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伉儷的抗癌日記!
下午二點開庭,我和律師提早到了法院,這是第二次開庭。
法律是公正的,上次被告拒絕法官提議的房價後,法官宣告將由評估公司估價。
在我預付了4300元估價費後,估價師第二天便來到我和先生婚後的房裡。
估價師是位年輕的女士,她親切地稱呼我“阿姨”。
她告訴我,按規定,被告應該也要到場。她打電話通知了,但先生的兒子拒絕了。
也許因為在法庭誣陷自己的父親,不好意思麵對我吧?
女估價動作利索地拍照、記錄,上樓進了臥室,她看後傷感了
“可惜了,你先生走得太早了……”
臨走她叮囑我,以後一個人上下樓一定要注意安全。並說了一句
“也許我也要上法庭,因為到時的估價一定不會令對方滿意,我要做好解釋的準備”……
幾天後,我的律師異常激動地打電話給我,告訴我法院已通知她估價的準確數目。
評估公司的文本上赫然寫著的估價與我和法官提議的價格非常接近,我和律師長舒了一口氣。
這意味著,我們的勝算很大。但一想起第一次開庭對方的蠻橫無理,我們不免也怕再出什麼幺蛾子。
因為先生的妹妹遲遲不發房產證的照片,無奈?,隻能由律師去啟東交易所取證。
由於我是按照原先的預售合同上的地址給法院的,結果因與房產證地址不符而被拒絕。
接到律師的電話後,我再也無法忍受,第一次對先生的妹妹發火了
“你就是看在我們送你十萬元份上,也不該這樣拖延……
也許是我的譴責喚起了小姑的良知,第二天一早她發來了房產證照片,說是她弟弟特地去長島拍攝的。
但她接著又說了一句
“這個呢,你也不要客氣,反正這個事做了,我也不知道對還是不對,我是兩頭為難”。
我真的是無語了。
當初先生不讚成賣長島的房子,意欲賣崇明的房子,但小叔說服我賣給小姑,理由是小姑老了沒地方安身。
小叔想讓姐姐住在一起,老了也好互相照應。
小姑拿不出更多的錢,我說服了先生,除了房價平進平出,還送她價值十萬元的物品。
小姑的話令我傷心,我悲憤地發語音給她
“如果我聽你哥的,現在我的遺產份額會多一些,因為長島的房子是我們夫婦的共同財產……”
十萬元?,不是小數額,尤其是先生看病正需要救命的錢。
可是在我需要幫助時,她竟然……
也許身邊的朋友們說的對,是我太善良了。
我也曾後悔,當初沒有阻止先生買長島的房子……
即將開庭了,被告與律師才匆匆走進來。
出乎意料之外,今天對方態度與上次大不一樣。我還以為要推翻評估公司的估價呢!
法官告訴我們,對方願意調解。我和律師對視一會兒,目光中取得一致後,也同意調解。
法官讓我們先回避,然後對方出來我們進去,穿梭般地來回了五六次,最後確定了調解方案。
也許對方自知理虧,提出來他四五、我五五分配,原先我們提出三七分,畢竟他沒有儘到扶養義務。
雖然對方多要了,但我和先生共同使用的房子和車子、車牌歸我了。
對我而言,有紀念意義的房子和車與車牌就可以了。
但對方提出要現金,不要房子。先生的兒子似乎急等用錢,我回答沒有錢,積蓄全部用於治病和買墓地了。
最後達成一致,所有的房產、車與車牌歸我,等賣了崇明的房子給對方50萬元。
律師說我太善良,本可以再多爭取的。我說,無論如何,對方身上留著先生的血,是先生的兒子。
對方今天不像上次那樣劍弩拔張,律師的態度也大有改觀。
是因為法官給對方看了我律師的日記拷盤?我和先生的抗癌之旅感動了對方?我不得而知。
長春衛健委出麵調解的事也接著有了眉目,按照我的要求,對方醫院給了五萬元賠償費。
我的報社同行們覺得我要的太少,而我看了先生與對方的微信交流,覺得是先生主動要求對方寄藥也有責任。
對方沒有提示禁忌條例,致使我先生服藥後大出血提早離世,這五萬元權當補償幾個月的工資。
長春衛健委的領導在電話裡感慨道,單氏中醫院有幸遇到了一個明事理的上海病人家屬。
朋友們調侃我,說我為上海人掙臉麵了,因為人們總以為上海人特彆精明。
我總覺得,道理要講,但不能違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