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蕭遠。那個和我同名的混蛋大作家叫我包子,我討厭這個外號卻無力反駁,甚至連自己也覺得這個外號莫名的有點符合我的性格。
我是這樣的人,凡事不爭不搶,對彆人溫和有禮,但是總覺得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尊重,還每次勸告自己不要太在意,可能是我誤會了彆人的意思。
所以即使蕭遠非常混賬地說,我對她的關心隻是出於對強者的崇拜,是我自已以此來自我感動之後,我還是反思了一下自己,覺得她說的不是一點道理也沒有。
的確是因為她我才能順利發表我那篇糟糕的小說,也的確是因為她我才能協調做好雜誌采訪沒有出差錯。但是我不認為我的動機有問題,因為不管是發小說,還是完成采訪,我的的確確是為了她。前者是為了讓她找個理由好好活下來,後者是為了讓她寫作名譽不要真的被破壞。
我一方麵是因為崇拜她所以願意為她做這些事,另一方麵也是真的關心她,希望她可以好好地,認認真真地活下去。她還沒有實現願望,成為嚴肅文學作家,儘管她覺得這幾乎遙遠得不可能,但是我完全不這麼看。因為她是我認識最勤奮最勇敢也最會為了目標努力前進的人。既然她可以寫暢銷書廣受歡迎,又為什麼不能成為現代文學頂峰的那一小撮人中的一個呢?
不過這些我是不會告訴她的,而且我也絕對不會在這次吵架後先去聯係她,崇拜她和一切以她為中心是兩回事。明明是她的錯,明明是她誤會了我的動機還惡語傷人,所以先道歉的人一定是她才可以。
雖然我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攝影師,沒有名氣也沒什麼才能,但是我仍堅定地相信誰的錯應該誰先認。
隻不過我等了兩個月,蕭遠還是沒有聯係我,連一條微信都沒有,好像這個一直在我耳邊嘰嘰喳喳不停鬨來鬨去的人,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不得不說我還是有一點失落的。可能我對她真的沒那麼重要,或者她的自尊心已經重要到一種偏執的程度。
蕭遠是不會道歉的,無論是誰的錯,她總覺得自己是在理的那一方。
而我不能接受,許許多多的人都不能接受。所以很多人因為她的光芒耀眼來到她身邊,也因為她刺目的驕傲而離去。
她站在冰冷的一個點,周圍是空曠的冰原。
她隻接受她自己。
而我現在,在假扮蕭遠這件事上越來越順手了。
她的生活是有規律的。每天雷打不動寫四個小時的稿子,即使一個字未寫完也不做其他的事。她起床很晚,所以寫稿的四個小時幾乎都是在下午。寫完稿子之後去健身一個小時,遊泳半個小時,然後讓廚師做了飯送上來。
她喜歡吃中餐,幾乎是狂熱地熱愛一切牛肉製品,而且很喜歡正當令的一些食材,比如雲南蘑菇最新鮮的時候她會讓廚師親自去雲南買一行李箱的見手青、雞樅、鬆茸,配上雲南的辣椒炒一下就非常鮮美,清脆的見手青與米飯相配就可以吃上兩碗白米飯。
她喜歡咖啡,最喜歡拿鐵,家裡有手衝咖啡的全套用具,寫作沒有靈感的時候會自己磨咖啡豆衝一杯咖啡。
她討厭寫作的時候有人來打攪她,所以寫作的時候會在房門掛上“勿入”的牌子,隻要掛了牌子,房間裡是絕對的靜悄悄,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冒死打擾她。
她也拍照,彆墅裡有一間暗房,偏愛全畫幅的佳能相機,幾套鏡頭也都有。她的書房裡有全套寇德卡的相冊。
最誇張的是她的書房,紅木的書架上擺了一整套的諾頓英國文學美國文學裡麵所有的書。她也看中國近現代文學,偏愛餘華比莫言更多。《許三觀賣血記》大概翻看了很多遍,書都有些散架。
她的衣帽間有各種我看不懂的牌子的衣服和鞋子,但是她很少有裙子,更偏愛運動裝。
看得出來,她過得富足但不奢侈,必備的東西她都有,但是不是用物質來填滿空虛內心的類型。她的品味很好,看得出來有多年自我要求鍛煉出來的簡潔審美觀。
我喜歡她的大床,有純色的床單和鬆軟的橡膠枕。她無疑對任何近身的物件要求品質。躺在上麵很舒適,所以自從我變成她之後很少睡得不好。
扮做她必須習慣彆人有些小心翼翼的態度,並且需要在不重要的細枝末節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最開始很不習慣彆人跟她說話都好像很有壓力的樣子,漸漸熟悉了之後覺得這樣好像的確能節省時間。像她這樣效率第一位的人當然會選擇這樣的處事哲學。我一點也不意外。但是有時候真的好奇,她隻有自己一個人,真的一點都不覺得冷嗎?
可惜我沒辦法自己去問她了。
兩個月,推脫約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她的專欄被我開了天窗。對外我隻說我正在用全部精力寫下一本小說,因為有上一次短篇小說的事故,所以我的經紀人李謙沒有再說什麼,隻是說讓我好好休息,小說的事情不著急。
我其實不著急小說的事,我隻是偶爾在想,她把自己關在這個設計感十足的現代彆墅裡麵,每天規律生活,沒有什麼朋友也沒有家人在身邊,她最大塊的時間精力全都是放在寫作上麵,所以她的成功幾乎無法避免,但她也除了成功一無所有。
是她選擇了這樣的生活,還是不得不這樣生活?我想不出答案。
有一天天李謙找到我,說有一位導演想把《雲泥》影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