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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三個臭皮匠(1 / 2)

劉易斯回到威特菲爾德街七號五樓的租屋時,已是午夜兩點。

破舊的樓道裡依舊狹窄得像一條縫,牆皮剝落,木板鬆動,隔壁奶酪倉庫的酸腐味順著窗戶鑽進來,煽得空氣都發黏。往常劉易斯一聞到這味道就頭疼、想吐、想罵娘,恨不得拿上火把將奶酪倉庫燒個乾淨。

但今晚,他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仿佛這臭味並不是臭味,而是一種……一種貧窮的象征,在劉易斯三十年的人生中,他竟第一次覺得,這種象征正離自己越來越遠。

按理說,這個時間,他本該在格林酒店那間預訂好的套房裡呼呼大睡,那是他人生第一次住一鎊一晚的奢華房間,床單是熨過的,壁爐是亮堂堂的,洗澡水是熱的,服務生還會在你的腳邊鋪一塊腳墊……

那簡直就是人生的最高待遇。

對於他這種平時連啤酒錢都要算計的一便士記者來說,更是奢侈得像騙局。

但他偏偏沒住。

他堅持回家。

不是因為節儉,也不是突然良心發現,而是另外一個理由——他睡覺認床。

如果今晚睡在酒店,他明天一準睡過頭,或者迷迷糊糊陷在羽毛枕頭裡不想起。

可明天早上,他要去一個地方,一個能改變他人生軌跡的地方——白廳街4號,蘇格蘭場。

他要去拜會亞瑟·黑斯廷斯爵士。

那位願意記下他住址、把名片遞給他、動動手指就能讓所有駭人聽聞的案件送到他手裡的大人物。

因此,即便劉易斯醉到眼睛都快睜不開,但他卻依然像是個害怕耽誤考試的窮學生,堅持要回自己這間床板硌腰、枕頭發黴的破租屋,好讓明天早上的鬨鐘(其實是六點鐘樓下那幾輛拉奶酪大車的鐵鈴聲)把他準時叫醒。

為了回家,他硬是在科文特花園,從那群剛剛看完戲準備回家的紳士淑女們手裡,花高價搶下了一輛出租馬車。

“威特菲爾德街……七號……五樓!”

他醉得舌頭打卷,車夫也嫌他身上酒味大,委婉的拒絕說:“抱歉,先生,但是我看見是那邊那位先生先招的手。”

劉易斯甩出兩先令。

又甩出兩先令。

又掏出最後的半先令。

車夫立刻閉嘴,把他扶上了車。

高昂的打車費砸得劉易斯心在滴血。

為了支付這趟車費,他今天下午剛寫進小賬本的“去攝政街買一條新領巾”、“去傑明街淘換一隻二手銀懷表”以及“兩份明早的報紙”不得不全部刪掉。

但是,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馬車一路晃,他差點在車廂裡睡過去,可是一想到明早如果遲到,讓亞瑟爵士等他……

不!

劉易斯嚇得渾身一激靈,像是被一桶冷水澆在腦袋上。

這種級彆的大人物,能給他一次機會已經是上帝開恩,至於第二次……

想都彆想!

於是他死死撐著,不讓自己睡。

到了威特菲爾德街,他付完了錢,幾乎是被車夫一腳踹下車。

午夜的風迎麵吹來,吹得他腦袋更暈,但那張“無名小卒”的名片在他胸口口袋裡卻熱得像火炭,燙的燒心。

劉易斯踉踉蹌蹌地爬完五層樓梯,開門,進屋,然後整個人癱坐在床沿,就像是條被洗衣婦擰乾的破布。

窗外的天色早就暗下來了,透過月色可以看清這間小的可憐的租屋,隻有一張床,一張桌子,半截蠟燭,以及一本快要寫不下的記事本。

夜風吹過窗框,木板咯吱咯吱的響。

劉易斯在床上躺下,又坐起,再躺下,再坐起。

睡不著。

完全睡不著。

畢竟這種事,這種離奇得像夢,卻又真實得要命的事,實在是讓人在腦海中揮之不去。

那張名片,被他捏在手心。

他不知道自己已經摸了它多少遍。

紙張是厚重的,墨跡是清晰的,每一行字都沉甸甸地壓在他掌心,壓在他的胸口,讓他喘不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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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專員委員會的常務秘書,帝國出版公司的董事會主席,甚至還是王室的非常駐侍從官,與女王陛下關係親密……

劉易斯越看越是欣喜,越看越覺得高興。

他忽然笑了,笑得像個喝醉的傻子,但他的眼角卻濕潤的。

因為越是激動,他就越會記起過去三十年裡那些難堪的日日夜夜。

他出生在肯特郡一個破落的海邊漁村,父親是個吊兒郎當的漁夫,母親死於風寒,父親因酗酒與債務被教區送進了濟貧院。而劉易斯這個半大孩子,本來也該跟著進去,在那些冰冷的石頭牆裡織麻繩、擰線頭,吃稀得能照見人影的粥水。

