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與差佬鬥嘴_開局複興港娛,內娛急了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第2章 與差佬鬥嘴(2 / 2)

字印得密密麻麻,跟螞蟻窩似的,趙鑫懷疑要是近視眼根本看不清。

“填表。識不識字啊,小子?”

他把最後兩個字說得特彆重,拖長了音調,像是懷疑趙鑫,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

“識。”

趙鑫拿起旁邊的鋼筆。

——塑料的,筆杆都裂了,用膠布纏了好幾圈,纏得像個木乃伊。

他吸了口氣,開始填。

姓名、性彆、出生日期、籍貫……

寫到出生日期時他頓了頓。

——1955年3月18日。

跟他前世生日一樣。

這算哪門子巧合?

重生過來後,他還是沒想明白這事兒。

前世他是個大學講師,專門研究香港社會文化史。

熬夜趕論文時眼前一黑,再睜眼就在大鵬灣的海水裡撲騰了。

海水鹹澀,灌進口鼻的滋味,他現在還記得。

——比食堂的湯還鹹。

寫到“抵港方式”時,他猶豫了一下。

工工整整寫了四個字:“循合法途徑”。

“合法途徑?”

陳警察一把拿過表格,笑了,笑聲裡滿是嘲弄。

“年輕人,遊水過來叫合法?你當香港法律是遊樂場啊?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他轉頭對旁邊同事喊,“阿強,過來看看,這有個講遊水合法的!”

周圍排隊的人都看過來。

一個老伯小聲嘀咕:“陳叔又刁難後生仔了,上次有個姑娘被他問哭了。”

趙鑫挺了挺腰。

——二十歲的身體,做這動作還挺自然,腰杆筆直。

他用儘量平靜但足夠清楚的語氣說:

“阿Sir,根據香港現行法律,1974年11月實施的‘抵壘政策’規定,內地居民如果能成功進入市區並聯係上親友,可以登記領取身份證。我現在人在九龍市區,符合政策要求。”

空氣突然安靜了。

陳警察的茶杯,停在半空。

旁邊一個填表的婦人筆掉在地上,“啪嗒”一聲,在寂靜中格外清脆。

連遠處正在訓斥小偷的警察,都轉過頭來。

——那警察看起來不到三十歲,肩章是最低級的,但眼睛挺亮。

此刻正饒有興趣地往這邊瞧,嘴角還帶著笑。

“你說什麼話?”

陳警察眯起眼,身體前傾。

隔著櫃台,趙鑫都能聞到他身上的煙味、汗味,還有一股。

……痔瘡膏的味道?

看來門口那位警官的情報屬實。

“我說,根據1974年公布的《入境(修改條例》,第5條第2款,”

趙鑫語速平緩,像在背課文。

——事實上他前世為了寫論文,真把這些條文當課文背過。

那時候他室友,還笑他背這個不如背菜譜。

“‘任何中國籍人士,如能進入香港市區,並獲香港居民擔保,可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登記申請身份證’。條款隻規定了‘進入地點’,沒說‘進入方式’。”

他頓了頓,看著陳警察漸漸睜大的眼睛,又補了句:

“需要我背條例編號嗎?是第177章第5條。如果阿Sir需要,我還能背出1971年原始版本和曆次修訂的內容。1972年那次修訂主要改動了第三項細則,增加了對擔保人資格的審查條款;1973年又補充了……”

“停停停!”

陳警察舉起手,表情像是生吞了個雞蛋,“你……你怎麼知道這些?”

他放下茶杯,茶水濺出來幾滴。

在表格上暈開一團濕印子,正好蓋住了“籍貫”兩個字。

1975年的香港,能背出法律條文的普通市民,比會飛的豬還稀有。

更彆說一個,剛遊水過來的二十歲“北仔”。

這就像幼兒園小朋友,突然解出高等數學題一樣離譜。

——不,比那還離譜,至少高數題還有標準答案。

法律條文背錯一個字,意思可能就全變了。

“我讀過書,記性好。”

趙鑫簡短回答,心裡想的卻是:

前世為了研究香港文化政策,我把相關法律翻了個底朝天,連立法會吵架記錄都看過。

那些泛黃的檔案紙、蠅頭小字的腳注、律師們唇槍舌劍的辯論。

——現在都成了他在這陌生時代,安身立命的資本。

早知道會重生,他應該多背點彩票號碼。

陳警察盯著他看了足足十秒,然後猛地拉開抽屜。

——“哐當”一聲,抽屜撞在櫃台上,震得那杯茶又跳了跳。

他翻出一本厚厚的《香港法例彙編》,書脊都裂了,書頁邊緣卷起毛邊,一看就是經常被翻查。

嘩啦啦翻到某一頁,手指劃過條文。

眼睛越瞪越大,最後瞪得像銅鈴。

一字不差。

連標點符號都一樣。

“你是……你是律師?”

陳警察聲音乾巴巴的,像是三天沒喝水,“還是律政司有人?你爸是法官?你媽是立法局的?”

“都不是。我就是個想合法留在香港的普通人。”

趙鑫語氣誠懇,甚至帶了點二十歲該有的靦腆。

——這是他按照前世教書時,麵對難纏學生練出來的演技,屢試不爽。

“阿Sir,我按規矩填表,也符合政策。如果可以的話,我想今天辦完。我保證做個守法市民,不偷不搶不隨地吐痰。”

周圍響起嗡嗡的議論聲。

抱孩子的婦人,小聲對旁邊人說:“這個後生仔不簡單,看著斯斯文文,講話好有底氣。你看陳叔那表情,笑死我了。”

排隊的青年湊近同伴:“喂,記下來記下來,下次我也這麼跟警察講!背法律條文!這招厲害啊!”

另一個青年皺眉:“可我們又不識字,怎麼背?”

“那你不會學嗎?蠢!”

陳警察臉上,紅一陣白一陣,最後變成了豬肝色。

他顯然不習慣,被一個二十歲的“北仔”在專業領域碾壓。

但眾目睽睽之下,又不好發作。

最後他合上法典,那動作重得像在拍驚堂木。

乾咳一聲,試圖找回威嚴:

“就算……就算條文是這樣,你也需要有香港居民擔保。政策說的是‘獲香港居民擔保’,你有人擔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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