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帥軍的軍需一直都比較充足,甚至相較於其他任何軍隊,在軍需供應上都不落後。
唯獨錢,少。
劉獅子本職工作就是個搞二次分配的,他又不生產財富,隻個是財富的搬運工。
說白了就是搶著啥用啥,搶著啥分啥,在沒有足夠人口的前提下,始終沒有能給軍隊發放足額軍餉的貴金屬。
過去幾萬軍隊在河湟,實物配給政策搞得非常好,可如今大軍廣布於整個陝西,分駐各府,依然依靠實物供應軍需,不是長久之計。
不是供應不上,糧食這東西雖然輸送起來路耗大,眼下依靠陝西的征收,問題也不大。
關鍵還是誰給軍隊發餉,軍隊就是誰的。
從去年元帥軍拿下陝西分駐各府以來,駐防旅在實質上的控製人,就已經不是劉承宗,而是各個旅帥了。
中樞不給軍餉,全靠各旅就食地方,等於把財權讓出去,時間長了,出亂子是難免的事。
隻是軍餉問題,對去年劉承宗來說,剛剛打下西安,時機確實不成熟。
實物配給還能撐一段,萬一發了軍餉,局勢上出現大的變動,後續發不上餉,反而會有更大的問題。
不過到今年,有了來自後金的金銀支援,劉承宗若是發軍餉,腰杆子就能硬一點。
他說道:“就說說你對發餉的看法,我記得,你是在戶部觀過政的,能給全軍發放足額餉銀自然是好事,但發了就不能斷,那麼白銀從何而來?”
說著,他提醒了一句:“若是建議我鑄惡錢就算了。”
所謂惡錢,就是不足值的貨幣。
這個東西在曆史上玩過太多次,屬於短期有益,長期崩潰的錢法。
因為提煉技術的緣故,中原自古認足金,漢武帝削藩,削的就是上交黃金不足值的藩王。
鑄造惡錢最大的後果,是降低鑄幣門檻,引發私鑄,劣幣逐良幣,會令錢法崩潰且無法約束。
唐朝就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殺頭、流放、連坐,根本遏製不住。
而對劉承宗來說,他的經濟本來就是崩潰的,建立在以物易物的基礎上,如果要引發經濟震蕩,那他不如依然使用以物易物。
儘管原始,勝在穩定。
好在,張縉彥的建議不是鑄錢,他拱手道:“大帥,發放軍餉的白銀,自然要從賦稅中來,卑職以為,帥府之經濟,軍餉、賦稅缺一不可。”
“早前是國中缺金少銀,幸得大帥遠征遼東,攻城拔寨大獲全勝,帶回許多金銀,我帥府便已有發放足額軍餉之基礎。”
劉承宗恍然大悟,看著張縉彥笑道:“原來你是盯上了我此次東征的收獲。”
“這倒不是什麼問題,隻不過,我早將手中白銀分發軍兵作為賞銀,現下入庫,隻有幾千根金條……恐怕你的算盤要落空了。”
“此事卑職知曉。”
張縉彥也笑了,劉承宗東征帶回金銀不是秘密,早在軍隊還未回返,從征之兵,人手一斤白銀的消息,就已經傳遍了西安府。
他道:“眼下已經入秋,時值大收,軍兵也要花錢,西安府有巨額賦稅,很容易將白銀收回來。”
“卑職建議,戶衙增設太倉銀庫、軍餉司,軍餉司於駐軍各府設軍餉局,各局由戶衙派大使一員,府衙、旅衙各遣副使一人,統算賦稅與駐軍兵糧數額。”
“府衙以下,俱征實物,各自儲存,不加火耗於百姓;軍餉司統籌兵糧,發給號牌文書,旅下各軍依駐地就近至軍餉局起運口糧,多餘糧草起運府衙倉儲。”
“府衙設市,一部分入常平倉,一部分開市以官價售賣,穩定糧價,將白銀起運至軍府衙門太倉銀庫,再由戶衙支給各旅軍餉。”
劉承宗靜靜傾聽片刻,待張縉彥說完,緩緩頷首。
他聽明白了,就是給帥府的戶衙和知府老爺們來一波史詩加強。
