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洋打了出租車,走燕新高速進入燕都。
支付了365元的打車費後,司機拿著錢一溜煙跑了。
高洋一笑,司機準是把他當壞人了。
剛下車,高洋接到了高頓電話。
高頓聲音有些悵惘,帶著些許的歉意說,“老弟,直接來部裡吧,情況不樂觀。”
高洋一聽就明白了,肯定是上麵達成了交易。
這種事,在任何時代都司空見慣。
畢竟,王法王法,乃是王的法律。
解釋權,在王的手裡。
可高洋,不答應。
換做彆人,或許高洋可以不管。
畢竟,高洋不是不懂變通的愣頭青。
可劉誌華,不行!
劉誌輝這種人的惡,是能看出來的。
是浮於表麵的。
但劉誌華,他組織製度會,以劉誌輝為擋箭牌。
高洋拿下劉誌輝,可居然劉誌華找了安書記,就能豁免。
如果是這樣,那高洋的調查,又算得了怎麼回事?
尤其高洋不能忍的,是舛建國等人。
他們讓高洋破案,當時說的好聽。
高官厚祿都給了。
可到了最後,上麵一句話,就讓他們全都撂挑子!
這就是說,以後高洋辦案,也會被他們這樣乾預。
高洋不答應。
都是重生的人了,憑什麼還要受這個氣呢?
這些事情,瞬間在高洋腦海裡過了一遍。
高洋憤怒了。
後果一定很嚴重。
高洋知道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