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複雜,果然是不可捉摸的。
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金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有錢能使鬼推磨,無錢便做推磨鬼。
王可心想:如果自己還是平平無奇,麵對耳光和金錢又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呢?
為了一千萬,付出一些代價也不是不行。
何況僅僅是打十個耳光呢?
畢竟,無論如何詮釋生活,“金錢”都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
不僅能讓人擁有舒適愜意的生活,也能讓人實現自己的夢想和人生價值,還可以讓人獲得他人的尊重。
在現代社會中,金錢幾乎成為了衡量一切的標準。
所以,無數人都在為了金錢而努力奮鬥。
有些人不惜付出一切代價,甚至是不擇手段地去獲取財富,殺人放火都有人乾,挨耳光又算得了什麼?
這位陸經理就非常現實,願意為錢放下麵子和尊嚴。
笑罷之後,王可看著對方有些羞愧難堪的樣子,心裡也算出了一口惡氣。
他剛想開口說什麼,突然眼神看到旁邊還有執法人員在。
對方不會是故意給自己設了一個陷阱吧?
“我說話肯定算話,不過打人是違法行為,萬一再把你打出個好歹,到時候真的說不清了,即使你是自願的。”
“這樣吧,我也不動手打你了,咱們打個賭,你自己扇自己十個耳光吧,如果敢,我就給你一百萬,這個遊戲玩不玩?”
“不過,你的行為後果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你自己承擔。”
在法律上,隻有實施了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等違法犯罪行為才會受到法律製裁。
隻是雙方自願的所謂“讓彆人自己打他自己”的行為,通常不構成違法,畢竟是你情我願的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當然,前提是不能造成任何嚴重後果。
陸經理看到了王可的眼神,也猜到了對方心裡的顧慮,旁邊還有執法人員在。
思索片刻後,他長出一口氣,點了點頭。
“呼,我…我接了!”
沒有一千萬,一百萬也行了。
“一切都是我自願的,有任何後果我自己承擔,與其他任何人無關。”
“行。”王可應了一聲。
“隻要你敢,我就給你一百……”
就在這時,一位警官開口打斷道:“王先生,我感覺這種玩笑賭約還是算了,大庭廣眾之下影響很不好。”
“而且一旦傳出去,對你的名譽和形象都會有很大的負麵影響,在社會上也會傳播不良風氣和討論……”
?這種行為可能會引發一係列不良後果。
如導致公共秩序混亂,或者讓他人產生不必要的恐慌和誤解,也違反治安管理。
私底下還行。
一旦鬨大了,對於王可尤其不利,畢竟他是公眾人物,還是一位年紀輕輕的大富豪。
如今社會,仇富可是非常嚴重的。
這相當於落人口實、授人以柄了,很容易讓他陷入公眾口誅筆伐的輿論漩渦。
到時候就是他為富不仁、仗勢欺人……
經過警察的一番提醒和勸說,倒是讓王可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他目光掃了一眼現場的情況,人多眼雜。
“噢,那今天就算了,這位陸經理如果想掙錢,後麵再聯係我吧。”
“二平,你把他的聯係方式記一下。”
很多時候真的是身不由己呀,到了他這種地步需要注意的東西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