正?如何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自身的墮落?這恰恰是法治社會取代私刑的根本原因。孩子樸素的話,道出了最核心的倫理困境。
“小澈,你說得對。”林海輕聲說,“自己當法官,是最危險的事情。”
林澈點點頭,又指著三個畫麵:“爸爸,我覺得,這個畫天平的人,好像很喜歡‘舊東西’。柱子是舊的,椅子是舊的,電影院也是舊的。他是不是……住在舊東西裡?或者,心裡有很多舊的事情,忘不掉?”
舊東西……心裡舊的往事……創傷!
林海猛然想到,凶手如此執著於使用與受害者背景相關的“舊物”(工裝對應工人/暴力者?製服對應職員/欺詐者?電影院對應“表演者”/欺騙者?),可能不僅僅是為了儀式感,更可能是在重現某種場景,或許與他自身經曆過的、與這些“舊物”和“罪行”相關的創傷事件有關!
比如,他可能曾是被穿工裝的人暴力傷害過,或被穿製服的人欺詐過,或在電影院遭遇過與欺騙相關的事件。他在通過這些現場,懲罰“同類”,同時也是在象征性地報複當年傷害他的人。
如果是這樣,調查方向就應轉向:尋找多年以前,發生在紡織廠、舊式單位、老電影院等場所的,未被妥善解決或凶手續覺得“不公”的暴力、欺淩、欺詐事件。凶手可能是當年的受害者或見證者。
這個思路縮小了範圍。警方開始梳理近二十年來,與這三個場所有關的、有記錄但可能處理結果不儘如人意的治安事件、糾紛、投訴。
同時,對三個死者進行更深入的背景挖掘,尋找他們是否在更早的時期,與這些舊場所發生過交集。結果發現,張彪年輕時確實在那家紡織廠做過短期臨時工,期間曾因打架被開除。王桂芳工作的商店,與那家紡織廠曾有業務往來。劉建明推銷保險時,曾接觸過老電影院的產權糾紛相關人士。
雖然聯係微弱,但並非毫無關聯。凶手的信息搜集能力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