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那時我們也許都不在了,但我們明明看見了那是一條絕路,從良心上講,為子孫後代想,我們就應該在現在就想方設法去避免才對。
因此,共治的理念是我們的護身符,否則我們中間遲早會出現一個或者幾個強者,那麼遲早會因為利益和理念衝突而產生一個或者幾個獨裁者的專製,那樣的話,就可能會,不,一定會發生治亂循環式的內鬥!而這樣的內耗是我們不能容忍的。
總之,我們必須從根本製度上就將所有的公共管理權力關進籠子裡。”
李俊明說到這裡,環視了一眼安靜的會場對朱北國說
“北國兄也是這個公約的起草之一,你說幾句吧。”
於是朱北國站起來與李俊明並肩而立說道
“各位,在這裡我必須普及一個常識自由平等不是說可以任意的恣意妄為,而是指對人的自然性的解放。
但是,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彆有用心的人,把自由和平等歸結到可以為所欲為和無法無天這個層麵,由此讓人們恐懼自由平等,從而甘願交出自己的權益去換取所謂的安全感,由此達到奴役他人的目標。
其實這是卑鄙,因為這些人不願意告訴你,所謂的自由平等,並不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當你不想做什麼的時候,你可以不做,更沒有人可以逼迫你去做!
各位,你們可明白其中的區彆與奧義?
所以在我們的內部,一定要正確全麵理解自由平等這四個字,並認真踐行之,隻有這樣,才能真正保護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好了,我的補充就到這裡,現在請俊明兄繼續發言。”
朱北國說完坐回了座位。
李俊明聽了也點點頭,繼續說道
“這個公約明確的另外一個重大的原則是我們九十三人內部的公共管理權是有各種約束的。
沒有這些約束和監督,就不會有我們每個人的平等權利,更談不上尊重和保護我們每個人的權益。
曆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無論人們如何地宣傳美化,凡是生活在不受監督的絕對權力控製下的人們,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和尊嚴的,更談不上擁有真正的自由!
所以,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悲劇,我們九十三個人一定奴不能讓個人權力失控。權力製衡體係是必須建立的!否則的,我們這些人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被我們中間的誰誰給變相奴役了,當然了,我們這代人也許不會,但我們的子孫可能會。”
李俊明此時越說越慷慨激昂
“公約的第四個重大概念是,我們內部應該用法治來約束大家的行為,並且要確立立法原則即依照理性、良知和公序良俗。
這意味著,如果我們之間萬一不得不走到對簿公堂的那一步的話,我們也決不能使用暴力。
我們內部應該確立一個根本性的法製原則,那就是我們九十三個人之間可以有爭論,有競爭,有矛盾,但決不能用暴力方式來解決我們之間的矛盾。
誰要是違反了這一條,則為我們的公敵!
總之,在任何時候,解決我們之間矛盾的路徑,最起碼也應該是和平的,最起碼也應該通過法律解決,哪怕走到最後,用陪審團製度來判定你我的罪與非罪,也不得用暴力手段……”
……
這一天,李俊明的發言持續了很長的時間,直到結束前,會場裡沒有人任何人打斷他,也沒有人在下麵開小會,看得出來,大家都知道輕重,顯然也都在思考。
當李俊明說完最後那段話無聲地坐了回去後,半晌才有不少人仿佛從夢中驚醒一般長呼了一口氣。
然而剛才李俊明朱北國兩人輪番上陣所講的內容,多少還是有些燒腦的,大夥一時半會也不能完全消化。
不少人甚至對兩人的發言還產生了一些不知所雲的迷惑感,但是又覺得這些發言的背後一定有什麼重要的、沒有明說出來的東西,因此,會場裡的大夥在安靜沉默了半晌後,才終於有人發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