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陳楓在ix電腦公司的四樓見到了維斯塔三人。
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相關的文件。
陳楓以合夥人的身份,與三人成了一家電腦公司。
第一期資金是一千萬美元,陳楓占有70。
維斯塔三人占30,負責軟件開發和公司管理的工作。
這是一個全新的項目,陳楓不介意多給維斯塔他們一點,這有利於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後麵如果公司擴大了,或者上市的話,股份占比肯定還會有變化的。
而維斯塔三人,也同意了陳楓提出來的協議。
在他們看來,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他們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做出點東西來。
軟件開發這一行,隻有做出好東西,才能在這一行站穩腳。
站穩腳後,哪怕你不在這家公司做,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也可以拿到高薪。
這一次合作,相當於是陳楓給他們機會。
簽署完合同,安排完維斯塔三人之後,陳楓就先坐私人飛機回紐約了。
矽穀這邊的事情交給維斯塔他們來處理。
陳楓紐約那邊也有不少事情要忙,不可能一直待在矽穀。
一個星期後,陳楓重新回到矽穀。
知道陳楓今天過來,維斯塔三人早早地在門口迎接,甚至還換上了西裝。
見到陳楓,三人熱情地跟陳楓打招呼。
“boss,你來啦。”
陳楓點點頭說道:“事情安排得怎麼樣了?”
“我敢保證,這一定是最棒的辦公室。”托比一臉的自豪。
陳楓跟著三人重新走進這間辦公室。
一個星期之後,辦公室已經變了一個模樣。
牆上貼著披頭士的海報,還有各種顏色的塗鴉。
角落的位置你甚至還能看到一輛阿諾施瓦辛格開的朋克重型機車。
除了牆壁被大改,裡麵桌子被隨意地分為幾個區域。
其中一塊區域被單獨劃分出來,擺上了桌球台,桌上足球,還有沙發電視遊戲機。
旁邊就是飲料區,兩台大冰箱放在那裡,旁邊還有幾箱啤酒放在地上。
靠牆邊的音響正在播放披頭士的搖滾音樂。
如果不知道的,還以為進了網吧。
陳楓饒有興趣地打量這個辦公室,說實話,對於一般的老板投資人,看到辦公室被魔改成這個樣子估計早就大發雷霆了。
但是,陳楓倒是覺得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