早前議事,劉承宗就打算把州縣征收代役銀的監管權上升給知府,這會又要讓知府截留賦稅、開支軍餉……劉獅子覺得知府的權力就有點太大了,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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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官,是一手遮天的土皇帝。
管理下轄州縣,宣教化、裁司法、征稅役、察官員,奉行朝廷與三司決議,提調學校,修明祀典,統領戶籍、郵遞、馬政、治安、倉儲、水利、交通諸事。
知府在轄區的權力本就接近無限。
但張縉彥的建議,經過劉承宗的考慮,對解決軍餉一事,確實可行。
除了延安府。
元帥軍各旅駐紮府縣,隻有延安府的賦稅,即使足額征收,也無法覆蓋駐軍口糧。
更不必說什麼剩下的兩稅糧食,按照市價賣掉能充當軍餉了。
陝西各府,耕地麵積多在兩萬至十餘萬頃之間,即使受災,依然都維持著九千頃以上的熟地田土。
唯獨延安府,它雖然地方大,但陝北多山,總的耕地麵積就小,隻有一萬三千餘頃,田土貧瘠,又受災最為嚴重,如今在籍的熟地田土,僅保有一千八百頃。
這點地,養活自己都費勁。
但除了延安府,其他地方基本上能覆蓋住軍費開支,還稍有結餘。
到時候再加上元帥府的‘京運’,也就是來自西安府撥款,懸在劉承宗心裡的軍餉,就能被妥善解決了。
“若是如此,那代役銀的監督,就不能交給知府,要運至西安,交上預算,再由戶部劃撥,地方賬上,就不用留錢了。”
這事劉獅子熟。
另一份記憶,後金奪取天下後,出了名的政策,攤丁入畝。
丁銀一直在田稅裡,他們攤丁入畝,是把地方截留的地稅,提到了中樞,導致地方上沒錢,沒辦法搞基礎建設。
地方要想辦法開支,維持衙門運營,雜稅就變多了。
類似的還有‘火耗歸公’,火耗本身是一種地方衙門的亂收稅,理由就是朝廷收銀子,地裡不長銀子,衙門收實物稅,給朝廷交銀子,中間熔煉要有個一成火耗。
其實不存在,大明的白銀是足銀,那麼高的火耗。
但地方要開支,肯定得想辦法收雜稅。
火耗也歸公了,不是火耗的花費算公家的,而是火耗的錢要算在正稅裡,從地方稅提到朝廷。
結果就是地方百姓交了火耗,還要再給地方衙門再交一份火耗,因為火耗歸公了,你交的不是火耗,而是國稅。
交了代役銀,還有徭役,就出現後續政策‘士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
都交了代役銀,怎麼還要當差納糧呢?
因為攤丁入畝了,你交的是田稅,不是丁銀。
想免除徭役,再交一份縣裡收的丁銀。
當然為了推行這樣給國稅增收,使官員擔負罵名難以維持運轉的事,雍正也有辦法,那就是把地方交的火耗、代役銀,分出一份,作為當地主官的薪水發下去,也就是養廉銀。
這些政策,劉承宗心理上並不認同,也不認為有效仿的必要,但是有極高的借鑒意義。
這錢他可以不要,留給地方運行,但必須知道地方收多少,也就是監督的權力,要拿在自己手上。
“至於你說的旅衙派人持戶部票號信物,至府衙支糧,改了,是府衙持戶部票號信物,運糧至各軍信地。”
一句話,把支軍糧從知府的權力,改為知府的義務。
說罷,他對張縉彥道:“你回去整理成公文,交到軍府衙門,到時候發給戶衙,大家一起議出章程,作為今後帥府稅法。”
??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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