但教區執事嫌棄濟貧院人滿為患,覺得讓一個半大孩子吃白飯不如把他送去倫敦做事。

於是他聯係了一位在倫敦開印刷鋪的遠房親戚,劉易斯被塞上馬車,連同一件舊外套和一袋燕麥餅乾一起丟進倫敦城。

沒有人大發慈悲,隻是英國教區做事的一貫方式——能省一筆是一筆。

劉易斯的住處被安排在印刷鋪後頭的小閣樓裡,他每天負責搬紙、洗字模,手指被割了多少口子他已經記不得了,可他那時不敢叫苦,因為閣樓裡還有另外三個比他更小的孩子,他們連床鋪都沒有,隻能睡在麻袋上。

沒人關心他們的名字,也沒人記得他們從哪裡來,仿佛他們就是幾隻被丟進城市的野貓,死不死都無所謂。

直到他十二歲那年,印刷鋪倒閉了。

老板搶在債主上門前,卷錢跑路了,孩子們則被趕上街頭。

那時候,劉易斯的兜裡,隻有半個便士。

半便士能做什麼?

買不到熱飯,也租不起床位。

劉易斯那一晚,差點凍死。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識到,他是世界上最不值錢的那種人。

然而,命運有時候就是這麼喜歡開玩笑。

第二天淩晨,他是被報童的吵鬨聲吵醒的。

那小子年紀不大,卻罵街罵得中氣十足,手裡還揮著一迭皺巴巴的小報:“號外號外!外交大臣死了!最新消息,外交大臣卡斯爾雷勳爵死了!自殺醜聞!自殺醜聞!一便士就能看全部細節!”

劉易斯盯著那張報紙看的時間太久,以至於報童以為他想看霸王報,還衝他吼:“一便士看完,彆想賴著!”

劉易斯把兜裡唯一的半便士掏出來,結果還被那小子嫌棄:“半便士?那你隻能聽我念!”

說完,那小子便拿著報紙大聲讀給他聽,讀得斷斷續續,卻把整件事嚷嚷得像是末日審判似的。

那是劉易斯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新聞的力量,原來一位內閣大臣的死,也不過是標題文字用的大號一些。

實際上,劉易斯並不算完全的文盲,他小時候在肯特鄉下的主日學校斷斷續續的讀過幾年書,後來在印刷鋪乾活,為了認得鉛字,老板還逼著他背會了半本拚寫表。

隻不過,從前沒人告訴過他,會認字原來還能當飯吃。

印刷鋪倒閉後,他在街頭晃了大半個月,靠著給人拎包跑腿、在酒館替人讀新聞勉強混日子。

有一次,一個碼頭工人拿著一封信,說是要寄給報社,讓劉易斯幫忙掌掌眼。

那是篇寫得亂七八糟的控訴信,錯字一籮筐,語序也顛倒的不像樣。

劉易斯照著自己的理解改了幾句,再添上一兩句主日學校式的道德評語。

幾天後,他看見那封信,居然被一份廉價小報登了出來。照著他改過的樣子,一字不差。署名當然不是他的,而是寫著——來自一位關心此事的工人。

賣報的報童隨口說了一句:“副編輯說,這種東西多多益善。誰要是能寫,抄一段送去他們那裡,說不定還能賞他幾個便士。”

那天晚上,劉易斯用掉了他所有的錢,買來了一張乾淨的稿紙和一支筆,試著寫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條新聞——據威特菲爾德街消息,一名醉酒的馬車夫把馬車撞進了麵包店門口的櫥窗……

字寫得歪歪扭扭,墨也蹭花了,可第二周,那段豆腐塊大小的新聞,竟然真的出現在了一張匿名小報的角落裡。

隨之而來的,是從投遞口裡掉出來的一枚先令……

劉易斯在床上想著想著,竟不知何時睡了過去。

直到一陣刺耳的鐵鈴聲,把他從夢中驚醒。

清晨六點。

樓下奶酪大車的鈴聲一如既往地粗暴,伴隨著木輪碾過石板路的哐啷聲,把沿街的租戶們一一“踹醒”。

劉易斯猛地坐起,像被針紮了一樣跳下床,幾乎是連滾帶爬地衝到那張破桌子前。從桌角邊拿起那個裝著殘破肥皂和毛邊抹布的水盆。

他著急忙慌的下樓打了點冷水,隨手捧了幾把拍在臉上,激得牙關直哆嗦。

沒有幾分鐘,劉易斯便換上了自己最體麵的那件衣服,那件“落水式敘事”為他帶來的最大收獲,每當穿上它的時候,劉易斯便會感覺到心中油然而生的那一點點奇怪自尊。

他把口袋裡的名片摸出來看了一眼,那幾行字依舊沉穩、銳利,讓人心頭發緊。

劉易斯深吸一口氣,把名片小心翼翼塞回外套內側的暗袋,然後,他奔下五層樓梯,衝到街上打了輛馬車。

從威特菲爾德街直奔蘇豪區,再穿過查令十字,一路向白廳殺去。

劉易斯打著哆嗦下了馬車,抬頭望向白廳街4號那幢石砌建築。

此時時間剛好七點半,天空還帶著清晨特有的灰藍色。

蘇格蘭場的門口冷冷清清,隻有一盞煤氣燈還沒徹底熄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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