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的陽光剛爬上窗台,李燕子家的門就被敲響。
她打開門,看到的是鼻青臉腫的李母——左眼腫成了一條縫,嘴角還帶著淤青,身上那件洗得發白的碎花襯衫沾著塵土,活像隻被雨打濕的落魄老母雞。
“燕子,我的好閨女……”李母一見到她,撲通就跪在了地上,膝蓋撞得水泥地咚一聲響,“媽知道錯了,以前是媽對不住你,你再給媽一次機會,媽以後天天給你做好吃的,把你捧在手心裡疼……”
她一邊哭一邊想往李燕子身上撲,眼淚鼻涕糊了滿臉。
李燕子往後退了半步,聲音冷得像冰:“有事說事,彆在這演戲。”
“你爸……你爸被人打傷了!”李母猛地拔高聲音,哭得更凶了,“現在正躺在床上哼哼,連口熱水都喝不上,燕子,你就回去看看他吧,看在他好歹養了你這麼多年的份上……”
李燕子看著她拙劣的表演,隻覺得可笑,她扯了扯嘴角,吐出兩個字:“不去。”
“你怎麼能這麼狠心啊!”李母拍著大腿撒潑,“我可是你媽!你爸都快死了!你就眼睜睜看著不管?”
她在樓道裡又哭又鬨,引得鄰居紛紛開門探頭。
李燕子懶得跟她糾纏,“砰”地一聲關上了門。
門外的哭喊聲還持續了半個多小時,直到鄰居聲稱要報警,李母才罵罵咧咧地走了。
李燕子靠在門後,指尖微微發顫。不是因為心軟,而是因為惡心——這種人,怎麼配當人父母?
接下來的三天,李母天天準時來報到,換著花樣賣慘。
今天說李父咳得快斷氣,明天說家裡揭不開鍋,李燕子一次都沒開過門,隻隔著門板冷冷丟一句:“有事找警察說去。”
李母在這兒又哭又求地鬨了半天,然而李燕子不為所動,最後也隻得暗恨著離開。
但她不會這樣放棄的,家裡已經給李燕子說好了,婆家隻等著李燕子回家相看,成功便可以拿到大筆的彩禮。
可李母想儘辦法,都沒有哭軟李燕子的心,最後也隻得用了彆的手段。
李父帶著幾個狐朋狗友埋伏在城中村的樓下,想要趁李燕子下樓扔垃圾時,強行將她帶回李家。
可惜顧斯年早就透過窗戶看到了樓下鬼鬼祟祟的人,在李燕子下樓之前,便先一步報了警。
所以李父帶著人還沒等得手,便被警察一網打儘。
“警察同誌,誤會,都是誤會!”李父在警車裡還在大喊,“那是我親閨女,我就是想帶她回家!”
警局裡,李父一口咬定是家庭糾紛。
“我女兒不懂事,跟家裡鬨彆扭跑出來了,我這做爹的著急,才想帶她回去好好說說。”
他一邊說,一邊露出身上的傷,“您看我這傷,都是為了找她受的,我能害她嗎?”
警察起初也覺得是普通的家庭矛盾,調取了戶籍信息,發現李燕子的戶口確實在李家名下,登記關係是“父女”。
正準備調解幾句就放人的時候,便收到了熱心市民寄來的證據。
快遞袋裡裝著一遝泛黃的紙,還有一盤老式錄音帶。
最上麵的是一張十八年前的買賣協議,墨跡已經發暗,卻清清楚楚寫著:“今收到李家大洋兩千,購得女嬰一名,健康無疾,此後生死不論……”
下麵還摁著兩個模糊的指印。
警察們的臉色瞬間變了。家庭糾紛?這分明是拐賣大案!